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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军事战争史-141》中国明代的军事体制(上)

 地球生物与人类 2022-10-09 发布于上海

中国明代的军事体制(上)

1.卫所制

朱元璋统兵下江南占领南京后,为了改变军队编制混乱的情况,于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废除了旧的军事编制,统一改为卫所,规定"有兵五千者为指挥,满千户者为万户,百人为百户,五十人为总旗,十人为小旗"。是为卫所制雏形。明王朝建国后,朱元璋采纳刘基建议,对原有卫所制进行修订,完善了卫所制,制定了卫所的人员编制:每卫5600人,分为前、后、左、右、中五个千户所,每千户所1120人;千户所又分为10个百户所,每百户所112人;每百户统辖两总旗,各50人。

根据因卫设防的原则,在交通要道、军事重镇、险关隘口等处设立卫所。

明代卫所有在京在外之分,在京的卫分为京军上卫和都督府在京属卫。京军上卫是皇帝的近卫军,单独由京军指挥司统领;在京属卫分领于五军都督府。

在外的卫,一般在卫的前面冠以地名称谓,如济南卫、贵州卫等,所在地方一目了然。卫有时还分为护卫、屯卫,如广宁左屯卫、兖州护卫等等。在少数民族地区,明朝设立了一系列的司,如长官司、指挥使司、招讨使司等;诸王府设仪卫司及群牧所,例如河南赵、郑、崇、徽四府并有仪卫司和群牧所,边外归附地区,设羁糜卫所,奴儿干都司设立了384个卫所。

明初,全国总兵力约180万。后由于边防吃紧,兵力有所增加,永乐年间达到280万。但后来军士逃亡不断,军户逃避军役现象严重,一些卫所缺额短员,有的甚至超过半数,有的竟然只剩下几个人。据记载,正统三年(1438年),全国逃亡军士多达120万人。卫所兵员已严重不足。在这一年,巡按山东的监察御史李纯在视察某百户所时,发现该所本应有112名旗军,由于军士逃亡,仅存1人。卫所制逐渐失去了它的历史作用。

朱元璋设立卫所制,实行了一种寓兵于农、守屯结合的建军制度。除了京师卫所之外,其余卫所一律实行军屯自给,国家对之没有任何负担。这也是朱元璋曾声称的"养兵百万,不费一粒米"的具体兑现。因为卫所肩负屯田任务,屯田就成为军队各级官员的重要职责之一。明代前四朝屯田颇有成效,军队基本可以自给。所以各地卫所既负有守卫边防的军事任务,又要屯田种粮。各卫所因所处地区、承担军事任务的不同,屯田和守卫的任务比例也不尽相同。一些重要边境地区的卫所,军务重要,守多于屯,而在一些军事任务不突出的地区,则屯多于守。一般说来,边地卫所,三分守备,七分屯田;内陆卫所,二分守备,八分屯田。鉴于卫所屯守结合的特点,卫所内世袭军户每户可得到田地15—50亩,同时还发给耕牛、农具等。每军户纳粮12石,存在仓库里,其中约70%为军士半饷,其余30%为军官俸禄。明代卫所并非全部承担屯田任务,因战争不能承担生产任务者,国家统一提供粮饷。

以屯养军系明代卫所制一大特色。但从宣德年间(1426—1435年)开始,军屯日渐破坏,主要原因是官僚权贵侵占军田,军士杂役过多,致使军田抛荒,屯田有名无实。政府不得不减征屯田的粮食,免军田粮食归仓。

2.军户制度——世袭兵制和职业兵制

明代国家的兵役制基本承袭了元代的军户制度。朱元璋汲取了前代府兵制和世兵制的经验,实行军民分制,军有军籍,民有民籍,严格区分。一旦一人从军,一家便永为军户,即军户是世袭的:一人为军,其家人世代永远充军,体现了军户兼有世袭兵和职业兵的特点,这也是明代军制的又一特点。

明代的军户由以下6种成分构成:

