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一、出租房屋坐落地点及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城关商贸路科委家属楼2号楼2单元2楼东户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住房,房屋面积为98.65平方米。 2、该房屋现有电热水器1台(新)、抽油烟机1台(新)、空调1台(旧),均能正常使用。 3、该房中间卧室有新双人床1张,东面一间有儿童床(旧)1张、西面一间成人床(旧)及缝纫机(旧,“飞人牌”)1台,客厅有1.5米圆桌1张,圆凳子4个。 二、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12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年租赁费6000元整。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三、租赁条件 1、乙方不得在租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3、乙方承担租赁期内水费、电费等实际使用的费用。 4、因乙方使用不当或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 5、租赁期内乙方使用需要对出租房屋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需经甲方同意,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合同期满时,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甲方也无需对以上设施进行补偿。 6、该房屋墙内壁不得出现明显涂画痕迹。 四、关于押金 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善意的使用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并交纳首期租金时支付甲方 元作为押金,房屋内设施如有损坏或是乙方因故要求提前解约,经双方协商后,甲方可从押金内酌情扣除。待租赁期限届满,甲方验房及设施后,乙方将该房屋钥匙交于甲方,同时,甲方将此押金全部归还乙方。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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