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类应用案例—关于编制部门合并财务报表的会计处理
甲部门为中央一级预算单位,实行二级预算管理,共有二级预算单位3家,分别为:甲部门本级(行政单位),乙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丙单位(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 甲部门本级、乙单位、丙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均执行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财会〔2018〕21号),甲部门扎实推进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准备工作,开展了政策宣传,强化了新旧衔接准备工作,升级了会计信息系统,同时完善了本部门内部的政策衔接工作,主要采取的措施有: 一是规范会计核算,对于甲部门经常发生的内部业务或事项,统一会计处理,并明确了内部抵销规则; 二是加强甲部门内部单位清单的管理和更新维护。在会计信息系统中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作为部门内部单位的标识依据。发生内部业务或事项时,辅助核算中注明了“本部门内部单位-XX 单位”; 三是建立内部对账的工作机制。对于金额高于抵销阈值10万元的内部交易事项,全部进行对账和抵销。 根据前期对账结果显示,2021年1-12月,甲部门本级与乙、丙单位之间、乙单位与丙单位之间发生如下业务: (1)业务1:2020年10月28日,甲部门本级与乙单位签署一项课题委托协议,协议规定:课题研究预算总金额36万元,协议签订之日起甲部门本级支付首款20万元,课题验收后支付尾款16 万元。2021年12月31日,甲部门本级会计报表“预付账款”明细信息显示,预付乙单位课题委托款20万元。乙单位会计报表“预收账款”明细信息显示,预收甲部门本级课题委托款20 万元。双方对账核对无误。 (2)业务2:2021年5月,乙单位与丙单位签订了合作项目,丙单位以转账方式向乙单位支付了服务费53.56万元,其中增值税按3%简易计税,金额为1.56 万元。乙单位与丙单位对账无误。 (3)业务3:2021年7月,甲部门本级与丙单位签署一项合同,甲部门本级委托丙单位制作一批宣传品。合同协议,宣传品制作总金额85.71万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部门本级支付首款60万元,项目验收后支付尾款25.71万元。2021年12月15日,丙单位在年末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为70%,据此,丙单位将预收的60 万元转入事业收入。 2021年12月31日,甲部门本级会计报表“预付账款”明细信息显示,预付丙单位宣传品委托制作费60 万元。 2022年2月,甲部门本级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库〔2022〕7 号)的要求,积极组织领导,规范甲部门所属甲部门本级、乙单位、丙单位的财务报告编报工作,合并编制甲部门财务报表。 二、编制合并报表 第一步:乙单位、丙单位于2022 年2 月下旬完成了本单位的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并按工作要求及时向甲部门本级报送了财务报告及有关材料。经甲部门本级审核确认,乙单位、丙单位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规定的统一会计政策。 第二步:甲部门本级设置了合并工作底稿。 第三步:将甲部门本级和乙、丙单位个别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项目金额逐项填入合并工作底稿,并加总得出个别资产负债表、个别收入费用表各项目合计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合并工作底稿(收入费用表1) 单位:万元
合并工作底稿(收入费用表2) 单位:万元
第四步:甲部门本级在合并工作底稿上编制抵销分录,将部门内部单位之间发生的内部业务或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进行了抵销处理。 主要抵销分录有:(单位:万元) (1)业务1,抵销内部债权债务事项: 借:预收账款—甲部门本级 20 贷:预付账款—乙单位 20 (2)业务2,抵销内部收入费用事项: 借:事业收入—丙单位 52 贷:业务活动费用—商品和服务费用—乙单位 52 (3)业务3,甲部门在充分对账、会计处理正确的前提下,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 号》的相关规定,可以直接按照内部业务或事项的金额编制抵销分录: 借:事业收入—甲部门本级 60 贷:预付账款—丙单位 60 第五步:根据甲部门本级和乙、丙单位个别财务报表各项目合计金额、抵销分录发生额计算合并财务报表各项目的合并金额。抵销分录涉及收入、费用项目的,除调整合并收入费用表相应项目外,还应当结转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净资产项目。
合并工作底稿(收入费用表1) 单位:万元
合并工作底稿(收入费用表2) 单位:万元
第六步:根据合并工作底稿中计算确定的各项目合并金额,填列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报表略) 来源:财政部会计司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应用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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