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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黄少琼:大学生的偷窃行为有何原因

 高教课堂研讨 2022-10-10 发布于江苏

      大学里也存在偷窃行为,以偷外卖、偷快递为主。排除掉有些同学由于粗心拿错快递而被误以为偷窃,校园里也的确存在故意偷窃行为,可以从多方面剖析其偷窃原因。

德育失败:

家庭和学校的教育不力

       大学生偷窃行为与素质欠缺相关。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教于知识,并没有过多的进行素质教育,只要不是很严重的违法,都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升入大学后,高等教育偏向于学术型人才培养,更加缺乏对大学生素质的培养。再者,家庭教育也是至关重要的,家庭教育对于塑造一个人的人格和行为才是关键作用,家长行为和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潜移默化的塑造着一个孩子。如果家庭教育孩子偷盗是一件不道德且违法的事情,孩子大概率上是不会去做这件事的。然而,如果家长也存在偷窃行为,孩子很有可能在潜移默化中学会偷窃,认为偷窃是理所应当的行为,这就涉及到一个认知问题。孩子没有经过系统的教育这类行为是什么,会在认知上认为偷窃与日常吃饭喝水一样,是一件合理的事,并没有所谓的道德法律问题。

心理变态:

基于心理原因的偷窃癖

    大学生偷窃行为可能存在心理原因。偷窃癖是在变态心理支配下表现出的一种反常行为。据统计,每千人中,就有6人可能有偷窃癖。他们偷东西,既不是为了钱,也不是为了泄愤报复。更多的,是为了获得心理上的满足感。一般来说,偷窃癖有三个特征——难以克制偷窃冲动、偷窃常常没有预谋、行窃前压力升级行窃时有快感或轻松感。偷窃癖如同咬指甲癖一般,都属于“冲动障碍患者”,这是他们调节情感状态的方式,用来应对危险、创伤性的情境。

心存侥幸:

疏于管理助长冒险贪婪

      大学生偷窃行为常常受到侥幸心理的刺激。侥幸心理就是妄图通过偶然的原因去取得成功或避免灾害。侥幸心理是一种信念的迷失,缺少坚持,是对事件把握控制力上的懒散。偷窃一次之后没被发现,便暗自得意,之后认为一定不会被抓到,于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进行偷窃。也许这类学生也存在一部分想要停止偷窃,但是由于意志薄弱,诱惑太大,再一次的伸出那双贪婪之手。再者,高等学校的不作为、不追究更加的给予这些人“信心和勇气”。

目无法纪:

不了解违法犯罪的后果

      大学生偷窃行为与法律意识淡漠相关。毫无疑问,大学生偷外卖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这是不能含糊的,也没有任何借口可以为这种行为开脱。偷窃数额较大的话是刑法规定的刑事犯罪行为,达不到刑事立案就是一般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司法解释规定,一年以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可认定为“多次盗窃”,构成盗窃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大学生虽然偷的只是十几份外卖,价值不过几百块钱,但由于属于多次盗窃,因此,仍然属于涉嫌构成盗窃罪。

      严于律己,勿以而小而为之,我认为大学生可以不出众,不优秀,但是一定要做一个有素质的人,教育不应该只教育知识,只注重成绩,素质德育的培养应该作为必修课。提升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是高等教育必须强化的方面。

高教课堂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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