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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文字狱

 白云悠悠老山人 2022-10-17 发布于江西
        今天,我们谈一下清代文字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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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不完全统计,顺治施文字狱7次,康熙施文字狱20多次,雍正施文字狱20多次,乾隆施文字狱130多次

      中国史学家顾颉刚曾说:清代三百年,文献不存,文字狱祸尚有可以考见者乎?曰:有之,然其严酷莫甚于清初。

        鲁迅先生曾说:“但看雍正、乾隆两朝的对于中国人著作的手段,就足够令人惊心动魄。全毁、抽毁、剜去之类也且不说,最阴险的是修改了古书的内容。乾隆朝篡修的《四库全书》,是许多人颂之为一代盛业的。但他们不但却捣乱了古书的内容,还修改了古人的文章。不仅藏之内廷,还颁之文风较盛之处,使天下士子阅读,用不会觉得我们中国的作者里,也曾经有过很有骨气的人。

       历史学家吴晗说:“清人纂修《四库全书》而古书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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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们选择两个比较权威的出版物关于清代文字狱的介绍。



第一,出自《中国古代简史》第330-331页


文字狱与文化专制



      清朝君主专制集权的高度强化,在文化领域也有明显的表现。统治者对思想文化界的控制非常严密,多次大兴文字狱屠戮士人。

      清室的祖先曾经长期臣属明朝,清廷入关之后对此讳莫如深,私人著述凡有涉及必获重罪。同时,清朝统治者对十人眷念明朝、尊奉南明、否定清廷正统地位的民族意识也十分疑忌,将其视为“反清复明”的思想苗头,予以严厉镇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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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熙朝有两大文字狱,都是在上述背景下出现的。

第一次是康熙二年(1663)的庄廷钱《明史》案。浙江富户庄廷钱购得明末朱国祯《明史》残本,请人加以补写,以为己作。书中多有清廷忌讳的“违碍”词句,以“逆书”罪名被告发。时庄氏已死,剖棺戮尸,株连致死者七十余人。

康熙五十年(1711),又发生戴名世《南山集》案。戴氏为翰林院编修,所著《南山集》引用方孝标《滇黔纪闻》一书,议论南明史事,并用南明诸帝年号,予以正统。结果遭到劾奏,戴名世处死,方孝标戮尸。牵连两家家属及刊印、作序之人共及数百,皆议处死,后从宽戍边。


雍正六年(1728),发生曾静、张熙案。湖南人曾静及其学生张熙策动川陕总督岳钟琪反清,指斥雍正弑父篡立、杀兄屠弟,被岳告发逮捕。经审讯,查明曾静“华夷之辨”等思想来自已故学者吕留良,遂将吕氏剖棺戮尸,其后人及弟子诛杀或充军,又将经过歪曲的雍正与曾静的辩论文字颁行天下,名为《大义觉迷录》。


雍正一朝还发生过其他几起文字狱,均系士人著书语涉“讥讪”“诽议时政”而被杀。

乾隆一朝的文字狱更为频繁,大大多于康、雍两朝,而且绝大部分都是吹毛求疵、望文生义、穿凿曲解,加以莫须有之罪

如诗文中“明”“清”二字的使用,往往遭到深文周纳。“问谁壮志足澄清”、“翘首待重明”、“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之类,都被视为反诗,作者生则处死,死则戮尸。

在清朝皇帝生杀予夺的专制淫威之下,士人畏首畏尾,动辄得咎,形成了“万马齐喑”的可悲局面。至嘉庆、道光两朝,文网始逐渐疏解。


文字狱以外,文化专制的另一重要表现为禁毁书籍,亦以乾隆朝最盛乾隆后期借编修丛书《四库全书》之机,要求各地广泛搜求、进献书籍,然后予以全面检查,凡“悖逆”“违碍”著述概予销毁或抽毁。通过这种寓禁于征的做法,销毁书籍三、四千种,许多重要文献自此湮没无闻或残缺不全,在整理、保存文化的同时也严重地破坏了文化。参考文章《四库全书出,中国古书亡!




