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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怎样开具发票?

 枫雨书轩 2022-10-07 发布于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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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一家生产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让一块2014年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政策可以采取简易征收,按5%差额纳税。我想问一下,1、我们在开具发票时按正常销售无形资产开具呢?还是得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23号文里新系统里差额征税开发票?2、若按正常销售无形资产开票,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如何填表扣除项目金额?增值税附表三里“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第三列“本期发生额“填报时提示本数据来源于税控系统,该如何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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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二、……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自然资源使用权……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规定,三……(二) ……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四、增值税发票开具 ……(二)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规定,附件: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写说明……5……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第1至11列应填写扣除之前的征(免)税销售额、销项(应纳)税额和价税合计额。6.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按《附列资料(三)》第5列对应各行次数据填写,其中本列第5栏等于《附列资料(三)》第5列第3行与第4行之和;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无扣除项目的,本列填写“0”。……7.第13列“扣除后”“含税(免税)销售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列各行次=第11列对应各行次-第12列对应各行次。……8.第14列“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按以下要求填写本列……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填写说明……(一)本表由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填写。其他纳税人不填写。……(三)第1列“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四)第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期初余额”:填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上期期末结存的金额,试点实施之日的税款所属期填写“0”。本列各行次等于上期《附列资料(三)》第6列对应行次。……(五)第3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取得的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金额。(六)第4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应扣除金额”:填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应扣除的金额。……(七)第5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填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八)第6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期末余额”:填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期末结存的金额。……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1.如您单位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属于差额征税情形,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开具增值税发票。2.建议您按规定的方式开具发票,营改征增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应通过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相关栏次进行扣除。您可参考上述填报说明进行申报。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系统由航天金穗公司开发维护并提供技术支持,如您网上申报遇到操作问题,您可以拨打400-011-0088热线向航天金穗公司详细咨询。具体事宜您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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