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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的智慧 | 比卦——处世之道,创造和谐

 新用户76987762 2022-10-19 发布于四川

第8卦 比(bǐ):水地比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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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背图·第五十六象》解比卦

比·己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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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圣叹批注】

此象军用火,即乱不在兵之意。颂云,海疆万里,则战争之烈,不仅在于中国也。

比卦运势

运势:应速战速决,不可迟疑。适合做短平快的事情。与人相亲为吉。

事业:有亲密的伙伴相助,相互扶持,应注意择友,多与贤良者交往。

爱情:婚恋跟随世风。两相情悦,彼此忠诚,有桃花但不影响感情。

疾病:阴气紧密侵入阳体,久病则难医,近病速解可救。宜往东方求医。

经商:与他人合作会有丰厚利润。唯利是图、贪心不足会导致严重损失。

诉讼:局面较为平稳,宜和解,只需两日便见分晓。

出行:内忧外吉,中途有相识人说话,且志趣相投,路也不远。

人生:性格乐观,缺乏长远的计划,心思和行动都快,容易追风,有投机心理。

《断易天机》解比卦

众星拱北之卦,水行地上之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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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卦点睛

比象征相亲相爱,和睦相处,但如果看到别人团结,心里不安才去团结则有凶险。得比卦者可能有两种情况:朋比、党附。前者基于情性,后者基于利益;前者生狎昵,后者酿党争。自己属于哪种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陆贾得此卦,成功游说蛮邦归顺

陆贾游说蛮邦时占得比卦。陆贾为汉初的政治家,口才极佳,曾两次出使南越国,使其归顺大汉王朝,他为大汉的统一做出了很大贡献。

比乐师忧


《杂卦传》说“比乐师忧”,比起打仗冲突,交朋友是件好事,因为不必死人,可以合作,管他合作多久;战争就得死人,那是很值得忧虑的事,老百姓更不想。“比乐师忧”的前面是“乾刚坤柔”。宇宙间有强大、刚健的,也有比较柔弱的存在,而乾坤、阴阳、刚柔、大小、强弱、虚实之间要互动,互动的两种基本关系,就是师卦的冲突或者比卦的合作。《杂卦传》的卦序是一个横剖面,如“乾刚坤柔。比乐师忧。临观之义,或与或求”,这是把六十四卦做一个重新的排序,它是从本质上来定义六十四卦的,有人道的思维。《序卦传》是从物种演化、生命的开端发展去演绎的。师卦、比卦是乾、坤之后必然发生的现象,所以要深入了解。

    如果从正常的卦序来看,还可以得到一个启示,谁都希望“同人、大有”的世界大同,可是理想的王道世界绝对不是一蹴可及的,还得经过比卦、师卦的阶段。文明的发展也是如此,由霸道而王道,因为人必须受到教训,付出惨痛的代价,再从这里面去找到出路。而且,没有富国强兵,没有师卦、比卦强大的军事、外交能量,在那边空喊“同人、大有”,也没有任何影响力。实力才是有力的后盾,有实力的大国、大公司,可以不称霸,不强凌弱、众暴寡,才可能促进世界和平,所以霸道是一个必然的程序,大家要清楚。换句话说,孟子如果不能让人家富强,他想推销仁义道德,根本就不会有人理他。有实力才能由霸而王,按照自然卦序的发展也是这样。这样思考任何问题才不会迂腐,这是《易经》卦序给我们的思想观念。


诚心纳才,诚心交友
【原文】
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
  
【解析】
比卦:吉利。同时再卜筮,仍然大吉大利。卜问长时期的吉凶,也没有灾祸。不愿臣服的邦国来朝,迟迟不来者有难。

《象辞》说:下卦为坤,上卦为坎,坤为地,坎为水,像“地上有水”,这是比卦的卦象。先王观此卦象,取法于水附大地、地纳江河之象,封建万国,亲近诸侯。
   
比卦象征紊辅。筮得此卦吉祥。第二次占问大吉大利,占问长时期的吉凶,没有灾祸。不愿臣服的邦国来朝,缓缓来迟者必遭凶险。初六胸怀诚信之心前来亲辅,没有灾祸。只要诚信之意如美酒盈缸,纵然发生意外情况,仍然吉祥。六二亲辅来自内部,筮得此爻则可获吉祥。六三所亲辅的人并非应当亲辅者。六四向外亲辅,筮得此爻可获吉祥。九五光明正大地亲辅。君王狩猎,三方驱围,网开一面,任凭前方的禽兽逃逸,邑人都不惧怕,吉祥。上六亲辅而找不到首领,必有凶险。

你付出什么,就得到什么
    
在人生和事业的征程中,最不可或缺的就是朋友和帮手,好的朋友和得力的助手是成功的基石。《比卦》上说:“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这不也是强调诸侯、大臣在天子治理国家的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吗?

《比卦》初六上又指出“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它吉”,那么,怎样才能让别人“有孚比之”呢?唯一的办法就是,那些身在高位的人要有一颗真诚的纳才之心,真心实意地去接纳、聘请人才,为己所用。

生活就像山谷回声,你付出什么,就得到什么;你耕种什么,就收获什么。你真诚地对待别人,同样你也会收获别人的真诚。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你伸出了援助之手,别人得到的并非是你失去的。在一些人的固有的思维模式中,认为要帮助别人自己就要有所牺牲,别人得到了自己就一定会失去。

有一个人被带去参观天堂和地狱,以便比较之后能聪明地选择他的归宿。他先去看了魔鬼掌管的地狱。第一眼看去令人十分吃惊,因为所有的人都坐在酒桌旁,桌上摆满了各种佳肴,包括肉、水果和蔬菜。

然而,当他仔细看那些人时,他发现没有一张笑脸,也没有伴随盛宴的音乐或狂欢的迹象。坐在桌子旁边的人看起来沉闷,无精打采,而且皮包骨头。这个人发现那些人每人的左臂都捆着一把叉,右臂捆着一把刀,刀和叉都有四尺长的把手,使它不能用来吃。所以即使每一样食品都在他们手边,结果还是吃不到,一直在挨饿。

然后他又去天堂,景象完全一样:同样的食物、刀、叉与那些四尺长的把手,然而,天堂里的居民却都在唱歌、欢笑。这位参观者困惑了。为什么情况相同,结果却如此不同?在地狱的人都挨饿而且可怜,可是在天堂的人吃得很好而且很快乐。最后,他终于看到了答案:地狱里每一个人都试图只喂自己,可是四尺长的把手根本不可能吃到东西;天堂里的每一个人都是喂对面的人,而且也被对面的人所喂。互相帮助,结果帮助了自己。
    