第二,出自大学历史教科书《中国古代史》下册,第312-313页,朱绍侯先生主编。(这个比较权威)


对思想控制的加强


        清朝统治者在对各族上层进行笼络利诱的同时,还努力加强文化思想上的控制。

        一方面大力提倡程朱理学,积极进行思想诱导。为此特收罗了一批理学家,如李光地、魏裔介、熊赐履、魏象枢、汤斌、陆陇其等,命他们纂修《性理精义》《朱子全书》等,颁行天下,全力将理学中的忠孝思想加以推广,以统束人们的思想。


        另一方面对不利干他们统治的言行,则则严厉钳制。在康、雍、乾三朝,尤其是雍、乾时期,曾连续大兴文字狱。对一切文字著述,只要认为触犯了君权,或者有碍于自己的统治,便被目为“狂吠”、“异端”、“悖逆”,必兴大狱,置之重典,一案往往株连数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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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康熙二年(1663年)的庄氏明史案。浙江湖州府乌程县富商庄廷钱,雇人利用明人所编的当代史书编纂了一部《明书》,其中对天启、崇祯两朝历史中所涉及到的建州女真与明朝的关系如实地写出,便被看作是有意反清。庄氏家族、纂修者和为此书写序、校对以及买卖、刻印的等共70余人皆被斩杀,还有数百人充军边疆。时庄氏已死,也被剖棺戮尸。

再如雍正六年(1728年)的吕留良狱。浙江嘉兴府石门县人吕留良所著诗文集和日记,包含有大量的夷夏之防的激烈言论。吕留良已于康熙二一二年(1683年)病故,因当时吕留良的《时文评选》很流行,以授徒为业的湖南郴州永兴县人曾静让弟子张熙到浙江购书,在吕家求得吕的书籍,因而受其思想影响。于是,他便萌发了反清复明的意识,写成列举雍正帝(即清世宗)十条罪状的书信,派弟子张熙送与驻在西安的川陕总督岳钟琪,说他系岳飞之后,策动他起来反清,结果岳奏闻朝廷。雍正帝觉得曾静身处穷乡僻壤,只是受了吕的思想蛊惑后才发展到狂悖的地步,遂决定将吕留良的家属、师徒以及与此事件有关的其他人员一律治罪。主要的人物,死者戮尸,活者斩首;受牵连者,或杀或流,或配为奴,轻者也受杖责。次年,雍正帝针对书信中散布他的失德十罪,逐条加以批驳,和曾静的口供以及历次所降谕旨一起,编成《大义觉迷录》一书,刊布学宫,颁行天下,以示警戒。


又如雍正八年(1730年)的徐骏狱案。徐骏是刑部尚书徐乾学的儿子,康熙末年进士,雍正间曾作诗“明月有情远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被人告发,说他思念前朝,诋毁当朝。清廷即以“于诗文稿内造为讥讪悖乱之言”的罪名,照大不敬律将徐骏“斩立决”,并将其诗文稿“尽行烧毁”到了乾隆时期,文网更加严密,即使是那些曾经受过皇帝嘉许的人,只要被认为稍有“不安分”的表现,也会横遭杀头之祸。


乾隆帝(即清高宗)还借《四库全书》的编修的机会,对明、清之际所形成的被认为具有违碍内容的大量书籍,或全毁,或抽毁,进行摧残和洗劫。
清代的文字狱是清朝文化专制和民族统治的产物。其根本目的是要在思想文化领域内树立起封建君主和满族贵族统治的绝对权威。这种文字狱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后果,给中国文化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带来消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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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从文字狱这一件事来看清朝,这对中国文化的传承堪称是毁灭性的打击奉行的愚民政策,更是让国人丢掉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自信气魄,取而代之的是被西方人嘲笑的“东亚病夫”的招牌。

       最后,我想说一句,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我们绝对不能看着历史虚无主义给历史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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