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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丝剥茧解读人类史的终极因素——枪炮,病菌和钢铁 读后感

 王兆善 2022-10-17 发布于江苏

用了一个月的地铁时间,读完了这本众多大佬推荐的著作,又用了一个月的地铁时间,回味琢磨这本书到底讲了什么,我又能从中学到什么?

简言之,有两个方面的收获,一个是知识层面,也就是本书所讲的内容。另一个就是行文布局,作为一本较为严肃的学科类著作,能做到清晰生动,引人入胜,让人民群众喜闻乐见,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也体现了本书作者的文字功底。

  1. 知识层面:

1.1 本书到底讲了什么?

曾经尝试用自己的语言总结,发现非常困难,遂原文摘抄:各大洲上的族群,有截然不同的大历史,原因不在人,而在环境。

简单说,本书讨论的是人类史,注意不是某个国家历史,或者地区族群的历史,是以人类从猿类进化开始,逐步深入各大洲生存发展,受到不同环境要素(地理要素,气候要素,当地动植物要素)影响,最终走出不同发展之路的人类史。

研究人类史,就是为了作为远因回答,为何不同地区人类发展差距如此巨大?为什么是欧洲西方列强征服了美洲,澳洲等不发达地区,并形成了当今(近现代)世界的格局,而不是反过来,由美澳的土著征服世界?

打个不严谨的比喻,如果把初期人类看做襁褓婴儿,他们进入不同的地区(大洲)成长发展,就如同开盲盒一般,有抽到上上签的,例如新月地带(美索不达米亚),也有抽到中上签,比如咱们中国(东亚),还有运气不好的,抽到美洲或澳洲,那就只能直面人生的难。

不过极具讽刺的是,抽到上上签的新月地带,虽然为人类发展贡献巨大,但现在却饱受贫困战乱之苦;相反欧洲当初作为小弟,跟着新月地带(近东地区)混吃混喝,人家新月驯化出来的农作物和家畜,欧洲坐享笑纳,获得发展之后进入美澳,替代了(这词用的真是文雅)那些抽盲盒手气不好的土著,直上人生之巅。

所以人类的发展就是一场马拉松,不到最后难定伯仲啊。

言归正传,本书作为一部严谨的学术(科普?)著作,为了不做拍脑袋“戏说”,开始就确立了一套科学的方法论,即通过C14测定不同地区考古挖掘出来的遗迹遗物(各种化石),确定相应的年代,从而推断出时间序列,演化过程,以及迁徙路线等。例如通过人类化石,通过C14推演出人类在全世界的扩散进程和时间表,并成为后续研究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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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我不由得对考古这门学科肃然起敬,考古应该是一门研究我们人类自身的重要手段,文中举例以色列的考古学科发展得非常完善,这是一种国家力量的象征,因为只有拿到确凿可考的考古证据,才能支撑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所以要纠偏大家通常的理解,考古不等于古玩(拜各大鉴宝节目所赐)。

回到正文,有了这套方法论,本书就可以从动植物的驯化(进化农牧业)开始,逐步深入影响人类发展的各个要素:比如文字的产生和发展,工具的发明和演变,社会组织的形成,牲畜和人口发展带来的病菌,正是这些要素,结合不同大洲的特定的地理地貌,相应的气候特点,最终得出了本书的结论:导致人类发展极不均衡的终极因,是环境因素,而不是所谓人种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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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讲述的内容很多,在此节选一些让人耳目一新的要点,

1.2 人类和大猩猩的关系

一直没想到人类竟然和大猩猩的基因差别不到2%,大约600万年前,人类才和另外两种黑猩猩分道扬镳。如果从生物学角度,我们人类只是第四种黑猩猩。

虽然之前大致听过这个观点,但是看到这里还是被深深震撼了。

其实我们和黑猩猩之间最大的区别,也就是生而为人的这些特征。回想之前看过的电影:人猿星球,猩球崛起。说实话,这些电影还是很有理论依据的,人类还是需要珍惜自己身上的这些人性。

