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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制史(摘录)

 遇事明言 2022-10-30 发布于甘肃

1.中国官制史就其内容而言,包括国家行政制度、职官制度、中央和地方各级官府的设置、调整、兴革,文武官员的选拔任用、考核奖惩、司法监察、等级待遇。
2.中国官制史的发展变化,总是围绕着君主或权威这根主轴来运动,依据在位君主和权威的统治利益和运用方便为取舍的标准。其指导思想是尽可能维护和强化君主和权威的统治地位,体现和扩大君主和权威的权势,而宗法血缘关系、婚姻裙带关系常常成为维护君主和权威的权势及地位,制定伦常纲纪的重要依据。
3.统治者的“仰则观象于天”,实际上是为了“俯则观法于地”(《易·系辞下》)。
4.所谓的“官”,最早的寓意是管理的意思,是负责维持秩序、督促生产、征收赋税和处理诉讼事件的人员,所以“官者,管也”,“朝廷治事处曰官”。
5.在中国古代官制的基本原则中,始终包含着两个截然不同的要点和三个不可解决的矛盾。两个要点:一是官必须拥有权力,主要表现在设官分职上;二是官不能拥有不受限制的权力,主要表现在自上而下的层层监督和由中央直接控制的监察制度上。三个不可解决的矛盾:一是行政权力支配一切与人治的矛盾;二是官僚分职任事与皇权专制的矛盾;三是统治阶层的权力和财产分配的矛盾。
6.社会存在着不平等,这些不平等是由自然的不平等和人为的不平等两方面构成的。
7.中国原始社会末期的部族分野,大致有三大集团,一个是华夏集团,分别由三个亚集团组成,即黄帝和炎帝两大分支;近东方的华夏、东夷混合集团的高阳氏(颛顼)、有虞氏(舜)、商人支系;接近南方,与苗蛮集团融合的祝融氏等支系。另一个是东夷集团,由太暤、少暤、蚩尤等部组成。还有一个苗蛮集团,由三苗、伏羲、女娲、驩兜等部族组成。
8.“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与“天下为家”的“小康”社会的区别在于:“大同”是无序而经济不发达的社会,“小康”是有序而经济得到发展的社会。
9.政权主要致力于维护政治权力和完善刑罚制度,社会生活的矛盾则用从习惯发展起来的礼治去调解,也就决定中国古代官制走向以政治权术为中心,以刑罚体系为重点,走上重人治、轻法治的道路。
10.构建能够由官府控制的乡里基层组织,也是王朝强大的重要标志。
11.在皇权专制下,王朝的更迭初期通常是采用法家的“治理模式”,在政权稳定后,又会逐渐转向推行儒家的“控制模式”,即所谓马上得天下,不能以马上治之。
12.中央集权制度构成的三个主要条件是:君主独揽大权而君权至高无上,以中央政权有力管辖的地方行政制度,以君权强力统率的官僚制度。
13.私有制出现以后,对女性的占有数量多少便成为特权大小的标志,故早期的婚姻目的是以经济、政治为主,其次是生殖,最后才是恋爱。
14.妻,齐也,与丈夫齐体也,在名义上有与丈夫基本相同的地位;妾,接也,则是一种补充,
15.“太师”,原为乐官,吹律以听军声,君主出征,太师参帷幄以进音律,因为身为近侍,常常会了解到君主的意念,并且出一些主意,渐渐地发展为王者之师。“太保”,本为阿保,也就是保姆,是从媵臣中选出来的,后来竟发展为王者之师。“太傅”也是保姆,男称傅父,女称傅母,后来也变成王者之师。“宰”,本意原为罪人奴隶,在商代晚期的甲骨文中,宰多因跟随商王畋猎、祭飨而受到赏赐,并能自做铜器以记载所受荣宠,显然既是商王的近臣,又是参与内廷事务的普通官员。
16.统治集团对辅政制度的调整,目的在于试图建立一种既能够对君权没有威胁损害,又能够监督辅政者保持忠诚驯服,兼能够保持高度保密而具有工作效率的体制。从明代的内阁到清代的军机处,统治集团的这种探索基本完成。清代军机处人员精简,制度严密,转奏和下达旨意迅速而准确,是当时世界各国之中最有效能的中枢辅政机构。
17.现有确凿的史实证明,夏代已经形成国家,它必然存在分管各项事务的官员。诸如掌管农、畜牧业的“牧正”,掌管全国车辆制造的“车正”,掌管王族饮食后勤的“庖正”,主管驾驭战车的“御”,主管宣示命令的“遒人”,主管天文历法档案的“太史”,主管卜筮的“官占”,负责王生活娱乐的“瞽师”“御龙”,以及主管收税和监察的“啬夫”等官员的记载,与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是一致的。
18.丞相,“掌丞天子,助理万机”,辅助皇帝处理全国政务;太尉,协助皇帝总领全国军事;御史大夫,掌监察并帮助丞相处理政务。
19.中国历史上各个王朝都是由多民族组成的,不论是以汉族统治集团为主,还是以其他民族统治集团为主建成的政权,出于对自身控制能力的估计,以及对民族地区实际存在的经济结构和传统生活方式的了解,历代统治者大都意识到强行将自己的习惯和现存的制度推行到民族地区,不但难以获得成效,而且还会激化矛盾。因此,历代王朝在确保自己最高尊荣和主权的情况下,往往实行一些特别制度以实行特殊管辖,进而形成“因俗而治”的政务管理。