真诚对待身边的人,别人也会用真诚对待你

我们每个人,在自己所接触的人中,会有各种各样的人,他们中有与自己合得来的,也有合不来的。虽然我们有权利选择和什么样的人来往,甚至可以尽量不和自己性格不合的人交往,但是,这绝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因为无论在任何时候,我们都生活在一个集体之中,这就注定必须和这样那样的人相处,因此,我们只有积极主动地努力适应对方的性格特点,真诚地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才能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在人际关系上经常出问题的人,大多都是放弃了这样的努力:没能积极主动地去适应别人的性格特点。自己不做出让步,去努力适应别人,却一味地批评别人“那个人有缺点……”“这个人令人讨厌……”这样就不可能与别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与合得来的人能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谁都能做到。可是,如果是性格合不来的或自己讨厌的,也应该努力适应他们,真诚地对待他们,并和他们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这才可以说是一个出色的“外交家”。

与人相处,要认清对方的特点,然后采取适宜的交往法则。比如,对于心思比较细腻、重视礼节的人,若采取无所顾忌的粗鲁的方法,那你们之间就不可能建立起和谐融洽的关系。相反,对于不拘小节的人,过于小心谨慎地应对,对方会很厌烦,自然也不会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要想使自己的人际关系和谐,要想使自己轻松愉快地工作,那就一定要努力适应别人,采取与之相应的交往法则。

为了与自己性格合不来的人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平时多用心、多留神是非常必要的。在掌握了人际关系基本常识的基础上,无论遇到任何事,都要试着改变一下自己的思维,改变一下自己的观点、看法。做这些努力对彼此之间关系的好转大有作用。

《易经证释》比卦


孔子《宣圣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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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教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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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孔子《宣圣讲义》

此比卦彖辞。言卦用吉凶之大概也。比以相近之乐。其德以坤之厚。合坎之险。外刚内顺。故占吉。此大体也。原筮者旧辞。亦先天末变之象也。原筮与今异者。取用不同也。今以乾为先。以动为用。原以坤为主。以静为德。原筮为元永贞。秉坤之德也。坤备四德。元亨利牝马之贞。比则曰元永贞以有别也。坤德纯阴。比则有阳。故虽具坤体。而殊坤用也。元者善之长。贞者性之正。而曰元永贞者。以坤之德。为坎先天。坎在后天代坤。而先天则纯坤之用以贞而永。可见其不得离贞也。有其元善而能永贞。则德凝而用静。其吉可知。吉矣。自无咎矣。而比在今筮。因时之殊。位之异固有咎。苟保其永贞即免。故曰无咎。不宁方来。含数义。不安宁。一也。无宁如此。二也。不则宁矣。三也。方来者。正来也。言不宁而正来。其势甚危。其趋甚急。以坤而动。入于坎窞其险在前。而其行不可自止。则不宁方来。明其后不利。有禁戒之意。若作无宁解。则以势之逼迫。不得自止。无宁为将来计耳。而方字有指位者。有指时者。各有意义。若曰不则宁者。以比之动有咎。果永贞而不行。自安宁而无险。其来亦有方矣。辞虽赅数义。究以不安宁之行正来为主解。以比虽吉无咎。为取坤之静也。苟至于动。而行坎之险。其难久安可知。圣人为人道言。以长治久安为本今知比之难安则求其所以安之方。此示戒而垂训也。明比之象。乃暂安之时。前途危殆。正不可测。若以其安,而忘于危。以其暂而忽于久。则比之所谓乐。及巢幕之燕。所谓吉。乃塞翁之马。祸以为福。失以为得。则其所至。必不堪告。故彖辞指所包藏之甚凶。虽吉无咎。不可恃也。事有始乐终忧。初好而后仇者。比之谓也。能酣于宴安。而醉于鸩毒哉。故有国天下者。不得不速图之。后夫凶者。亦谓后来之不吉。比者相亲而昵。相乐以嬉。比于男女而非正配。故曰后夫凶。以失其自贞。则必趋于险也。夫男女之合必以义。人之所守必以贞。今贪乐而好色。忘义而失贞。则所比者。必非嘉偶。其凶也宜矣。以女子而嫁二夫。不贞可知。以男子而娶再醮。不义可知。不贞不义。纵情徇欲。虽不凶亦非吉。何况不免于凶。此以比诸失节之臣。背盟之国。丧守之人。忘信之友。不独后夫也,而日后夫者。本比之象也。人之最近昵者。莫夫妻若。而比之近昵。不以正。不能久。因喻以再婚之夫妻也。

比卦既以众同集。其相得必有道。以亲相近。其相应必有故。是其初可以利用。其力已大。其势已成。则其致功有可为。作业有可期。引而揆于正。则建设之基。纳而归于一。则平安之肇。此先王所以能建邦国。固疆宇。莫不资于比也。有竞进之心。则业易精。有争胜之勇。则功必振。天下之大。兴王之道。抚万方而朝诸侯。建中极而威四海者。其所本。在能运其民而一之。致其力而大之。良莠不殊其用。亲疏不异其仁。为能安内攘外。使其下不生心。怀德畏刑。使其民不相背。则比之大用。在此不在彼。故彖辞明述其义。而揭其吉凶之数。辨其利害之因。俾后人知所法。而毋自败其基也。故不宁方来者。明夫安之必远。后夫凶者。明夫时之不可失也。

彖:比.吉也。比。辅也,下顺从也。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不宁方来,上下应也,后夫凶,其道穷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释彖辞之义。以尽其旨也。所谓比吉也。比辅也。下顺从也。以比之初可用也。犹自筑室者。不如用人之垣。自建山者。不如因地之陵。彼已具其势。我则从其方。是事半牛而功倍矣。比之相比。已有其众。已有其力。如聚族之群。部落之长。其下已顺。其辅已明。则因而合之。其举至易也。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谓刚中则柔见于外。以坤能涵坎。静能节动。则孚元贞而占无咎。以刚中也。谓刚中则柔见于外。以坤能涵坎。静能节动。则孚元贞而占无咎。此数之所合。时之所宜也。不宁方来。上下应也。此句亦备数义。言上下相应则安。为天下而能定其藩邦。此因应而安。而四方来朝也。反之则外寇末至。内乱已生。民心已离。远忧方见。上下之应。而不安之方来。所谓危亡立待者也。欲转祸为福者。当先从此辞而致力焉。后夫凶。其道穷也。此与前讲义同。道不可穷。时不可失。因比之误于比。使先时者变为后时。其穷可知。其凶可见。反之、则前夫吉矣。阴阳之合。在得其正。一也。上下不应。则不安。二也。上下之应。由于能用比而安之。三也。因上下之应。而不预为其道。使将来不安。四也。盖在卦象。上刚下柔。其体固相应。而其德乃相害。如以水浸土。先天母子。固相从以濡。若以土投水。后天克胜。反相违以陷。此体用之异。动静之殊也在体则为应而安。在用则为克而不安。其实皆相应也。故不宁方来。备数解焉。为国而能抚其民者。时之宜。位之当。乖时出位。皆不正也。犹乾之上九。亢龙有悔是也。故君子贵知几。

