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运营企业以略低于市场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体提供的,满足过渡性、阶段性基本住房需求的租赁住房。 根据《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公共租赁住房,是指运营企业以略低于市场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体提供的,满足过渡性、阶段性基本住房需求的租赁住房。 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九条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建筑面积控制标准为:单间公寓30平方米左右,一房型45平方米左右,二房型60平方米左右,三房型70平方米左右,以一房型和单间公寓为主。 公共租赁住房在使用前进行统一装修,承租人(包括租赁对象、单位)不得擅自进行二次装修。 微信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厦门本地宝】 ,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获取厦门最新批次公租房申请指南(申请入口+时间+条件+材料+详细流程)、房源、租金价格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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