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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下月实施,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黄春妹 2022-10-28 发布于云南

不得对个体工商户进行歧视,不得违法违规对个体工商户进行收费、摊派,不得诱导、强迫劳动者登记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不得以各种形式拖欠个体工商户账款……《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10月2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针对《条例》发布进行解读。

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不得拖欠个体户账款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是在原《个体工商户条例》基础上制定的,更加适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个体工商户发展特点,能够更好解决个体工商户面临的问题。《条例》共39条,总体分为4个部分。

《条例》规定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各方面的政策措施。分别从登记注册服务、年度报告服务、各类信息服务、精准帮扶、经营场所供给,以及资金、财税、金融、社保、创业就业、社区便民、数字化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纾困帮扶等多个方面,逐项进行了规定,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在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分型分类培育、困难救助等方面有所创新。

同时,《条例》还加大了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要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时,不得对个体工商户进行歧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个体工商户进行收费、摊派;不得诱导、强迫劳动者登记注册为个体工商户。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不得以各种形式拖欠个体工商户账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得将个体工商户数量增长率、年度报告率等作为绩效考核评价指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损害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处理。

全国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1.11亿户 占市场主体总量2/3

个体工商户是我国独有的市场主体类型,数量巨大、利益诉求独特。个体工商户是中国特色的市场主体,在充分竞争中成长,经营风险完全由个人或家庭承担。

截至2022年9月底,全国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1.11亿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2/3,带动就业近3亿人,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蓬勃发展,网络直播、微商电商等“新个体经济”层出不穷,利益诉求独特。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这种背景下,建立既促进发展又规范秩序、既创造环境又维护权益实现多元目标的法规制度尤为紧迫。

有利于解决个体户“急难愁盼”突出问题

受外部环境和疫情的影响,发展面临重重困难。由于多重因素的影响,个体工商户生存质量普遍不高。调查显示,79.4%的个体经营者月营业收入不到1万元,57.9%处于亏损状态。2022年1至8月,全国新设个体工商户1359.1万户,同比增加6%,低于近10年来11.8%的平均增速,退出数量较去年同期增加9.5%。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无论是着眼于当前纾困或是长远发展,都需要从整体上谋划,从立法层面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明确定位、优化环境、稳定预期。

《条例》对个体工商户立法进行了重新定位,将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进行汇总集成,从财税、金融、社保、就业、转型升级、信息服务、表彰奖励、困难救助、监测分析等各个方面,对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作出制度安排。很多具体制度安排具有含金量、短期可见成效。特别对个体工商户实施分型分类、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取消“变更经营者仅限于家庭成员之间”的限制、改革年报制度等作出安排,有利于解决个体工商户“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从整体上提升发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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