1.3 动植物的驯化原来这么难

一直想当然地觉得,动植物的驯化就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情,中国古代的神农尝百草的故事,感觉从野生的植物中,找到可以食用并驯化成农作物,就是一个概率问题。但没想到概率这么低,必须各方面机缘巧合,才能驯化出一两种农作物(还没得挑,给你啥就是啥),然后还要数千年持续努力,才有今天养活几十亿人口的农业作物。

事实上,水到渠成的事情,往往有水无渠,或者有渠无水。看了本书才知道,目前主要的农作物,抽到上上签的新月地带,就驯化出小麦,大麦,豌豆,亚麻,甜瓜等,咱们中国好歹有粟(小米),稻(至少有大米吃),黄豆,绿豆等;美洲只有玉米,木薯;可怜的澳洲,好像没啥可以驯化的。

然后就是动物的驯化,现在人们熟知的牲畜,特别是大型牲畜都是亚欧大陆驯化的,美洲只有羊驼(关键没法骑啊,也不能干农活),可怜的澳洲,从一开始就没剩什么大型哺乳动物给人家驯化(大型有袋动物,要么太容易捕猎被吃光了,要么太脆弱自己灭绝了),好像就剩袋鼠了,所以澳洲土著就一直这么“自力更生”,不是他们太笨也不是太懒,关键啥也指不上啊。所以欧洲人不要嘲笑人家澳洲土著落后,如果当初抽盲盒对调一下,把他们扔到澳洲,欧洲人到现在照样只能玩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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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里,大家可能会说,人类的摇篮-非洲 怎么没提啊,非洲大草原,那可是动物的天堂啊,怎么没驯化出斑马,河马,长颈鹿啥的来啊,大象也很不错啊,好像古代专门有大象助阵啊。但很可惜,驯化动物不等于驯服动物,你可以驯服个别动物开个马戏团,但永远无法从交配,繁衍,生长全过程人工控制,并有选择驯养。为此,作者专门引用安娜卡列尼娜的名言: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行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简言之,驯化不了的动物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只要有一个因素出问题,驯化就失败了。所以珍惜人类的这些牲畜朋友吧,它们是造物主的恩赐。

1.4 大陆的轴线竟然如此重要

人类从进化开始,残酷的竞争就开始了。在本书里,大量用到一个比较温和的词:替代。一个发展先进的人类种群,迁徙到其他地区,替代了原来的种群。就这样两个不温不火的字背后,是血淋淋的人生,就好比欧洲人替代了美洲印第安人,替代了澳洲土著。

话说到这里,应该会有人举手了,按最初抽盲盒的情况,抽到上上签的是新月地带(近东地区),按理应该是他们横扫欧洲,征服世界啊,也轮不到欧洲人。但实际情况是,在新月地带领跑全球的时候,人类的迁徙和控制的距离有限,所以无法“征服”更多的地区,相反,好不容易驯化出来的动植物,却快速由近东流传到欧洲,继而快速横跨亚欧大陆,来到东亚,让中国除了能吃到土产的稻子,也能吃上麦子了(面粉的出现较晚)。

其实这种文明的发展,就和亚欧大陆的横向轴线息息相关了,这种同纬度的横向传播,气候相近,非常利于动植物的传播,而且没有天然障碍隔绝亚欧大陆,所以欧亚大陆就这样在人类发展的初期,快速分享了文明的果实,让整个大陆人口发展大为提速,也为欧洲后期的崛起打下基础。

不过有一说一,欧洲初期做小弟蹭吃蹭喝,但后期经过文艺复兴的科技的发展,大航海大发现,继而摘取了美洲,澳洲的红利,这是人家的本事,需要客观承认,只是这都属于近因了,本书讨论的主要是远因。

相比欧亚大陆,美洲和非洲都是悲催地纵向轴线,这种走势造成维度的巨大变化,从温带到热带再到温带,巨大的变化,让动植物传播和人口迁徙成为非常困难的事情。所以在美洲出现,南美洲安第斯山脉驯化出骆马(虽然比不上亚欧的牛马,好歹也可以用),但就止步无法传播到北美地区,同时北美虽然发明了轮子,但没有可以拉车的牲畜;同样,南美只有羊驼没有轮子,也没有车。典型的有水无渠,和有渠无水的例子啊,让人痛心啊。

