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 首次提请审议 润物无声 无障碍环境惠及社会全体成员 检察公益诉讼写入草案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在日前正在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是我国首次就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定专门性法律。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提请审议的草案第59条提出,对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 “党的二十大刚刚胜利闭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就提上审议议程,充分彰显了'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这一使命任务。”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主席吕世明表示,此次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首次提出了强制性标准、公益诉讼检察、认证、评测等“长有牙齿利器”的条款,将散落在多部法规中的条款集中起来,形成系统合力,将成为无障碍环境高质量建设的有力保障。 从“有没有”到“好不好” 公益诉讼入法,强化法律保障 其中,第59条规定,对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如果说无障碍环境建设是全社会“统考”,那么探索实践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就是全国检察机关的必答题。 据统计,2019年11月至2022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案件5541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8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513件。邱景辉介绍,从检察机关办理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案件情况看,绝大多数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实现了维护公益的目的。 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里程碑 来源:检察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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