又上下相应一语。后人多误解其义。指为群阴与阳应。夫应者。必相得而有合。所谓一阴一阳之道是也。若偏多偏少。则非正应。比以群阴在下。与上之阳远隔。是不能相得有合。欲其相应。必求所以能合之道。此吉凶在人事也。不宁方来。吉也。亦凶也。视时与位耳。则所谓上下应者。亦含吉凶二解。合则应其吉。否则应其凶。不得以一应字而断为有合也。凡卦辞之有应字。其义皆如是。言卦爻之应。非必卦用之应。言应之或吉或凶。非必应之为吉。读者宜细审之。比之为用。在比而不为邪。比而不至于背比而能久。比而克归于一。则比之吉也。乐也。若陡比而不能免于邪。凶于终。隙于末。各阿所好。自以为是。则吉反为凶。乐反为苦。所谓无咎者。不免于咎。后凶者。诚属于凶。则人事之责也。盖比与师反。其德亦与师异。情感之所役。易失其正。偏激之所为。易流为害。此君子所以慎也。道穷一语。足垂鉴戒。有其时而坐误。当其位而不为。虽欲不穷得乎。故占比之象。用比之道。实大有为之时。师上六开国承家。将于比见其事业也。

《宗主附注》

易经自文王周公制定卦序爻辞之后。凡前连山归藏原有辞文。亦录辑兼战.以明一卦有众用。一爻有多羲。虽周易采取不同前书。而卦爻仍前。则致用自包括各易。故辞中恒有分列原辞与今辞睹。原辞既连归原定之辞。亦可称为旧辞。而连归以次序之殊。象意均异。所指吉凶利害。亦自不同。以主客异形。前后异势。此之谓吉。彼或为凶。先之谓利。后或为害,乃时位所关。人事所感。各不类也。如同一地。敌我殊情。攻守殊略。非数之差。事势之别也。而在同者、必有其共同之理。异者、必具其独异之因。此不仅卦爻为然。卦爻尤明着耳。连山归藏。既异周易。其辞亦大殊。而其有所同者。则亦与周易近。此周易所以仍录连归之辞也。此之所谓原筮。即此例也,以比卦本无所异。因序异而用遂异。然比与师为反。则仍

同。其所不同者。远近之情。间甚之理。略有差耳。故比吉。周易之辞。而元永贞无咎。则原筮之文也。吉较无咎。所差一间,如以动定之异。主宾之分。进守之殊。升降之别。则或吉、或无咎。亦以人事为主。故并载为。大凡所谓原者。言有先天之意。三易对伏羲卦言。皆后天易。归藏于连山、成周易于连归。则可视作先天。盖由所出也。如母与子。子在母后。则先有者为先天。此非全易之先天也。故称原焉。其辞则夏商之遗。其筮则周易之语。着一原字。明所自来也。比之全辞。皆合原筮。不仅彖也。读者识之。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

孔子《宣圣讲义》

此释全卦象辞。明告后人知其大义。言虽畧而指远。文虽简而道广。所谓成治平之德。开太平之世。垂久远之业。致天下之治者。不独一方之政。一世之功已也。而称先王者。为言比之大用。贵先时也。先王所为。百世之师。规模所具。天下咸服。故因比之时。达比之道。成比之业。唯先王之尚也。后人恶能望哉。夫圣人着此辞也。固为表章先王盛德。追述古圣开国苦心。以勖后世之君子。而在位者。亦当勉继承之志。图丕绍之功也。而在易教言。则重在用时济世之事。盖人人不必皆有位也。亦不必皆遇其封建之时。则卦辞岂无用哉。圣人不限于用。不迷于道。古者重封建。则立国之所亟也。若时易势改。而犹拘执古人之制。必至扞格无成。则唯有审时作为。临几顺应。以奉时为本。以先时为务。则因于比之辞。可竟比之道。不至履穷之凶也。故时者事业成败之关。人之穷通。物之生杀。莫不由焉。以比而能及时自为。何患乎穷。何忧乎凶。上有其位。下有其辅。而能孚元贞之德。成刚中之用。则无大小皆有功。又不独建国之事也。凡易措辞。莫不举其大者。以一概百可矣。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病,有他吉。

孔子《宣圣讲义》

此比初六爻辞也。比卦六爻。下坤上坎。五阴一阳。与师相反。而其行也异途。其动殊归。升降各违次。动静各违情。顺而悖。应而忤。相偕而不相识。相连而不相得。以其内外殊位。进退异时。故自初爻至上爻。吉凶不同。利害相反。此势也。数也。初六在内卦之始。当坤爻之位。为阴气初启。坤道始应。以厚载物。以贞立信。得地道之始。履坤德之吉。故辞合乎象。义同于彖。盖言比之初爻。本坤厚之用。行地载之功。而有其利贞之德。以应万物。以安以生。以成其博厚之一也。夫坤者。应乾者也。地道无成。而代有终。坤之所以为用也。比亦从之。有孚者。利贞之应者。孚。信也。地以载物。守贞而利尽群生。此所以有孚于外也。比之外卦为坎。四爻为阴。坎为后天代坤之卦。又得乾之阳。初六与之相应。故曰有孚。言如鸟之孵其雏也。其气相感。其情相通。其生相依。其用相成者。皆曰孚。言以其诚相信也。如铜山之应洛钟。琥珀之吸芥草。情性之契。气脉之投。不期而合也。凡曰孚者。皆如是讲。而比初六以全卦之始。合水地之用。其孚尤明。水地皆最信者。信以感物。无不信矣。如水之润下。地之博厚。其德永不易也。故孚。而在比则称其用而有孚焉。言或孚或不孚。将视其所致用也。如用而克充之。则为永孚。如用而或从之。或违之。则或孚或否。故曰有孚。明其德之可孚。而必视其用之真孚否。比之所比。初合终离。易契而难固。易从而时违。永孚与否。全在人之致用也。初六者用而末彰。动而末着。故不能全知之。然比之初固甚善也。先天之用。体坤立极。其道主静。其德为全。故占为无咎。言比之无咎。其本来无可咎也。有孚盈缶者。体坤之德。成地之道。载物而物归之。育物而物聚焉。其诚信相争而无不至。此所谓有孚盈缶也。缶者器也。盈其器者。孚之所感也。如以缶取水。水随缶而盈。是水信乎缶而不渝也。坤上合坎之喻也。且盈缶者。以初爻之渐动。事之初举。器有限也。而亦如其器以盈。岂非孚之所利哉。重言有孚。明其集也。必以诚信。必依仁义。必达性情。而后能比也。非偶尔乌合之类也。故比之初吉。乃其德也。终来有他吉者。地道无成。代终之象。以坤之用。重在终也。终者始之对。来者往之对。他者我之对。有者无之对。吉者凶之对。比之为用。皆取相对论也。言非全如是也。以比初爻。事之方始。行之方举。而在象言。则其所宜者。在终来有他吉耳外此则相反矣。故不言始往而称终来。不言自我而称有他也。凡卦用吉凶。皆有主客两面之异。比之所吉。在他在来在终者。则以比之易变也。其吉凶恒难定也。终来者因卦上下之应。内外之殊。而重视之。凡言有他者。必非一途之可循。比者相比也。必非一类之可称。故爻辞如此。

