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自治区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安全有序做好核酸检测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核酸采样组织 1.工作人员要切实维持好现场采样秩序,实行错峰采集,以整栋楼或单元楼为单位进行通知,每一组返回室内后,方可通知下一组出门采样,坚决避免排长队。 2.居民出门采样要戴好口罩(遮住口鼻),期间除采样时摘除口罩外,一律严格佩戴口罩。为避免交叉感染,进行采样时后一位等候者与被采样者需保持2米以上距离,严禁采样人员聚集。 二、核酸采样防护措施及有关要求 1.组织者及服务人员要穿隔离衣,戴防护口罩、帽子、手套,与前来采样居民保持2米以上距离并及时做好手消。 2.采样人员要严格执行二级防护标准,正确佩戴防护口罩,做好密合性试验,戴面屏不上翘,确保挡住气溶胶,采样期间必须一人一手消。 3.对居民核酸采样的部位要宁深勿浅,确保到位。 4.采样地点要宽敞、通风良好,如为室内采样,需开窗通风,采样结束要做好环境消毒(物表及地面擦拭消毒后,紫外线照射消毒1小时)。 三、核酸采样医疗废物处理 核酸采样产生的医疗废物要装入双层黄色塑料袋内,3/4满封包,封包前用75%酒精对医疗废物袋口消毒,鹅颈式旋转后用尼龙卡扣扎紧,袋外贴红色医疗垃圾标识,标明产生单位、日期等,放置指定地点待转运。 四、其他要求 三区要加大各核酸采样点尤其是“两站一场”及卡口的督导,确保采样规范和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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