正因如此,美洲印第安人从没见过马,第一次见到手持火器骑着高头大马的欧洲人,简直就是看到外星科技啊。

1.5 硬币的两面 —— 病菌来自人类牲畜朋友

事实上,历史上人类大名鼎鼎的疾病,比如天花,流感,肺结核,疟疾,麻疹,霍乱等,这些传染病都是由动物的疾病演化而来的。换句话说,人类之所以会产生这么多传染病,都是因为和动物相处的时间太长了,进一步说是长时间和牲畜一起生活导致的。当然,也会有野生动物传染的,但是在古代,人类和野生动物打照面,基本就是你死我活二选一的结果,没机会深入交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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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如此,这种疾病都是诞生在拥有大量牲畜,并由一定人口密度的地区,比如亚欧大陆。而这里的人们经过一代代疾病的肆虐,一般都产生了免疫力。这样,当这些欧洲人远渡重洋来到美洲或澳洲时,面对如同白纸一般的当地土著,新大陆就这么被横扫了。

从这个角度,人类发展历程中,竞争真是无处不在,非常残酷,不能拥有牲畜的种群,连生病产生免疫的机会都没有。

1.6 发明为需求之母

这句话是本书的一个章节名,第一次看到时感觉是不是写错了,难道不是需求驱动发明吗?就像我们做软件的,开工的第一件事就是弄清客户需求,然后在有条不紊地开发推进。这是大家的常识,但换个角度,也许能看到更多的东西。

其实很多时候,特别是在人类发展的远古时期,人类的很多发现都是依靠偶然的发现,不可能有那么强的意愿来主导。甚至到了近代,文中举例爱迪生发明留声机的例子,机器发明出来之后,其实并没有找到什么好的用途,爱迪生甚至宣传留声机的主要用途是记录遗嘱。但20年后的实际情况证明了,留声机最大的用途是录放音乐。

通过这句似乎前后颠倒的句子,以及作者另辟新径的视角,让我对人类创新进行了重新审视。世界确实是由一部分伟大的发明家推动发展的,但是这种创新更多的客观的概率产生,并不是人主观决定的(天才推动论)。而各大洲在人口密度,是否有文字的记录积累和交流,以及所在社群的组织形式,生产力水平等诸多因素,又能放大或降低创新的概率,从而造就了很多我们已经熟知的历史。

1.7 一切皆有因缘,一切皆为变量

本书洋洋洒洒500多页,一直都在用科学论证的模式,来解析人类的发展历史,这本身就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大家通常认为历史学科不算科学,应该归于人文学,或者社会科学,而且是社会科学里最不科学的学科。

这些认识都来自,历史学科一般都是研究已经发生的事情,既不能重来验证,也无法推断预测,所以唯心的成分就很大了,更多的是对历史的点评和总结。

然而作者却提出了广义的历史科学,与传统意义的非历史科学(比如物理,化学等)的主要区别:方法,因果,预测,复杂度。并针对这些区别做了大量详尽的解释。

其实用咱们普通人的眼光,历史科学之所以不如物理化学生物学等科学“有用”,就是历史既不能像生物学那样明确“因果”,不断反复动物样本,从而找到准确的因果关系(历史中的因果大概只能推论,谁也不能重演一遍历史验证观点);也不能像物理学那样通过公式计算,准确“预测”结果。

针对这个问题,作者提出了比较法和所谓的自然实验室,如同天文学家不能操控天体,但是可以通过系统科学的方式来观察,并不断做比较,找到影响结果的“变量”,并从中得出结论。

所以历史科学之所以困难,就在于变量太多,相互干扰,又无法重复。也许未来科技足够发达了,所有的变量都能有效控制,这时候历史科学就变为一门可以预知未来的重要学科了(银河帝国,沙丘)

说这么多,还是咱们老话精辟:以史为鉴,可知兴替。

本书的行文布局

说完内容的收获,作者在写作方面的功力也非常了得。

这本书500多页,大致能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包含“致我的中国读者”,“前言”,“开场白”三个小节;

第二部是主要内容,分为四大章节,内容详实;

第三部分包含“收场白”,延伸阅读(相当于论文的索引)