夫比之为比。以其有众也。以其有类也。其相比也。必其近也。必其似也。故此与此比。彼与彼比。各比其所比。而后见其德。致其用也。不必皆吉也。能孚则吉。不必皆凶也。相悖则凶。此比之所异于师也。天之生物也。原不一类。必有其族。地之载物也。原不一方。必有其宜。仁者广大无垠之道。此其同也。义者辨析入微之道。此其异也。比者合仁与义。故同而异之。异而同之。故一国之内有封建焉。一家之中有昭穆焉。此先王所以制醴也。体者。定仁义之分。次同异之级。别亲疏之道。明尊卑之序者也。而必有所孚。以孚众情而谐同气。以调异类而归大同。此理之极则。斯治道之轨范也。故礼运有小康之世。有大同之世。其治不同。其所以为治则皆同。盖将以顺人情。准物理。而致之于平也。贤者思其大。次者思其细。不肖者则混而乱之。扰而离之。此天下之不免有治乱也。故比卦所以象其同异。而辞则求致其平治。人道之所宜也。圣人不外乎情性。不背乎人己。一准于中和。而不拘拘于一人之利害。故比者从众者也。初六一爻。重在他吉。即此意也。以克孚于外也。孚而不渝。内外同应。则他吉即我吉。人之所利。即吾之所利。故以天下公诸人。以位均诸众。建国而裂土。封俟而锡爵。名器不以自私。财物不以自富。位不己踞。权不独揽。故能得众之心。服众之志。而以长保其位。久享其利。此所谓无为而无不为。不威而畏。不严而劝。天下咸被其惠。人民咸沾其泽。而己亦与其安荣。此所以辞称有他吉。即以应彖之吉也。称有孚盈缶。即以应彖元永贞之占也。

象曰:比之初六,有他吉。

孔子《宣圣讲义》

此释爻辞之义。言其吉之自他至也。吉非己有。而致之自他。其吉更大矣。佛所谓自利利他。仁者立人达人。即为自立自达。此他吉之旨也。此孚之所以盈缶。此永贞之所以终来也。虽然。人事尚矣。世末有无人而得治其国者。尧舜之治。尧舜之德也。文武之治。文武之功也。尧舜文武。不自私其位。自富其财。乃能永居其位。久享其用。桀纣私之。而反失之。富之而反亡之。其为己者。只见其凶。末占其吉。则尤可证明比辞之所取义也。此爻辞旨系明为治之道。亦为人之道也。后人多末达其义。遂使易教不明。可慨也欤。大学末章。全本此意。而傅中何以守位一节。为比卦含义说明。世之读者。要当会通而推扩之。则治平之道可于此中得其究竟。更能引证礼运之言。小康大同之说。及春秋三世之语。则于唐虞已往之政。将来大顺之世。均可了于掌中矣。

《宗主附注》

此文为明治道。实古人治平心法。总不外本人情以为政。大公无我以为治之则耳。易中凡言孚者。皆有效用。如中孚是也。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此孚也。必以我之诚信感召之。末有以诈力服人者。人末服也。己之诚信未孚。是己之咎也。焉能责人哉。比之初六。基于坤之利贞。以成乾之元亨。实始于孚。而其功、则为有他吉。其果、则为盈缶终来。因果分明。感应至捷。人人之所同具者。此情此性。推而充之。草木犹化。则诚信以至治平。乃本末一致工夫。为国者。其留意焉。

又曰比卦六爻各有用。不独上下卦不同也。而最要者、卦以阳为主。五阴一阳。阳贵阴尽。比卦阳居九五。正与乾同。此为得位。而与师反。以上下不同用也。然比虽以阳正位。却非如乾之刚。则一阳处群阴之间。恒易受蒙蔽之害。故名曰比。贵在能比也。此者、相比而有争竞之心。相比而怀背叛之志。故得位虽正。而处时嫌孤。以人事一言。必善用其长。方可杜其患。否则将自失其势。而为群小所构难之秋。故治乱在人。人存政举。人亡政息。何以守位曰人。何以聚人日财。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此易传有鉴于比而立其教。儒者袓述之。以为治国平天下之则也。人者、所以守位者也。人不得。则位不保。此人字。指治人与受治之人二者而言。而何以知其孰为得失。则在乎比。比然后知其得失也。有贤者比。则知其最贤。

有善者比。则知其最善。因此而知其人。因人而知其治。此比为成治之本也。夫人民众矣。心思杂笑。而此以正之。以类之。以一之。则家者归于大同。杂者底于至中。此比之功也。故上下肯用此以成其治安。而后国天下不愎变乱。此有位者所当知也。不然。上有位而自骄。下有众而自恣。骄以失其民。恣以究其法。上下相贼。而比于乱。入各有离心。事各有二制。则众者助庄为暴。势者纵其行阴。则上下皆失。更以保其位哉。此不克自比。而徒求其用之过也。故比之大用。不外于人。不外于仁义。不常其位。不失其财。不失其政。乃不失其众。以克治其国天下。而趋于大同至中。而后比之道以达。易之教以成。儒者之治功以见。其所关不亦大乎。故读此辞。贵通比用。此固兼善恶。赅祸福者也。唯人自择焉耳。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孔子《宣圣讲义》

此比六二爻辞也。言比内卦六二居正位。已有其守。而坤德在贞。能正位而守以贞。其吉可知。故爻辞如此。夫比之为用。类以相乘。顺以相接。同道而有合。不至中离。则吉。反之则凶。此比卦全体之旨。不独六二一爻。而六二以处内之正。能守其正。不失其贞。则所比者。必能同心同德。合以永久。至诚至信。孚以不渝。乃君子之交。信义之契。厚德醇情。静居安作。如处女之相守。洁士之自爱。纯乎天性。本乎至德。不诱于外。不摇其中。长保太和。悠然天真。乃以贞吉。而顺乎道行。此所以称为比之自内也。自内者以地位言。则其本位。以时日言。则其至中。以所交言则至亲。以所行言则至顺。以比而相得。犹夫妇之好。兄弟之爱。无间于物。不违其情。故曰自内。犹曰其本亲也。天性使然。道义所合。则和乐永久。如地之博厚广载。无弃于物也。而内字尤示其至亲至近。本来同德。虽曰比。实则一也。坤之德。凝一而静。六二效之。以位应时。以德应占。此自内贞吉。乃一贯者也。非二义也。不以贞吉。安云自内。不孚自内。安保贞吉。如人之诚。必先契乎心意。心意未孚。诚于何有。故自内者。犹人之诚能合其心也。心身同诚。内外同贞。此六二之象。而占者自获其吉。以不失其本德也。

