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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电商擅自取消客户订单?南宁有消费者投诉!平台这样回应……

 九州好人 2022-10-12 发布于辽宁

消费者反映 付款后遭遇撤单退款

近日,南宁的阳女士网购时遭遇商家退单。她告诉记者,今年6月中旬,一母婴群里,有人推荐称,一知名网络平台在搞尿不湿促销,她点击页面领取购物券,下单付款购买,但几小时后被退单退款。商家客服称,阳女士此前已享受过该优惠,因此不能再下单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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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女士下单成功后被撤销的订单号

阳女士说,该促销商品一个账户限购一件,她之前并未用该账户购买过商家的任何产品。母婴群里也有人下单成功后被退单的情况。

随后,阳女士让朋友下单购买此商品,也被退单。阳女士认为,如果商家没货,就应及时撤下促销广告,如果商家是以促销为名博取关注,那么是谁给了商家随意撤单的权利?

6月26日,记者联系了该网络购物平台。该平台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平台商家推出的促销是希望更多的消费者能真正享受到优惠。通过大数据分析,阳女士的订单被平台判定有异常,是“黄牛单”,因此对其作出取消订单并退款的处理。

而对于判定订单异常的依据,该负责人称,因涉及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不便透露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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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名消费者下单付款后也被退单。

记者调查 商家撤单的理由五花八门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阳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消费者在电商平台下单付款后,被商家以商品缺货、系统出错、操作失误、订单异常以及产品质量等理由撤单的情况时有发生。

南宁市民梁女士花1200元网购了一件打折皮衣。商家一直未发货,10多天后后再联系时,商家说没货了,并私自撤销订单、退款。梁女士认为,订单生成后是发货还是取消订单,完全由网络平台或商家单方面说了算,消费者在整个交易环节中很被动。

采访中,有消费者反映被商家撤单后,还能收到该产品的促销打折信息,不排除一些商家利用虚假促销活动来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

律师说法 商家随意撤单属单方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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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子商务法》的第四十九条规定,“电子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林勇是南宁一所法律事务所的律师。他认为,消费者如未违反商家所规定的购物原则,商家在没跟消费者沟通并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撤单属单方违约,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南宁市12315市场监管服务热线的有关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商家撤单承担的责任有限,目前类似的投诉案件逐年增多。消费者遇到类似被无故撤单的情况,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向平台所在地或商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反映。

编辑丨黄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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