按“畅销书”的通常理解,第一部分应该就是名人做序,说一些正确但是毫无营养的话。所以为了节约时间,我直接进入第二部分读“干货”,但读完以后感觉好像读了些什么,但是就像隔了一层窗户纸,无法准确的把握和通透的理解。

直到我回过头,老老实实把第一部分至读者,开场白和第三部分的收场白认真读一遍,才恍然大悟,原来这本书没有多一句的废话,都是精华啊,特别是开头结尾两个部分,全部都是考点。

2.1 作者的自传

本书的作者是一位传奇人物,用现在流行的词就是“跨界”,3岁识字,6岁弹钢琴,11岁学拉丁语,16岁学德语,17岁考入哈佛大学学医(说明鸡娃并没有错,关键要有天赋支撑),然后去剑桥大学读博士,研究胆囊,并成为该领域世界级的专家。按常规剧本,作者已经是成就非凡,人生巅峰了。

但是基于作者对科学的追求,和从小养成的观鸟的爱好,作者中年开始走遍世界,从事观鸟事业,并撰写大众文章,拿到麦克阿瑟基金会5年的奖金,支持作者无后顾之忧的做自己喜欢的观鸟和写作(这些都是创新的根基啊)。

从此,作者的生活开始雅鲁藏布江大拐弯,从开挂的学术生涯,到开挂的写作之路,反正一直开挂就对了,一口气写出了包括《枪炮》在内的8本著作。最后作者成为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货真价实的双院士。不但跨界,而且跨的霸气十足,跨的酣畅淋漓。

作者的父亲是俄罗斯移民美国,外祖母(母亲)东欧移民美国,作者的妻子的父母也是波兰移民美国,整个二战期间作者在美国长大,相对安定富足的生活支撑了作者必要的成长,所以作者也是一位妥妥的“移二代”。

花了这么多精力了解作者生平和家庭背景有用吗?在我看来,太有用了(不止读书,任何事情如果能把人物背景,亲属关系梳理清楚,问题就已经明确了一大半了,很多关键因素都是隐藏在洋葱头的最里层)。

作者父辈的移民美国,代表了二战前后全世界的人才物资的流入美国(战争红利)。作者童年的成长经历,相比同时期饱受战争洗礼的世界各地,完全就是隐喻了本文的观点:“在某种程度上,发展取决于环境。”设想一下,如果作者在俄罗斯出生,不论他是什么样的天才,只能成为一名伟大的卫国战争的战士(或许是将军吧)

所以作者才会开门见山,把自我介绍放到第一页,第一段,读完这个部分,加上开场白里对本书内容的小引,再读后续的主体部分,必然是别有一番风味。

2.2 作者的严谨

如果充分了解了作者的生平,再看本书就不会对严谨的行文,以及科学的方法论感到奇怪了。作者常年从事观鸟,这个看似毫无关系的“兴趣爱好”,却奠定了本书的研究模式,通过演化生物学的思路来研究历史。同样是无法重复,无法操控研究对象,只能通过观测和科学的方法论来得出结论。试想一下,科班出生的历史学家,纵然学富五车,才高八斗,也不可能有如此奇思妙想,开创性的创作出本书吧。

如果说“跨界”式的研究,是本书的点睛之笔,那严谨的数据论证,和强大的参考文献的支撑,才是本书的坚实基础。写过论文的同学都清楚,写论文最痛苦的部分是参考文献,让你“戏说”洋洋洒洒几千字洒洒水啦,让你引经据典写一百字,估计就是抓耳挠腮满头大汗了(书到用时方恨少啊,参考文献没法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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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密密麻麻的延伸阅读每章都有,合计20多页,更别提文中涉及的数据,图表都是有出处的,如此严谨的风格,以至于让我忘记了手上是一本历史学科的书籍。

2.3 作者的布局

如果只看行文数据严谨,那么找一本学科专业书籍,应该都能满足。关键这样的专业书籍有几个人愿意看呢?所以严谨的同时,还要生动,要引人入胜,要让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本书很好的做到了这点,首先书的第一部分,也就是开场白直接抛出了贯穿全书的“亚力的问题”:为什么是欧洲白人征服新大陆,而不是新大陆的土著征服欧洲?

