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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简《筮法》劳罗二卦与水火取象探究

 慧然 2022-10-05 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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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清华简《筮法》篇中坎(劳)为火、离(罗)为水,这和通行的认识刚好相反。《说卦传》存在坎卦属阳、离卦属阴但坎卦取象水、离卦取象火的矛盾,而《筮法》坎(劳)为火、离(罗)为水则可以规避这一矛盾。章太炎从文字学角度对“离”可象火、“坎”可象水的论证有缺陷,事实上,“劳”与火的关联更密切。八经卦在与风雷、水火等形象的搭配上,以卦中唯一的阳爻或阴爻象征事物的本体,以余下的二阴爻或二阳爻象征事物所处的境遇,《筮法》坎(劳)为火、离(罗)为水更契合这一规律。《筮法》的思维可能比《说卦传》早出。

关键词:《筮法》;《说卦传》;劳;罗;坎;离;取象


清华简,是清华大学于2008年7月收藏的一批战国竹简。经碳14测定证实,清华简是战国中晚期文物,文字风格主要是楚国的。

清华简由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历史系教授、国际汉学研究所所长李学勤(1933-2019)教授主持整理。2014年1月7日,《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肆)》公布,整理出《筮法》《别卦》和《算表》3篇文献。

其中《筮法》篇记录了占筮的原理、方法以及大量占例,其所展示的八卦和今传《周易》体系的相比有诸多不同。

如八经卦的名称不同,《筮法》中八经卦分别写作:图片图片图片、巽、劳、罗、艮、兑;分别对应今天通行的八卦名称:乾、坤、震、巽、坎、离、艮、兑。

又如组成卦画的爻符不同。《筮法》出现了代表了四、五、六、七、八、九几个不同的数字的爻符,分别写作◡、×、︿、—、图片图片《筮法》中的八经卦则由爻符“︿”和“—”组成。今天通行的八经卦由阴阳爻符“‐‐”和“—”组成,这两种形式没有本质的区别。

而这些不同中最为引人注意的则是,《筮法》中坎(劳)卦和离(罗)卦的意义与我们熟知的相反。


正文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肆)》收录了记录战国占卜方法的《筮法》一文。《筮法》展示的八卦中,坎(劳)卦和离(罗)卦的意义正与通行的认识相反:《说卦传》以坎为水、离为火,《筮法》则以罗(离)为水、劳(坎)为火;并且在方位上,《筮法》以劳(坎)为正南、罗(离)为正北,这也与《说卦传》所示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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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筮法》中的卦位图

对这一特异现象,不少学者作了讨论。廖名春认为坎为水、离为火是二卦之本意,而《筮法》这种颠倒坎离的做法是不成熟的,不如《说卦传》的理论系统、周延。由此,他又推断《筮法》较《说卦传》晚出。①张克宾亦认为《筮法》以离为水、坎为火应属晚起,是对当时常例的特意修改。②与之相反,侯乃峰从易学与文字的发展相伴偕行的角度认为《筮法》“坎为火”“离为水”的思维更具有原始性。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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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天八卦图

要回答《筮法》的思维是早出还是晚起,绕不开和《说卦传》的对比。不过,以往的研究并未针对《说卦传》与《筮法》的这一差异做出更为全面的讨论。《说卦传》坎、离二卦的取象有不少矛盾之处,《筮法》的出现正为解决这些矛盾提供了新的思路。同时,《筮法》以离为水、坎为火,或许更符合八卦与其象征事物的深层联系。笔者就劳(坎)、罗(离)二卦与水、火取象问题为中心略述己见,不当之处,敬祈识者指正。

①参见廖名春《清华简〈筮法〉篇与〈说卦传〉》,载《文物》2013年第8期,第72页。

②参见张克宾《论清华简〈筮法〉卦位图与四时吉凶》,载《周易研究》2014年第2期,第15页。

③参见侯乃峰《释清华简〈筮法〉的几处文字与卦爻取象》,载《周易研究》2015年第2期,第22页。

《说卦传》坎、离取象存在的矛盾

《说卦传》是《易传》的其中一篇,十翼之一,是记述解说乾、坤、艮、兑、坎、离、震、巽八经卦所象征的各类事物的文章。《说卦传》言多晦涩。在对坎、离二卦的解说中,《说卦传》实有不少冲突或矛盾之处。以下简述几个主要的方面:

