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开始用钢笔字抄写《诗经》国风召南十四首。第一首是“鹊巢”: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之子于归,百两御之。 维鹊有巢,维鸠方之。之子于归,百两将之。 维鹊有巢,维鸠盈之。之子于归,百两成之。 据说,鸠(即布谷鸟)是不筑巢的,用鸠占鹊巢来形容新娘出嫁,我觉得古人思维,真是太有趣了。在这儿,鸠占鹊巢这种行为,其实就是一种形象生动的表象意义,不光没有贬义,甚至饱含深情。 我的抄书诗经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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