第一,原来元代的军户。在明初他们必须保留军籍,承担军务。他们构成了明代军户的第一种类型,也是老军户。

第二,参加元末红巾起义的农民及其它职业的人。他们帮助朱元璋得到了天下,自己却永入军籍,且累及子孙后代。

第三,元朝的一些败军、降军以及一些割据势力失败后的败军和降军。朱元璋得天下后,多次派人四处收集元朝的降军、败军,同时收集陈友谅、张士诚、方国珍等割据势力的旧部,让他们成为"归附",隶属各卫,永为军户。这部分人在军户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第四,官民因犯罪而被"谪发"充军,成为军户,名曰"恩军""长生军"

第五,民户丁多者中抽出一人为军。这种抽丁的做法称为"抽籍",被抽中者即为抽充之军。在一般情况下,民户四丁中抽一丁为军,即所谓"抽充"。与第一种"老军户"相比,第二至第五种军户产生时间稍晚,故曰"新军户"

第六,垛集。民户中每3户出一丁为军户者称垛集,而另外两户则为"贴户"。军户出的丁为"正军",余下的壮丁为"余丁""次丁"。正军被分配到指定卫所驻守,世代相袭。

军户对于卫所至关重要,一方面保证了兵源,另一方面又不误生产,是卫所制生存之基础。但随着明代政治的日益腐败,卫所制百孔千疮,军户也失去了原有的作用。

明代军户是国家重要兵源之一,因此国家对军户严格控制,一般的军户必须终身服役。惟官至尚书时,方能免去军藉。能官至尚书者屈指可数,因此免去军藉者为数有限。

军户对卫所制至关重要,但军户地位却非常之低,甚至低于民户。在法律上,民户与军户犯罪相同,但所受惩罚,民户要比军户轻得多。军户的待遇也十分低下。每军户除出一余丁到卫所充军外,还得多出一丁,随军服劳役。有些地方甚至曾令每军户出2—3个余丁,随军从事各种繁重的劳役。永乐年间(1403—1424年),一个军户竟要出3—5个丁充军。军丁入卫后,为防止发生逃亡或兵变,一般采取大范围调动的方法,不在军户住地附近充军,如江南军户的军丁调到江北,而江北则调至江南。军丁往往要经过长途跋涉方能抵达目的地。所到之地,一般都是举目无亲的陌生地。军丁到达后,因乡音无闻、水土不服染病患病者屡屡发生。

军丁前往卫所服役,其军装和旅途所需费用一律由家庭承担。军丁在卫所服役期间,衣着自备,粮饷也不因生儿育女、人口增添而增加,所以军丁的妻儿老小常常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军户也不因提供军丁而免除一些徭役,其生活状况不及民户。不仅家人如此,到卫所的军丁也不比家人强多少。军丁受到军官们的层层盘剥,军粮也常被军官克扣,或拖欠不发。有的卫所甚至几年不发军饷,一些军士以乞讨为生。

服役期间的军丁还是被政府、官宦权贵们奴役做苦工的对象。一些重大工程往往由军丁完成,如修筑宫殿、皇陵、疏浚河道等。明代对外卫军士实行班军制度,即到京师集中训练。其实,训练无多,各种徭役却不少。成化年间(1465—1487年),京卫军权旁落宦官之手。他们一方面让军士为他们出苦力卖命,另一方面又向政府领饷。京卫情况如此,外卫的情况亦无二致。

一些卫所将官让军士为他们种田耕地,甚至让军士为他们捕鱼采木,贩卖私货。军士已成为他们手中的工具和苦工。

军丁除上述种种不公正待遇外,婚姻也受到严格限制。卫军规定,军士必须有妻室,不得独身。因为军士不仅有服役的义务,而且还肩负着为卫所生育下一代军人的责任。为此,军户的婚姻受到种种严格限制,军户的子女不得外嫁民户,以免人员外流。军户若想与民户通婚,也困难重重。因为民户子女一旦与军户通婚,则终身没入军户,子孙后代永远逃脱不了军藉的严酷制约。

明军士还受到严酷的军法管制和约束。明代以用法严酷著名,卫军中更甚。卫军军士常受到长官的辱骂、殴打、折磨,触法者受到严惩无疑。朱元璋曾发榜,对军士立下严刑酷法,内容骇人听闻。如军官和军士在京师学唱者,割掉舌头,做生意者发配边远地区充军。