《说卦传》言:“坎为耳,离为目。”但亦说:“(离)其于人也,为大腹。”

《说卦传》言“坎为水”“离为火”,但又说坎卦“为赤”。先秦阴阳五行理论中水为黑色,火为赤色,如《吕氏春秋》有“火气胜,故其色尚赤”“水气胜,故其色尚黑”①之言。火为赤色不必多言,但坎卦之“为水”与“为赤”不合。

《说卦传》言:“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劳卦也,万物之所归也,故曰劳乎坎。”按《说卦传》“兑正秋也”之意,坎卦处正北,主冬天。劳,古本作“勞”,《说文·力部》许慎释“勞”字曰:“用力者劳。”②而冬天是休养生息的季节,这与“劳”的含义是矛盾的。通行的解释认为,万物劳倦需要归而休息,所以说“劳乎坎”。但若如此,当说“归乎坎”“休乎坎”更为恰当。

《系辞》言:“阳卦多阴,阴卦多阳。”(阳卦阴爻多,阴卦阳爻多)这是以离为阴卦而以坎为阳卦。《系辞》又言:“乾道成男,坤道成女。”这是以男为阳、女为阴。《说卦传》言:“坎再索而得男,故谓之中男;离再索而得女,故谓之中女。”坎为男、离为女,与坎卦属阳、离卦属阴相合。然而,《说卦传》又言“坎为水……为月”“离为火、为日”。而水与月属阴、火与日属阳是显而易见的。

以上列出的几点矛盾,核心是《说卦传》坎卦属阳、离卦属阴但坎卦取象水、离卦取象火的矛盾。这一矛盾,在《筮法》出现之后被凸显出来。同时,《筮法》也提供了解释和调和此矛盾的新角度。

①[战国]吕不韦主编《吕氏春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94页。

②[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第707页。下引该书,仅随文标注书名与页码。

《筮法》劳(坎)为火、罗(离)为水的合理性

1.卦与阴阳

蔡飞舟根据《筮法·地支与卦》章的论述,推知劳卦对应的爻数为七,罗卦为六。①《系辞》有言:“阳卦奇,阴卦偶。”(阳卦对应奇数,阴卦对应偶数)可推测《筮法》亦是以罗(离)为阴卦、劳(坎)为阳卦。《说卦传》中乾—坤、艮—兑、坎—离、震—巽两两对举时,阳卦总在阴卦之前,即坎总在离之前。

《筮法》的《天干与卦》章以戊配劳、己配罗,《祟》章中“劳祟”后接“罗祟”②,同样是劳(坎)卦排在罗(离)卦之前。这也可佐证《筮法》《说卦传》皆以坎(劳)为阳卦、离(罗)为阴卦。

不同的是,《筮法》以劳(坎)为火,罗(离)为水。《筮法·卦位图、人身图》章言:“南方也(劳卦),火也,赤色也。”“北方也(罗卦),水也,黑色也。”(《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肆)》,第111页)《筮法》以劳(坎)为火,罗(离)为水,便不会和坎(劳)为阳、离(罗)为阴产生矛盾。

同时,《筮法》以劳(坎)主南、罗(离)主北;《说卦传》则是以离主南、坎主北。在先秦的阴阳五行观念中,南方属赤色,北方属黑色,如《逸周书》有“南赤土”“北骊土”③之言,这与火为赤色、水为黑色是相合的。《筮法》与《说卦传》虽同样以劳(坎)卦为赤,但《筮法》以劳(坎)与火相配显然更加合理。

《说卦传》或许综合了《筮法》的理论才会产生坎“为水”与“为赤”的矛盾。当然,《说卦传》取象方式众多,诸卦与颜色的搭配不一定从阴阳五行理论中来。《说卦传》言:“(坎)为血卦、为赤。”坎“为赤”或是从血“为赤”而来。