这样的问题,很容易抓住读者的兴趣(特别是中国读者,感同身受啊),然后作者就开始剥洋葱般开始第一章:人类的起跑线,从700万年的人类的起源开始,逐步展开本书宏大的叙事架构。

但是这样的读书热情是不长久的,通过第一,二章大量的专业词汇(比如名目繁多早起人类名称:尼安德特人,克罗马农人等),以及大量的地理名词和数据洗礼过的普通读者(比如我),已经开始倦怠了,有点读不下去,开始随手往后跳跃翻读(放弃阅读的开始),作者必须做点什么扭转局势了。

果然,在本书的第三章,作者抛出了重料“卡哈马卡的冲突”,这是一场极具戏剧性和冲击力的历史事件,一个168人组成的西班牙远征队,击溃了拥有8万人军队的印加帝国皇帝,并生擒皇帝本人,从而拉开了欧洲人征服美洲大陆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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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本书的内版封面,封皮的名画就反应了这个历史事件(一度把中间那个印第安人看成女的了,罪过,画的有点抢亲的风格,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印加帝国高高在上的皇帝在旁人看来,并无特别)。

这样的重料对读者肯定是一剂强心剂,特别是对中国读者,类似的历史让我们感同身受,通州八里桥面对英国枪炮冲锋的曾格林沁,永远是我们的心头之痛。相比之下,这个100多人打败8万军队的故事,就更加夸张了,如此剧情就是现在nothing is possible的“神剧”也不敢拍啊。可是,这就是真实的历史。

100多人的西班牙人远征之初,就把可怕的天花病毒带到毫无抵抗的印加帝国,帝国染病死去的印第安人无法计数,连印加帝国的皇帝也病死了,图上这位是通过宫斗上位的新皇帝,宫斗导致帝国分裂,才让西班牙人有了可乘之机。但即便如此,巨大的人数对比,一人一脚也能把这100多人踩死了。这时候,美洲大陆没有马的短肋再次给新大陆致命一击(无法驯化出大型哺乳动物,带来了无可逆转的发展劣势),第一次看到骑着高头大马手持火器的西班牙士兵,印第安人如同看到了外星人降临,如果咱们八里桥之痛是降维打击,人家印第安人这个就真是降维再降维的打击了(呼唤三体)

就是这样多重打击,印加帝国轰然倒下了,西班牙人为代表的欧洲白人开始享受美洲大陆巨大的红利,并进一步促成了后面的飞速发展。

以此为契机,在读者还沉浸在巨大的震撼之时,作者娓娓道来的开始分析农业的发展(植物的驯化),牲畜的产生(动物的驯化),大陆的轴线,解释了为什么美洲没有马,也无法像亚欧大陆那样,从外部引进缺少的物种。

PS:不看此书真不知道美洲人民过的这么苦,没有大型社畜这日子怎么过啊,一直误认为印第安人就是马背上的民族,还是西部片看多了啊。

接下来就行文就更流畅了,通过说明文字的发展,病菌的产生,组织的形成等进阶内容,让读者不知不觉就顺着本书的脉络,一气呵成的读下去。这样的布局能力,这样的写作手法和文笔掌控,让人叹而观止。

总结

读完此书,最大的感受是人的力量,从生物学的角度,人类之所以能不断发展,就是依靠像作者这样的不循规蹈矩的“异类”,如同细胞的变异(当然是好的变异),跳出了日复一日的自我复制,迸发出创新的力量,从而推进人类整个族群的发展。当然,没有默默无名的劳苦大众,支撑人类的基本生存,创新(变异)也就无从谈起了。

另一个感受就是文字的力量,文字让知识得以保留,相互流传,并能一代一代的积累。就像初期人类驯化农作物,从发现潜在的驯化对象,到重点观察,发现对我们有利的植物变异,这种选择的过程就是让驯化得以积累。否则,让随机性的变异自生自灭,植物的驯化就变成布朗运动了,谈何漫漫的人类发展史啊。

同样的道理,文字让瞬间的灵感得以记录,让辛苦总结出来的经验得以流传,让后辈站在先辈的肩膀上进行攀登,让更多的人口分享知识,让力量得以凝聚,让希望获得远航。

中国几千年前的荀子就说: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力量的汇集,就在这点滴之间。

所以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记录,沉淀,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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