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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劳务费不还竟撕毁欠条 芜湖鸠江区法院判了

 新用户79878317 2022-10-11 发布于河南

大皖新闻讯 据安徽高院微信号消息,作为债权凭证的欠条被撕毁了,钱还能要回来吗?近日,鸠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过某雇佣申某为其建造房屋,工程完工后,双方对劳务费进行了结算,过某向申某出具欠条,载明尚欠申某劳务费10000元。后申某至过某家索要欠款,过某要求申某出示欠条,在拿到欠条后将欠条撕毁。申某当即报警,并将欠条重新粘贴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过某坚称申某向其索要欠款时其已向申某支付现金10000元,故而将欠条撕毁。为查明案件事实,法院向公安机关调取了申某当日报警记录,出警记录记载申某持欠条向过某索要工程欠款,过某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拒绝支付,并将其欠条撕毁。过某的陈述与事实不符,综合全案证据,法院最终判决过某向申某支付劳务费10000元。

法官提醒,日常生活实践中,大家应当提高对欠条、借条等债权凭证的保护意识,在债务人需要查看时,可以出示复印件,不要轻易将债权凭证交付于债务人,以防止丢失或损毁。

一旦债权凭证损毁不能反映债权内容,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债权将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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