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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麻醉操作,曾经赔了一百多万

 麻醉MG 2022-10-09 发布于山东

2019年,杨女士因腹股沟疝气住院治疗。由于术前检查没有大问题,医院决定择期为其进行手术。

然而,躺在手术台上的她做梦都没想到:从此以后,她将不能行走了。

手术之前,外科决定采取开腹疝修补术,因此麻醉方式确定为硬膜外麻醉。但是,就是这个被国人熟知的“半麻”让她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在实施硬膜外麻醉的时候,等了20多分钟不见硬膜外麻醉起效。于是,麻醉医生决定将硬膜外麻醉改为腰硬联合麻醉。

相较于硬膜外麻醉,腰硬联合麻醉增加了一个蛛网膜下腔穿刺注药的步骤。

问题就出在这个增加的麻醉操作上:麻醉医生也是好心,为了减少患者麻醉穿刺的痛苦,决定在原来的穿刺点上进行穿刺。但他疏忽的是,他之前穿刺的点是腰1~2。

一直以来,各种资料都说成人脊髓圆锥会上升至腰1椎体下缘。但是,很有一部分人并未上升,而停留在腰2椎体、甚至更低的位置。这样一来,正常穿刺的腰2~3都可能是危险的。

再看看这位同仁,居然敢在腰1~2进行蛛网膜下腔穿刺。

同情、惊讶之余,我们耳边不免要回荡一句话:出来混早晚要还的。这都不是湿不湿鞋的问题,谨慎的麻醉医生甚至只允许自己在腰3~4穿刺。因为他们只要,无论怎么定位都有一个节段误差的可能。也许你认为的腰2~3,就恰恰是腰1~2呢!

不巧的是,杨女士的脊髓结构就是属于那一小部分特殊的人。后来的司法鉴定结果显示,杨女士的下肢出现的功能障碍。也就是说,穿刺损伤的不是圆锥,而是更高的位置。

看到这里,有的同仁会打抱不平地说:椎管内穿刺是盲穿,谁也不可能定位那么准,难道出问题就要赔?

话不能这么说,当时的司法鉴定意见还是很客观的。

第一项指出了“硬膜外阻滞无效后改腰硬联合阻滞时,医方未按腰麻操作规范重置穿刺间隙,穿刺平面过高,在置入腰麻针时杨某秀主诉左下肢异感存在,提示穿刺致神经损伤可能”。

虽然字不多,但信息量很大:指出了穿刺点的问题;指出了有易感继续操作的问题。

这里最大的问题是,即便是穿刺点不对,但如果不注药结果可能不同。

插一句:专家共识建议有易感就换麻醉方式,虽然很对,但临床实施困难,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同意的朋友,可以点赞转发支持一下。

第二项指出了“手术后当日主诉、查体体征符合相应节段脊髓损伤致下肢功能障碍的临床表现。医方在损伤早期(术后6小时内)未能及时完善相关检查明确诊断,延误了早期诊断、治疗时机”。

这里的关键信息是,是否及时。同时也再次提醒大家,术后访视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术后访视很重要。

如果及时发现了情况并及时处理了,不敢说一定能逆转结局,益处应当是有的。

事件的结局,以医方赔偿一百多万了结。但是,留给我们太多需要思考的问题了:这个依然常规使用的麻醉方式、大多数医院依然盲穿的情况,谁能保证不再出问题呢?难道都要用钱来解决吗?

如果医疗是买卖,这样的赔偿无可厚非。但是,实际上不是呀:医院不是商家,医护更不是小贩。

再来看看患方的表现:杨女士不听取相关部门的劝阻,一意孤行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在院方多个办公室拉屎拉尿,拒绝转院,2020年以来一直住在医院,长期个人占用一间3人间病房。另外,随时随地辱骂医护人员。

诚然,此时的患方似乎是人们口中的弱势群体。但,医护人员就是强势群体吗?脱下白大褂,哪个不是回家养娃、还各种贷款的社会小角色?

这个理,暂时辨不清了。再一次敲响警钟的是,一定要合规操作、规范操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因为现在的风气而各种怕,反而误出了事。

最后,希望各位同仁一定注意安全,大家都安安全全的。

对于患者来说,出了问题,一定要走正规途径,切不可各种闹、影响正常的医疗秩序。哪一个医生、哪一个护士,都不会存心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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