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释爻辞之义也。明其为贞吉者。必先自保其内心之洁。自守其内体之真。自乐其性。自安其天。始能孚于永贞。应于坤元。故曰不自失。言此贞德。人所自有。藏于身内。时不自失。即足召其吉矣。推之待人接物。何非以我之诚。致我之贞乎。故其吉无不应也。以内外卦言。六二上应九五。阴阳合德。大如天地。小如夫妇。亦莫不以贞为吉。以顺为正也。

六三:比之匪人。

孔子《宣圣讲义》

此比六三爻辞也。本爻异于六二。以位不正。时不宜。则所比不当。匪人不正之人也。失其自守者曰匪人。犹言非人也。人固有其自守之道。亦曰人道。传所谓立人之道。曰仁与义。仁义者人之正道也。犹天之有阴阳。地之有柔刚。本来固有。非由外所传也。曰人道。人人所必遵之道路。亦舍此不能行。若失之。则举足荆棘。举步陷阱。非艰即危。其害大矣。人道不可一时离。而离之则非人。故曰匪人。中庸日道也者。不可须臾离。可离非道。此与比之匪人相证。非道犹匪道。亦即非人道也。言其不正而肆行焉。所谓盗贼是也。匪人者盗贼之流。其所集合也。以利之相与。其利一尽。反面成仇。无信羲可言。无仁慈之念。则其乖戾之德。所使然也。感于正者曰良。感于邪者日戾。戾气所集曰厉。戾德所合曰劫。皆淫暴杀害之所为。而为人类之毒。故曰匪人。言失其所以生之道。则唯有胥归杀亡之惨劫。故匪人不可比也。今六三非内非外。不刚不柔。失阴阳之和。违天地之正。而乃相比。则可喻之于盗贼之结合。盗贼以图害他人。杀伤良善。亦自有其类。以相济其恶。此六三之所比也。夫否曰否之匪人。比曰。比之匪人。其义正同。皆当天地否塞之时。阴阳乖戾之际。上失纲纪。无以正万民。下失顺从。无以事长上。相怨以利害。相责以恩仇。相执以兵相示以戾。不顾名器。不恤廉耻。不计利害之大。不问得失之终。遂驱而相杀。从而相残。乃末劫之年。离乱之纪。人类至此苦矣。比之六三。虽一爻之所为。有异于否。而其势已比之匪人。其情已介于盗贼。欲免于祸。诚难矣哉。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释爻辞之义也。言六三之吉凶。非寻常所同。故以嘅叹之语。示其祸害之然而已。伤有伤害意。有悲伤意。有创伤意。有悼伤蠢。皆事所必至。以匪人而相比。举国家而畀之盗贼。连国内而窟宅盗徒。率人民而追逐匪众。则其伤可知矣。盖六三之时。实自致之。内既不和。外又不适。内忧外患。纷至沓来。纪纲以隳。强暴以肆。良善莫保。祸乱安止。此辞所以称为伤也。

六四:外比之,贞吉

孔子《宣圣讲义》

此比六四爻辞也。六四已属外卦。阳气接阴。外德交内。处相交之间。当阳动之始。虽为阴爻阴位。而以上为九五。刚柔相得。乃相从以顺。故其辞曰。六四外比之贞吉。外比。言其由内之外而相比也。贞吉者与六二同德。二与四同功异位。皆以纯阴为用。故皆有贞吉之占。阴本乎坤。德本乎贞。唯能自贞。始能外从。贞见于内。德推于外。有诸内。始形诸外。六四之能外比者。以有六二也。故以贞吉相应。所谓诚信相孚者也。诚以致之。虽远亦服。是贞者、必能用于外。内有其德者。必能建其功。此内外相倚。体用相协。克孚贞吉之占矣。且所谓外比之者。有其人也。人者指国之贤言。内本其贞以自比者。则能外推其德以比于贤。所谓近者悦而远者来。多助之至。天下顺之者也。

象曰:.外比于贤,以从上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释爻辞之义也。明比之有用。非徒比也。内比于亲。以推化及外。犹文王太姒之化行南国也。外比于贤。以推忠从上。犹文王之三分有二。以服事殷也。皆能自贞不失其正。故能相比以成其德。辞特举圣人用比以济时。因比以成教。德泽日远。功业日隆。诚信昭于天下。誉望系于诸侯。此周代开国之功。而文王济时之志也。夫文王当纣之暴。有比匪之患。人民受其荼毒。实可伤之秋。而文王乃因之以广其仁。施其德。以比而克成其大用。圣人用时之道。于此可见。故吉凶在人事也。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

孔子《宣圣讲义》

此比卦九五爻辞也。九五在外卦之中。当全卦之正。乃得时位之爻也。以一爻御五阴。其势尊。其德溥。有非他象可比。盖彖辞已喻之天子。当封建之政。为诸侯之主。此与乾九五爻有相近之义。故称之为王。明其主天下。临众民。置侯国。行征伐。有取于师而用兵。有拟于大有而举政。有仿于同人而联合邦国。制作典章。归于一统。威仪文物。趋于大同。此时势所宜。地位所适。居之不疑。行之有耀者也。爻辞明示九五之尊贵。与其光大。德备而功彰。治成而时裕。故曰显比。显者。昭明也。光耀也。以比而无所蔽。光大高明。临于尊严。上下左右。服事周章。以拱中极。远近内外。听从和协。以勤王命。此有应于师之上六。而克效先王之德业者也。故显比者。示于万国而咸服。昭于有众而克顺。无所隐蔽而达四聪。无所隔阂而协万邦。政令不严而威。德教不专而化。有拟于明明上帝。昭昭在天。斯名显比。卦爻亦象之。一阳独明。众阴同照。如日中天。万物同光之谓也。在前各爻。或内比。或外比。或比贤。或比匪。皆廉隅之事。隐晦末去。臣下之位。德泽末光。故难称显比。而不得指为王用也。王用者天子之事也。天子以之。王用三驱失前禽者。天子于政治之余。从田猎之事。春秋蒐狩。以供祭祀。而励武术。训彼有众而勤兵。教以礼仪而重勇。与师六五之义同。师六五曰田有禽。而比九五曰三驱失前禽。以与师反。故师曰有禽。此曰失禽。师以师为主。故贵有获。以见其功。此以王为主。故重好生。以见其德。三驱有所制。.以示毋作田荒。失禽以开网。则明仁慈及物。此所以为盛德也。前禽者。指可得而弗得。在前者易获。而犹舍之。故曰失也。且与师应耳。此禽即师六五之禽。师则取之。此则舍之。舍之犹失之也。王无私得。故不自贪功也前者。不逆取也。前来为逆。后去为顺。舍逆取顺以失之。实天子之德。犹网开三面也。邑人不诚者。王行不戒严也。王者、众之主也。德之所及。仁之所布。人人皆其卫也。故不必戒严。而自无虏也。且王亲贤近民。人人欲见其颜色。又田猎之事。与民同乐者也。故不戒途以警跸。而予平民以瞻仰。此万众闻鼓乐而欢歌。见羽旄而舞蹈。诚圣王之治。亦颢比之孚也。故其为吉大矣。本节含义尚多。此其最要者。读者毋忽之。

