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物业设施设备的分类 物业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附属于房屋建筑业主共用的各类设施设备的总称,它是构成房屋建筑实体的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发挥物业功能和实现物业价值的物质基础与必要条件。 国家《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而《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下列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 (一)共用部位:一般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 (二)共用设备:一般包括电梯、水泵、水箱、避雷设施、消防设备、楼道灯、电视天线、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电线、供暖及空调设备等; (三)共用设施:一般包括道路、绿地、人造景观、围墙、大门、信报箱、宣传栏、路灯、排水沟、渠、池、污水井、化粪池、垃圾容器、污水处理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休闲娱乐设施、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人防设施、垃圾转运设施以及物业服务用房等。 综上所述,目前物业设施设备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分类方法,因此,根据现场管理和实操经验总结,我们将物业的房屋设施设备系统主要分为6大类: 因此,我们将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分为建筑装饰环境设施和设备设施两大类,再将设备设施分类6个系统。简称为6+1体系。其中:设备设施系统为: 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电梯(垂直运输)升降系统、智能化(弱电)系统等。 如下图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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