在《筮法》的“人身图”中,劳卦在耳旁,罗卦在腹下。(《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肆)》,第4-5页)罗卦在腹下,与《说卦传》“(离)为大腹”之言相合。王化平认为,依孔颖达意,腹怀阴气,而《筮法》以离(罗)为腹与其以离(罗)为水相符,因为离(罗)为阴卦,水亦为阴④。《说卦传》离“为大腹”的说法或来源于以离为水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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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筮法》中的人身图

①参见蔡飞舟《清华简〈筮法·爻象〉刍论》,载《周易研究》2017年第3期,第35页。

②参见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肆)》,上海:中西书局,2013年,第114、115页。下引该书,仅随文标注书名与页码。

③黄怀信等撰《逸周书汇校集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570页。

④参见王化平《读清华简〈筮法〉随札》,载《周易研究》2014年第3期,第76页。

2.卦名与卦意

“坎”“离”在《筮法》中作“劳”“罗”,这也是值得注意的关键之处。八卦之卦名与卦意往往有着直接的关联。如震卦“为雷”,而“震”本意为雷霆使物振动,震即是雷之震。那么,“坎”与“劳”、“离”与“罗”之间有什么联系,它们是否和水、火之象关联?这一问题,近代章太炎已有讨论。

离卦之“离”,除在《筮法》中作“罗”外,有时也作“丽”,《说卦传》言:“离,丽也。”章太炎在《八卦释名》中说:“離(离)本離黄、離麗(丽),皆(音lǐ)之借。爾(尔)、爽并从。爾者麗爾,从,其孔。爽,明也,从,从大,象隙中光。是故为火,为日。”①大意是说,离和丽都是的假借字,字象窗格,爾、爽从,爽象穿过窗格的光线,即有明亮之意。从明亮的光线,可以引申到火与日,此即以离象火的来源。

然而章太炎的说法有几点可疑。首先从字形的演化来看,爽字甲骨文作“图片”,金文作“图片”;爾字甲骨文作“图片”,金文作“图片”,可以看出它们“”旁的来源是不相同的。另一方面,甲骨文、金文、篆文皆有爾字和爽字,但是暂无字,可以推测字是一个后起的字,所以以字作为离、丽的本字是很成问题的。其次,从“隙中光”到火是比较跳跃的转换,很难说离字与火有直接的关联。而“离”与离卦的关系,当从罗字上解析。

罗,繁体作“羅”,小篆作“图片”,甲骨文作“图片”。《说文·网部》许慎言:“羅,以丝罟鸟也。”(《说文解字注》,第359页)《康熙字典》(以下简称《字典》)引《尔雅·释器》言:“鸟罟谓之羅。”②“罗”意为捕鸟之网或以网捕鸟。

而“离”,繁体字写作“離”,《说文》许慎言:“離,黃倉庚也”,(《说文解字注》,第141页)即一种黄色的小鸟。段玉裁言:“倉庚,骊黃也”,(《说文解字注》,第144页)《字典》引《广韵》言:“今用鹂为鹂黄,借离为离别。”③丽、鹂音同,“离”“丽”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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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与“罗”在构字上皆有“隹”(小鸟)之意象。另《字典》引《集韵》言:“羅,音離,义同。”又引扬子《方言》曰:“羅谓之離。”④可知“离”与“罗”古音相同,二字可通。

以“罗”为罗(离)卦之名,应与卦形有关。《系辞》言:“作结绳而为网罟,以佃以渔,盖取诸离。”六画卦的离卦通行本作“图片”、王家台秦简作“图片”,和网的形状颇有相似,可以推测此卦因此称“罗”。而“离”和“丽”则从“罗”衍生出来。

坎卦之“坎”,《说文·土部》曰:“陷也。”(《说文解字注》,第659页)故坎亦作“欿”。章太炎说:“坎之为水,象声为陷,易知也。”⑤所谓“易知也”,其实比较模糊。《说卦传》言:“坎为水,为沟渎。”沟渎为“陷”,而沟渎中有水,如此或可间接说明坎与水的联系。不过,似先有坎为水,再有坎为沟渎,而坎字本身是否具有水的含义,没有明显的证据。