明朝初年,卫所制发挥作用,军户民户界限严格。卫所制失去作用后,军户和民户的界限也逐步打破。

3.京军

明朝军队中的精锐部分,都集中在京师附近。朱元璋定都南京时,京卫共有48个。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后,将京卫增至72个。其中京军26卫,直接隶属皇帝。明成祖讨北时,将全军步骑编为中军、左掖、右掖、左哨、右哨五大部分,称为五军。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按五军编制,在北京成立了五军营。五军营平时训练,战时出征,但后来性质发生改变,成为奴役军士的主要方式。

明代还以"边外降丁三千"为基础,组建了三千营。三千营是仪仗巡哨的部队。

永乐年间,在平交趾战役中明军得到火器,于是又设立了神机营。神机营实际上就是火器营,装备有火铳和火枪。后因谭广进5000匹良马,又建立了五千营,隶属神机营。

五军营、三千营和神机营并称为三大营。三大营由皇帝派亲信宦官担任各营提督。京卫及外卫官军的训练任务主要由三大营承担,成为全国的战略机动部队。火器和战术的发展并未改变带有防御性的卫所,而三大营则几经变化。京军的第一次重大变化,与第一次在土木堡之变中遭受重大打击有关。

正统十四年(1449年),蒙古瓦剌军来犯,宦官王振怂恿明英宗贸然出征。50万京军在土木堡被歼,三大营"劲甲精骑皆陷没,所余疲卒不及十万"。面对险恶的形势,兵部尚书于谦千方百计在最短的时间内补充了兵力,打退了蒙古军队,保住了北京。于谦在军事实践中发现了京军诸多弊端,如各有敕令、兵将不熟等,遂开始对京军进行改革。景泰二年(1451年),他在各营中选出精兵10万,分为五营团练。第二年,又增加5万人,重新编组,分为10营,每营1.5万人,其余军士仍留在三大营内,称"老家""老营"。但京军第一次变化是短命的。1457年,明英宗朱祁镇复辟后,于谦被杀,团营也随之被撤销。

成化年间(1465—1487年),团营法又被恢复,是为京军编制体制上的第二次变化。当时共选拔精兵14万,分为12个团营。12团营各有名称,其中四武营名曰奋、耀、练、显;四勇营名曰敢、果、效、鼓;四威营名曰立、伸、扬、振,由于政治上的腐败,团营法的恢复收效不大,在12团营14万人中,缺额竟多达7.5万人。

明正德年间(1506—1521年),京军第三次变化。数万边军编入京军,明武宗任命边将江彬、许泰统领京军,先后立东官厅和西官厅,两官厅军成为"选锋"12团营退为"老家"。嘉靖年间,京军又恢复了三大营,将原来的三千营改为神枢营。这是京军的第四次变化。由于卫所军士严重不足,又在山东、山西、河南等地募兵4万,分隶神枢、神机两营。后来,在京各卫军全部分隶三大营,每大营下又分为10营,合为30营,并且打乱了原三大营的兵种分工,每大营都有战兵、车兵、城守等兵种。嘉靖一朝,三大营编制一直在变动中。但此时的三大营,与最初的三大营相比,已面目皆非。

明代京军是一支重要的武装力量,但其统率权长期握在宦官手中,在团营时期,宦官的权力已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嘉靖之后,宦官在京军中的势力有所削弱,到了天启、崇祯年间,宦官又控制了京军。

京军的编制迭经变化,兵员数量也历代不一。洪武初年,京军为20万左右,永乐时增至80万以上。土木堡之变前是京军的鼎盛时期,兵员总数在60万人以上。土木堡之战,京军大部被歼,仅存10万余人,京军开始衰落。

从此,虽历经改制,兵员始终未能达到前期水平。明朝末年,京军已不战自溃,气息奄奄。在册军士为11万余人,可是每天操练的兵员不过二三百人,所以当李自成率领农民军兵临北京城下时,那支专门负责保卫京师的京军已丧失抵抗能力,不堪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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