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释爻辞之义也。九五之用。贵在位正而时中。既正则能大。既中则能远。斯为明明德于天下之王而称显也。诗日。不显唯德。百辟其刑之德之已显。天下是依。兆民是托。则中庸所谓有位有德者。故能君天下。子万民。而为封建之主诸侯之尊。此在昔时二帝三王。均孚是占。而后人有未逮也。非位之不及。乃德之未明。是虽贵而不尊。比而不克显。此世不克上治也。故显比者。天所畀也。天与之。人归之。其吉至矣。而辞者。释象者也。其显比之象。由于九五之正中。故释文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而失前禽。则由王者田猎。贵仁不贵物。以生为先。故不逆取。舍逆取顺。不使禽之痛苦惊悸。亦仁术也。虽田犹寓仁德之念。非失也。舍之也。邑人不诚。固由王德之宽。王威之温。而人民久化其政。自不警惕。亦由取顺之义所推。人民不自戒饬。而官上亦不罪之。则其上下之和。相得之深。非能与民同乐者。不可致也。而九五辞如此。则以得位之王。明德之君。能以大中致民也。故释文曰。上使中也。言上能以中和之德使民。而民亦化于中和也。情者偏激。而发中节。则中和矣。中和者。无大喜盛怒。过哀极乐。故无惊惕之心。扰攘之念。无畏避之志。忽遽之行。用能悠然自在。恰然无骇。虽临君王之前。一若家人父子之侧。虽际礼仪之盛。一同平居谈笑之时。固不复诚。亦不足诚也。可见中和之化。位育之至,譬诸天威。而无慑于一时。譬诸神德。而无骇于顷刻者。习于闻见。饮于耳目。不觉而然。所以为化也。故释文上使中也一语。为至精弘之义。此中字乃天下之大本。性之体也。能以中行。天下无不悦服。而比九五之德.即在此中字。而能推之。天下同中。更何患乎凶。有比之中。以孚中孚。则大小过可以免矣。大哉中乎。为夭下国家者。其善用诸。

上六:比之无首,凶。

孔子《宣圣讲义》

此比上六爻辞也。比之上六。为数之穷。乃气之尽。以比而无主。成群阴相构之时。此数之极也。故爻辞曰比之无首凶。在乾上九之后。亦以数之尽。而有群龙无首之象。然此异乎乾。乾以纯阳之极。比则众阴之穷。有不同也。其占凶者。处众阴竞乱之日。而失乾纲独振之人。则乱将靡已。故曰凶。在易之用。皆以一阴一阳之道为正。若偏则有灾。今比卦阳少阴多。而上六又值阴之盛。阴极无阳其害必烈。故为凶。彖辞释之曰。后夫凶。即此意也。言己过九五。阴不逮阳而独用。虽为无成。虽进无地。是无可用也。比之为妇不配其夫。而独往来。则其不得终也。乃气使之耳。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终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释爻辞之义也。言极于其位。进退俱。而为无首。首终一也。有始有终。今无首。将何以终乎。盖比之用。贵得主也。上六无主。乱将用长。此无终之为凶也。总观比卦六爻。吉凶互见。则以比之阴阳。一往一来。一逆一顺各不同也。而在人事之自择耳。舍逆取顺。守贞用中。为全卦主旨。亦易教大义。读者当于此细求之。比与师反。而用相引照。故辞有相关合处。可见其往来顺逆之道矣。

《宗主疏述》

此爻之辞。吉凶亘见。而相差太殊。则以比之为用。包吉凶二者。非他卦比也。而比之内外卦亦不同。正由阴阳升降异道也。凡卦皆从下爻而上。而阴阳之气,则有异。阳顺阴逆。阳卦为顺者。阴卦则为逆。反之则阴为顺者。在阳为逆。如比与师反。虽皆属阳卦。比乃阳中之阴。盖师为阳。比为阴。以相继而成循环。此易卦之例也,故比之气与卦逆。其行亦相迕。此六爻辞之不同也。上坎为阳。下坤为阴。阳升而阴降。其道如否。故逆者永逆。顺者暂顺也。其辞在六三曰。比之匪人。与否之匪人意义正同。既由否之乾坤不交。阴阳各殊。其道与比之逆同,故虽配而不和。随而不亲。顺少而逆多也。观此可知比之用矣。

易自屯蒙以下。至比为一段。上应乾坤。下启泰否。如屯蒙。如需讼。如师此。两两相继。一往一来。为数之起伏。气之消息。升降有次。动静有序。而所象天地造化。人物生死。与夫国家兴败。事业始终。皆有一段因果。相与推嬗以迄无尽。犹一岁之四时。一日之昼夜。各为节候。自成刻度。积则为一。散则为众。分而愎合。合而又分以应天地生育之情,人物交递之状。大小不异。远近不殊。皆以此卦象之。爻效之。而犹称为比类。以众而后有类。类而后有比。天地人物。生化日繁。不有比类。无可纪识。比者相此也。方以类聚。物以群分。此比类之为用。乃生化之大则也。比之于人。其关尤切。以人类自古迄今。愈衍愈多。愈趋愈分。设无所比类。必不能全其生存之道。故有族、有乡。有邑。有国。有部分。有派

别。有种、有系。有色。有体殊。有言语文字之不同。有宗教习俗之不一。而皆自成其类。自相为比。而后长保其土。克享其利。各安其生。以乐其业。此比之用、所以为大矣。序卦曰此乐。象辞曰比吉。皆极赞其效。明其功。此诚人类不可不知者也。故有比之道焉。有比之情焉。有比之识焉。有比之规矩焉。而莫不存乎六爻。见乎辞义。特世人或熟睹而末察。或罔顾而末信。或浅测而未深。或轻绎而末达。邃使圣人制易卦之旨不明。垂易教之意不显耳。宁非可慨也耶。