而劳(坎)为火,可从劳字上继续探究。劳,本作“勞”;《筮法》写作“图片”;《玉函山房辑佚书〈归藏〉》写作“图片”,其言:“莫劳于牛,故从牛。”⑥“勞”“图片”“图片”三者其实一字。许慎释“勞”字曰:“剧也。从力、熒省。焱火烧冖。”又释“熒”字曰:“从焱、冂。”又释“焱”字曰:“火华也。从三火。凡焱之属皆从焱。”(《说文解字注》,第706-707、495、495页)而《筮法》中的“”从两火,或即从“焱”省。虽并无明指,但已可见劳字与火关系密切。

《说文》载劳亦有作“图片”的古写法,“劳”之字形其实难解,许君只不过强为之说,“劳”之原意亦是微隐难测。按“剧”与“烈”意近,后乃有“剧烈”一词,《说文·火部》许慎言:“烈,火猛也,从火。”(《说文解字注》,第485页)“劳”或原指火焱之剧。如此,便从侧面反映了劳卦与火的关联。

那么,“坎”与“劳”又有何联系?《说卦传》云:“劳乎坎。”可见坎卦作“劳”古有渊源。坎,甲骨文多写作“图片”,被楷定作“图片”,而“图片”与“图片”皆从牛。“图片”下部为“牢”,“劳”与“牢”同音,“牢”有困顿意;“坎”为“陷”,亦有困顿意。又在上古音中,劳字属宵部,焱、坎、陷三字依王力系统皆属谈部,而宵、谈二部常可对转。这几点或可佐证坎、劳二字古义相通。

①章太炎《八卦释名》,载《章太炎全集(太炎文录初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5页。

②[清]张玉书主编《康熙字典》,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85年,第1056页。

③[清]张玉书主编《康熙字典》,第1530页。

④[清]张玉书主编《康熙字典》,第1530页。

⑤章太炎《八卦释名》,载《章太炎全集(太炎文录初编)》,第5页。

⑥[清]马国翰辑《玉函山房辑佚书(一)》,扬州:广陵书社,2004年,第33页。

3.卦与季节

此外,《筮法》以劳为火也可从劳主夏上说。《筮法·卦位图、人身图》言:“司树,是古胃之劳。”“司藏,是古胃之罗。”(《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肆)》,第111-112页)所谓“司树”“司藏”,与常见的“夏长”“冬藏”意义相合。又《筮法·四季吉凶》言:“夏,劳大吉。”“冬,罗大吉。”(《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肆)》,第107页)可见《筮法》以劳主夏、罗主冬。

“劳”有辛劳、劳作的含义,夏天正是万物生长、农活繁忙的时节,以劳言夏,则不会出现《说卦传》中的矛盾。另一方面,“罗”有罗致、归藏之意,以罗言冬,也更符合冬季藏物和休养的特征。夏与火相配,冬与水相配,《筮法》《说卦传》皆作此安排。劳、罗二字或即从其与夏、冬的关联而象火、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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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到,《筮法》以劳(坎)为火、罗(离)为水有许多合理之处。《筮法》的这一处理,也可以规避《说卦传》的矛盾。但若《说卦传》取坎为火、离为水,又会产生新的矛盾,这说明《说卦传》的理论并不周延。

八经卦取象规律与水火搭配

以上的讨论并未深究更根本的问题:《筮法》颠倒坎离,是否意味着坎(劳)卦本象征火而离(罗)卦本象征水?探讨这一问题,需要深入到八卦的象征机理中去。

八经卦中,除纯阳的乾卦和纯阴的坤卦以外,其余皆是一阳二阴卦或一阴二阳卦。《说卦传》以乾为父、坤为母;而震、坎、艮三个一阳二阴卦分别代表长男、中男、少男;巽、离、兑三个一阴二阳卦分别代表长女、中女、少女。可以发现,从震到坎到艮,是阳气逐渐上升的过程;从巽到离到兑,则是阴气逐渐上升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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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阳卦多阴,阴卦多阳”的理论,可推知决定某个卦是阳是阴、是代表男性还是女性的,是卦中唯一的阳爻或阴爻。此唯一的阳爻或阴爻,即是该卦的内核。

