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徐宝同律师团队简介投资波黑的宏观数据分析,这篇需要简单介绍的是波黑的公司税收制度。 以下是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现有的主要税种汇总。上一篇中,徐宝同律师团队已经介绍过波黑拥有三个独立的行政区域分别是FBiH、RS和BD,每个行政单位都是一个单一的税务管辖区,拥有自己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权限。但是,每个管辖区均涉及主要的税种:CIT(企业所得税)和PIT(个人所得税)。因此,在以下篇章中,徐宝同律师团队将提供每个管辖区最重要的直接税数据。 企业所得税(Corporate Income Tax) FBiH、RS和BD中的一般规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CIT Laws)的规定,FBiH、RS和BD的居民公司应对其全球收入征收10%的企业所得税(简称“CIT”)。居民企业是指在FBiH、RS和BD境内注册成立或拥有实际运营管理和控制权的实体。 CIT还针对非居民法人但在FBiH、RS和BD的常设机构的利润进行征收。 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会计利润确定,会计利润根据国际会计准则(IAS)、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IFRS)以及当地审计和会计立法确定,并根据税务目的进一步调整。 在FBiH地区的折旧率 出于企业所得税的目的,下表采用直线法列示了长期资产的可扣除折旧率。
如果资产的购买价值低于BAM 1000波黑马克,则可以在购买年度内扣除。 转让定价(Transfer pricing) 所有三个税务管辖区的转让定价规则主要基于《OECD转让定价指南》和某些国内具体规定。 转让定价文件的编制是强制性的,应与年度纳税申报表一起提供。 纳税申报表手续和截止日期(Filling formalities and deadlines) 纳税年度为公历年度。但是,纳税人可以选择与公历年度不同的纳税年度,但须经税务局批准。 在RS和BD地区,年度纳税申报表必须在纳税年度结束后90天内提交。在FBiH地区,必须在提交财务报表截止日期后30天内提交年度纳税申报表(即提交财务报表的截止日期为当年2月底)。 因此,如果纳税年度等于公历年度,则提交年度纳税申报表的截止日期为每个税务管辖区上一年的当年3月31日。 纳税人必须计算纳税申报表中申报期间的纳税义务。每月预缴税款根据上一年的年度纳税申报表确定,即纳税义务。 预扣税(Withholding taxes) 因此,法律规定通过预扣股息、特许权使用费、利息、动产和不动产租赁收入、保险和再保险费、电信服务以及服务费收入来征税。
根据中波税收协定,中国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波黑居民的股息收入,可以在波黑征税。如果收款人是股息受益所有人,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该股息总额的10%。根据中波税收协定,波黑支付给中国的利息可以在波黑进行征税。如果收款人是该利息受益所有人,所征税款不应超过利息总额的10%。在收款人是该特许权使用费受益所有人的情况下,所征税款不应超过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10%。 增值税(Value added tax) 增值税在国家层面征收,适用于向波黑境内进口的货物以及波黑境内的货物和服务供应。 增值税标准税率为17%,增值税制度在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全国范围内同样适用。波黑没有降低增值税税率。 。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 就业收入包括从各类就业中获得的各种报酬。工资和其他就业收入须按10%的统一税率缴纳预扣税。 FBiH和BD地区的每月免税额为300 BAM(约150欧元)。RS地区的每月免税额为600 BAM(大约300欧元)。 如下是社保承担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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