比卦最要之旨。为明易内外之义。序卦以一家人主内。睽主外。而比爻六二。则称内比。六四、则称外比。凡众所集团。无大小、皆有内外之交。既至夫妇。亦有内外之别。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内。内外皆定。则国家安治。故齐家治国。莫不先求内外之定。有一末定。遑言齐治。此比卦必以内外之比。为致用之本也。夫内比者。亲亲也。外比者。尊贤也。在人言之。则入孝弟。出敬老亲仁。亦修身之道。故比卦六爻。直包修齐治平之道。而中庸九经一章所举。莫出比卦之用。不独建国封侯已也。有家者。必齐其家。而齐家本于修身。有天下国家者、必求平治。而平治本于修齐。此比之封建之功。必自内外之比始也。内亲其亲。仁之用也。外尊其贤。义之用也。仁义。人道也。二者备而礼生焉。此大同之治也。不外于比卦之用焉。封建之制。礼之文也。治之成也。礼立而治明。内安而外定。天下归服。万民听从。则唐虞之世。二帝三王之所尚也。而犹忧乱国之民。违命之敌哉。故天下不足平。国家不足治。其功至矣。其道大矣。而溯本探源。则由于用师之反。师者兵也。圣人备而不用。故先德而后兵。以仁义怀柔万邦。而不贵武功。以爵赏劳来天下。而不尚诈力。此内外能成其比也。亲亲则九族以和。而无怨言。尊贤则万邦以服。而无远志。此诚信之所孚也。中和之所化也。故能卒成其乐。永占其吉矣。大哉比乎。大学中庸之义。咸备于此。读者其识之哉。从之则泰。违之则否。泰否之分。此德之成否所致。故比卦六爻。赅顺逆之行。概吉凶之数。唯人自履之。而大有同人。正其验也。

又曰。比卦辞讲解极详。而最要者。既吉凶由时定。先时者吉。后时者凶。莫非人事也。古时封建之制。实本于比卦。大小有众。莫不有主。此既以阳统阴。使上下相从。而无违背也。今封建虽废。而比之用末改。果率之以正。则仍统于一。若比之匪人。则民早离心。岂独失时之凶巳哉。读比而念及国家者。当思所以挽救之方乎。

比字古文亦二人。如从字。言二人相比并也。并字为二立宇。古文作。亦二人相并立之意。比古文作。而众作建。皆非一人也。皆以二人以上、相集合而成。众则有大小之分。此则为匹敌之义。故师卦象。而比卦象。以比卦两两相对。非如师之统于一正也。然卦亦五阴一阳。何以不为而名比。则从师之反也。故比二人字作反背形。言其末能和辑也。虽有一阳。孤立高标。势不下接。上与下暌。众志不一。故为比。各相比也。此正与师反。而势易乱。故圣人因之制卦。建设诸候。利其相比。而各自为邦。假其同比。而间接其众。则不属者属。不亲者亲。比而免于乱矣。此人事所以济时之穷。若不然。时已非师。势已阶乱。各昵所好。而不能大同。各背其主。而不克定一。则嫉妬之情必炽。仇杀之害不免。以乐生悲。反整为散。将何以领其民。而安其国哉。故比卦示其戒。比辞垂其义。以取则于师。取证于同人。取譬于大有。皆先人事而建其极。立候国而辨其方。此周官所称维王建国。辨方定位一节之义也。而最近则见于师之上六爻辞焉。师上六已极将变。与比无多殊。故垂训曰。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此十二字。足抵礼仪三百篇。盖治平之道。巳尽于此。读者其留意耳。夫大有同人。既礼称大同之象。春秋太平之世也。而其对面则师比之势。致用之得失。成治之大小。全系乎人。细审此数卦之辞。必了然于指掌矣。

此卦义例。为周易六十四卦中最复杂者之一。盖古卦、先天后天各异。而其关于乾坤离坎四卦者。尤为难明。以后天离坎。既先天乾坤之位也、故皆有先后天之异。虽异于辞,不异于象。故卦辞位互释先后天。以明其体用动静各不同也,此为坎坤。先后天同位。而后天在先天上。与师相反先后倒置,则占者必逆而推之。此一例也。先后既以异而同。占者必分合细推之。此二例也。先后天有阴阳之殊。坤阴而坎阳。则逆顺互异。占者亦当互推其逆顺。此三例也,先后天有母子之分。坎为子而坤为母。则有相生成之义。占者必两求之。此四例也。故卦辞最为难解。而吉凶至不一。或吉而凶。或凶而吉。皆由其顺逆之道。阴阳之情。刚柔之德。各不同也。古来释者。多不得经旨。勉强附会。实乖原意。在六十四卦。此例尚多。而于比卦先为揭出。读者应留意及之。勿以辞之矛盾为怪也。事之利害兼至者。亦多矣。则比之吉凶相随。又何奇哉。何以必释之成一贯哉。故辞之半属吉。半属凶者。正其数之所成也。此固吉。而人朋比则为奸。比固乐。而事相比则为害。此天数不可尝试也。何况比之六爻。已吉凶互见者乎。

《东坡易传》第八卦 比 水地比 坎上坤下


“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彖》曰:比,吉也。比,辅也。下顺从也。“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

“比:吉”,“比”未有不吉者也。然而比非其人,今虽吉,后必有咎。故曰“原筮”。筮所从也,“原”,再也。再筮,慎之至也。“元”,始也,始既已从之矣,后虽欲变,其可得乎?故曰“元永贞”。始既已从之,则终身为之贞;知将终身贞之,故再筮而后从。孰为可从者?非五欤?故曰“以刚中也”。

不宁方来,上下应也。

不宁方来,谓五阴也。五阴不能自安,而求安于五。

后夫凶,其道穷也。

穷而后求比,其谁亲之?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他,吉。

五阴皆求比于五。初六最处于其下,而上无应,急于比者也。夫急于求人者,必尽其诚,故莫如初六之有信也。五以其急于求人也而忽之,则来者懈矣。故必“比之”,然后“无咎”。是有信者,其初甚微且约也,其小盈缶而已;然而因是可以致来者,故曰“终来有他,吉”。

《象》曰:比之初六,“有他吉”也。

言致“他”者,初六之功也。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以应为比,故自内于二,可谓“贞吉”、“不自失”者;于五,则陋矣。

六三:比之匪人。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近者皆阴,而远无应,故曰“匪人”。

六四:外比之,贞吉。

《象》曰:“外比”於贤,以从上也。

“上”,谓五也。非应而比,故曰“外比”。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

《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王弼曰:“为比之主而应在二,'显比’者也。比而显之,则所亲者狭矣。夫无私于物,惟贤是与,则去之与来,皆无失也。三驱之礼,禽逆来趋己则舍之,背己而走则射之,爱于来而恶于去也,故其所施,常'失前禽’也。以'显比’而居王位,用三驱之道者也。故曰'王用三驱,失前禽’也。用其中正,征讨有常。伐不加邑,动必讨叛,邑人无虞,故不诫也。”“此可以为上之使,非为上之道”也。

上六:比之无首,凶。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终也。

“无首”,犹言无素也。穷而后比,是无素也。

《周易全解》08章 比(卦八)