《说卦传》言:“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雷风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错。”《系辞》言“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而八经卦所代表的天地、山泽、雷风、水火即囊括了天地间最常见的几种“形象”。《系辞》言:“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对于象征自然事物的八经卦来说,每个卦的象和它所象征的事物的形密切相关,卦象是对事物之形的抽象总结。

参照上文对父母六子卦的分析,除了象征天的乾卦和象征地的坤卦,再把坎(劳)卦和离(罗)卦搁置起来,只分析余下的震、巽、艮、兑四卦的卦象结构和它们所对应的几种“形象”,则可以发现这样的规律:卦中唯一的阳爻或阴爻,象征该事物的本体;余下的二阴爻或二阳爻,象征该事物所处的境遇

震卦,《说卦传》言:“震为雷。”《筮法》言“司雷,是古胃之图片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肆)》,第111-112页)章太炎言:“辟历振物者谓之震,是故震象雷”。①雨天生雷,雷霆刚猛则为阳,天上乌云沉沉则为阴。阳在阴下,故震卦为“☳”。

巽卦,《说卦传》言:“巽为风。”章太炎认为,巽、選声类同可通,選和风皆有“放”意,故巽可为风矣。②《字典》引《韵会》言:“巽,入也,柔也”。③风行天下,风柔为阴,天健为阳。阴在阳下,故巽卦为“☴”。

艮卦,《说卦传》言:“艮为山。”章太炎言:“艮,读为垠咢,垠或为折,其意则岸也,故为山。”④山,《说文》许慎言:“有石而高。”(《说文解字注》,第386页。)山隆出地,山奋起则为阳,地承受则为阴。阳在阴上,故艮卦为“”。

兑卦,《说卦传》言:“兑为泽。”章太炎谈道,兑,本意为通道,即是今隧字。又,兑字本从图片,山间陷泥地也。而古字多以“衍”为图片

,《释名》说:“下平曰衍”,《小尔雅》说:“泽之广谓之衍”。故兑可为泽。⑤泽是指湖泊、水塘一类的水流汇聚处。泽陷于地,泽柔弱、下陷则为阴,地坚硬、上托则为阳。阴在阳上,故兑卦为“☱”。

根据上面的分析,可以推测象征水、火之卦也遵循着这样的规律。不过,水火又具有特殊性。水火无常形,其象可大可小;水火又无定处,可在天,如“雨”与“日”,亦可在地,如百姓日用中的水火。这使得水火总是在与周遭事物的相互作用中呈现自身的境遇,表现在卦象上便是水火的本体乃卦之中爻。分开来说:

水,古文中亦用作河流的意思,甲骨文写作“图片”,中间象水脉,两旁似流水。水若处在河流中,是被群山、平原包裹;若是生活中的水,则总是盛放在器物之中;若是在雨中,便向周遭浸润。根据上面的规律,水柔弱为阴,群山、器皿等坚强为阳。阴在阳之中,所以象征水的卦应如罗(离)卦作“☲”。

火,甲骨文写作“图片”,象火焰。《说卦传》言“燥万物者,莫熯乎火”,火炙烤周遭万物。参照对水的分析,火炎热为阳,万物湿冷则为阴。阳在阴之中,所以象征火的卦应如劳(坎)卦作“☵”。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知《筮法》以劳(坎)象征火、罗(离)象征水的思维更契合八经卦的象征规律。《筮法》的理论和行文风格更为古朴,结合前节的论述推断,《筮法》有早出的可能。而《说卦传》的离为火、坎为水可能是据当时特例做出的修改。由于《说卦传》中掺杂了原来的离为水、坎为火的观念,遂出现了一些前后冲突的内容。

章太炎《八卦释名》,载《章太炎全集(太炎文录初编)》,第4页。

章太炎《八卦释名》,载《章太炎全集(太炎文录初编)》,第4页。

[清]张玉书主编《康熙字典》,第336页。

章太炎《八卦释名》,载《章太炎全集(太炎文录初编)》,第4页。

⑤参见章太炎《八卦释名》,载《章太炎全集(太炎文录初编)》,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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