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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律师郑云龙成功案例:张某某诈骗案二审改判缓刑

 赤峰律师郑云龙 2022-10-08 发布于内蒙古

张某某诈骗案二审改判缓刑
2019年张某某以给被害人办理工作调动为由骗取现金6万余元,2019年8月30日张某某主动到赤峰市公安局新城分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且已经全部退赃。

2020年4月20日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张某某不服,二审期间委托内蒙古红城律师事务所郑云龙律师为二审辩护人,上诉至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赤峰中院王法官认真审查了上诉状,并听取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讯问了上诉人张某某。

张某某在二审期间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因家庭原因变更了孩子的抚养权(归自己抚养)并经过了公证处的公正;向赤峰中院提交了自己腿、脚摔伤多处骨折的病例及医学诊断证明;具备社区矫正条件,对其适用缓刑危害不大;一审法院适用法律正确(适用缓刑条款),判决错误(判决有期徒刑二年)。

2020年7月24日做出了2020内04刑终131号刑事判决书,改判张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作者简介:郑云龙律师执业于内蒙古红城律师事务所,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内蒙古调解中心调解员、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赤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赤峰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赤峰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成员、赤峰市政府采购专家库法律专家、赤峰市松山区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专家。现担任赤峰市财政局、赤峰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赤峰市科学技术局、喀喇沁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喀喇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赤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赤峰市高铁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法律顾问。赤峰刑事(毒品)犯罪辩护律师;草原狼刑辩网络公益学院(赤峰)毒品犯罪辩护研究中心主任;草原狼公益戒毒禁毒志愿者联盟成员。专业领域:刑事辩护(毒品犯罪、职务犯罪、网络犯罪)、行政案件、招投标、政府采购、建筑工程、合同、公司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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