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继承是指因股权的合法继承而导致公司股东的变更。 《民法典》第1122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因股权是一种兼具财产性和人身性的权利,就其财产性权益而言,它能进行转让,买卖和继承。 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为股权继承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 股权继承人的范围 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去世后的股权分配事先安排,保护公司的人合性和个性化的需求,避免公司与继承人之间纠纷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对此公司可以根据经营需要,在章程中对股权继承作出以下几种特别规定: 对继承人的数量予以限制 公司股东人数的增加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对公司的决策效率、经营成本产生影响。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利是一致的,也就意味着将有多名继承人需继承公司股权。在此情况下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由其中一位继承人代持其他继承人的份额。 对继承人的资格予以限制 基于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公司章程在制定时可以设计股权继承人资格必备条件。公司可以根据公司业务经营的需要,对继承人的身份作出一定的限制条件; 例如未满18周岁、不具备公司经营需要的专业技能的股权继承人只能享有股权权益。 对出资瑕疵股东的股东资格继承予以限制 在公司认缴资本制度下,如果被继承股东负有出资义务或需要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的,在设计公司章程时,公司章程可规定继承股权应承担或者履行完毕出资瑕疵义务。 公司股权继承的实务建议: 1. 重视公司章程的规范作用。目前有关公司股权继承纠纷越来越多,为避免增加诉讼时间、精力、财力等成本,公司在制定章程时应充分考虑股权继承问题,预先明确继承机制。 2. 在公司及继承人未完成全部股权变更流程时,慎重召开股东会,作出新的股东会决议。 一、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财务顾问咨询/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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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顾问咨询服务、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与诉求,针对考核指标设定、成本核算等因子进行合理测算,从总体薪酬结构的角度,综合运用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二类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的多种方案解决激励对象的激励问题,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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