——团结的学问

【原文】

(坤下坎上)比(1):吉。原筮(2),元永贞,无咎。不宁方(3)来, 后夫凶(4)。初六:有孚,比之(5)。无咎。有孚,盈缶(6)。终来有它(7),吉。六二:比之自内(8),贞吉。

六三:比之匪人(9)。六四:外比之(10),贞吉。九五:显比(11)。王用三驱(12),失前禽。邑人不诫(13),吉。上六:比之无首(14),凶。

【注释】

(1)比是本卦标题。比的本义是亲密,在本卦中为一词多义。由于“比”字 多次出现,本卦用它来作标题。全卦的内容主要讲交往和团结。(2)原筮:再筮,指三人同时再占问。(3)不宁方:不安宁的邦国,不愿臣服的邦国。(4)后夫:迟到的诸侯。(5)比:亲近、安抚。(6)缶(fou):瓦盆。盈缶:用瓦盆装满酒饭。(7)终来:即使。有它:有变故,有意外。(8)比:团结一致。自内:自己内部。

(9)比:结党营私。匪人:不正派的 人。(10)外:外部,外国。(11)显:外,这里表示广泛。(12)王用三 驱:君王打猎时让卫队从左右后三面把猎物驱赶到中间以便射猎。(13)诫:用作“骇”,惊吓。(14)比:互相倾轧。无首:没有头脑,指没有核心。

【译文】

比卦:吉利。三人同时再占问,占问长久吉凶,没有灾祸。不愿服从的邦国来了,迟迟不来的诸侯要受罚。初六:抓到俘虏,安抚他们。没有灾祸。抓到俘虏,装满酒 饭款待他们。即使有变故,结果吉利。六二:自己内部团结一致,贞兆吉利

六三:与不正派的人结党营私。六四:与外国结盟亲善,贞兆吉利。九五:广泛亲善。君王打猎时三面包围,只留一面让猎物逃 走。邑中百姓毫不惊骇,吉利。上六:小人互相倾轧,不能团结一心,凶兆。

【读解】

讲了战争,紧接着讲团结、外交。古人真是聪明无比,深谙 “胡萝卜加大棒”的真谛。真正能王天下的人,必定能抓住时机, 恰到好处地施展软硬两招,绝不会四面树敌,把自己逼到火山口上,也不会不以实力为后盾而盲目亲善妥协。

团结和外交也是一门大学问。上下左右,圈内圈外,国内国 外,东西南北中,都要纳入视线之中。对弱者,为其撑腰打气。对 叛逆,三面合围,给一条出路。对强者,谦恭又不失节。对君子, 彬彬有礼,动口不动手。对小人,威胁加利诱。手腕众多,可操 作性很强,可借鉴的历史经验也不少,反正,要随机应变,灵活 机动,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因人制宜,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四海之内皆兄弟,普天之下皆王土。讲团结,搞外交,请不 要忘了这个道义上的准则。

坤下坎上

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象曰:比,吉也。比,辅也。下顺从也。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不宁方来,上下应也。后夫凶,其道穷也。

众畏险民,咸其安也。辅其正而获吉也。刚位于尊也。本其阳之德行,仁也。居中可以长正也。长正可以宁方也。筮而比之,亦何咎也,则不宁,辅而安矣。后夫道穷,虽求辅,凶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

地载水而泽也,水得地而安也。下得上而宁也,上得下而位也。故先王建万国和亲诸侯,然后天下安也。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他吉。象曰:比之初六,有他吉也。

众各保其所居也。能初以求比,是以吉也。知乎几,辨乎微,为天下首。比必自诚信盈于素分也。素分盈,则主恩及,而他吉来矣。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为五内比,应而相合,承其私也。为众所覩也。能自守中正,故保其吉也。

六三,比之匪人,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不正,不能辨,其去就,而辅于上,无首也。可比非其人乎,不亦伤矣。

六四,外比之,贞吉。象曰:外比于贤,以从上也。

比于尊,刚承上,辅贤,得正,吉也。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为天下王也,背之以来,皆吾人也。则可以安天下矣。独守其中,而私其应,为众所观,非显其私欤。疾其背,而爱其向也。则失其不来者矣。邑有家者也,私也,岂王者显私也。偏其私,故邑人不诫,王所使之,然也。虽显,其吉。正其位而尊也。

上六,比之无首,凶。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终也。

无诚于附,道穷,而比,戮,斯及矣,何终哉。

《周易注》上经需传卷二 比


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彖》曰:比,吉也。比,辅也,下顺从也。“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1)。“不宁方来”,上下应也(2)。“后夫凶”,其道穷也(3)。

【注释】(1)处比之时,将原筮以求无咎,其唯元永贞乎?夫群党相比,而不以“元永贞”,则凶邪之道也。若不遇其主,则虽永贞而犹未足免於咎也。使永贞而无咎者,其唯九五乎? (2)上下无阳以分其民,五独处尊,莫不归之,上下应之,既亲且安,安则不安者讬焉,故不宁方所以来,“上下应”故也。夫无者求有,有者不求所与,危者求安,安者不求所保。火有其炎,寒者附之。故已苟安焉,则不宁之方皆来矣。 (3)将合和亲而独在后,亲成则诛,是以凶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1)。

【注释】(1)万国以“比”建,诸侯以“比”亲。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它吉(1)。

《象》曰:比之初六,“有它吉”也。

【注释】(1)处比之始,为比之首者也。夫以不信为比之首,则祸莫大焉,故必“有孚盈缶”,然后乃得免比之咎,故曰“有孚比之,无咎”也。处比之首,应不在一,心无私吝,则莫不比之。著信立诚,盈溢乎质素之器,则物终来无衰竭也。亲乎天下,著信盈缶,应者岂一道而来?故必“有他吉”也。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1)。

《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注释】(1)处比之时,居中得位,而系应在五,不能来它,故得其自内贞吉而已。

六三:比之匪人(1)。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注释】(1)四自外比,二为五贞,近不相得,远则无应,所与比者,皆非已亲,故曰“比之匪人”。

六四:外比之,贞吉(1)。

《象》曰:外比於贤,以从上也。

【注释】(1)外比於五,复得其位,比不失贤,处不失位,故“贞吉”也。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1)。

《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注释】(1)为比之主而有应在二,“显比”者也。比而显之,则所亲者狭矣。夫无私於物,唯贤是与,则去之与来,皆无失也。夫三驱之礼,禽逆来趣已则舍之,背已而走则射之,爱於来而恶於去也,故其所施,常“失前禽”也。以“显比”而居王位,用三驱之道者也,故曰“王用三驱,失前禽也”。用其中正,征讨有常,伐不加邑,动必讨叛,邑人无虞,故“不诫”也,虽不得乎大人之吉,是“显比”之吉也。此可以为上之使,非为上道也。

上六:比之无首,凶(1)。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终也。

【注释】(1)无首,后也,处卦之终,是后夫也。亲道已成,无所与终,为时所弃,宜其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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