20.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 年),努尔哈赤在此基础上初建黄、白、红、蓝四旗,始编 300 人为一牛录,以牛录额真(满语,意为大箭主)为长。万历四十三年(1615 年),又增建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即黄、白、蓝旗镶红边,红旗镶白边)四旗,共为八旗。
21.1860 年,第二次鸦片战争失败后,恭亲王奕䜣为有效地办理洋务和外交事务,奏请建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1861 年 1 月 20 日得到批准。该衙门的规制仿照军机处,设总理大臣三员至十几员不等,由亲王一人总领,其余称大臣、大臣上行走、大臣学习上行走等;另设总办章京、帮办章京、章京若干人。该衙门直属机构有英国、法国、俄国、美国、海防五股,分管指定的某国或某几个国家有关交涉事务和江海防务、电信、铁路等“洋务”。该衙门下属机构有同文馆、海关总税务司署,还管辖南洋、北洋通商大臣,选派出国公使等。
22.南洋、北洋通商大臣,简称南洋、北洋大臣。南洋大臣由两江总督兼任,驻上海;北洋大臣由直隶总督兼任,驻天津。这两个大臣不但是地方的最高长官,还着重管理对外交涉、通商、海防、军备、关税等方面的事务,下辖大批僚佐,权力远比其他总督大,因而后来逐渐形成地方官也有权处理外交问题的局面。这两个职务是晚清最重要的官职,一直为湘、淮两系军阀势力所据,李鸿章曾任北洋大臣达 20 年之久,北洋军阀系统就是在他任北洋大臣时期培养和发展形成的。
23.1903 年,清王朝设立了商部,主管农、工、商等事务,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将商业正式纳入国家的“政务”。
24.部、院、寺、监、府政务系列并不是一元化的体制,实际上是一种多元多轨的政务管理形式,同一方面的重大政务,细分为由若干部门,由不同的机构分别管理,既让它们彼此之间在政务上保持密切的联系,又分别赋予它们奏请皇帝裁定的独立职权,这是统治者有意识地使各种部门构成相互牵制监督的局面,以防止专擅独断。
25.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总体是上层建筑要适应经济基础,而上层建筑的强大反作用力也会制约经济基础。中国古代一直以农业为本业,在管理方面也多有侧重,却采取抑制工商业的政策,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工商业的发展。法律虽贱商人,但商人已富贵,无论限制多么严厉,也不能够阻挡工商业的发展,只有去适应,官制当然也要进行适当的调整。如唐代的宫市使、市舶使、两税使、转运使、租庸使、度支使、盐铁使、铸钱使、榷茶使、榷酒使、市易使等的设置,都与工商业有关,则可见在顺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下,中央也会做出针对性的调整。
26.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在历史上有鲜卑、匈奴、羯、氐、羌、契丹、党项、女真、蒙古、满等民族先后统治过中国部分或全部地区。
27.中外交通的发达,海外贸易的发展,以及与各国之间的交往,在官制上也有反映,如秦汉的典属国、唐宋的市舶司、元代的宣政院、清代的理藩院和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当时与各民族和外国的交往关系。
28.西夏的疆域比较小,东临黄河,西尽玉门关(今甘肃敦煌西小方盘城),南迄萧关,北抵大漠。设有兴庆、西平、宣化三府及若干州县,基本上是两级制。
29.在夏、商时期,分散的各部族均称为国,故有执玉帛万国之称。西周实行分封制,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国家始合称为一,诸侯自称为“国”,天子自称为“邦”。
30.据《尚书·禹贡》讲,禹在位时划地为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等九州,是按自然区划实行的贡赋制度。
31.自秦以来,县级政权的长官就是令(大县)、长(小县),至宋代官改为差遣以后,县的长官改为知县(元代为县尹,另设达鲁花赤以监管),明因此制。国家通过县来征敛赋税、募集兵源、倡导教化、推行政令和法令。
32.从监察职能来看,主要有对上、对下、对左右三个方面。对上是谏诤,对下是监督弹劾,对左右是互相牵制监督。
33.古代财政的主要来源是赋税、徭役、土贡等。征发军役、力役、军需品等称为“赋”,交纳实物和征收土地农产品称为“税”,后来赋、徭、役逐渐分开。所谓赋,是指国家直接向人民征收实物、货币和农产品;所谓税,泛指对工、商、矿业给官府上缴款项或实物。征发各种杂役称为“徭”;强迫人民服劳役、兵役、吏役等称为“役”;徭和役都是强迫人民从事无偿的劳役,也就是所谓“力役之征”。土贡也就是“任土作贡”。赋税、徭役、土贡,据说都是起源于禹,以后各代大多沿循。
34.国子是公卿大夫及诸侯的子弟,因为他们不是嫡长子或嫡子,所以没有继承权。但他们经过学校教育,完成学业之后,在王的侍卫亲军或禁卫军中服役若干年,等到 40 岁以后,便可以取得入仕的资格,这就是所谓的“四十而仕”的根据。
35.主管官吏人事部门,在西汉是丞相、御史二府,在东汉是尚书台,在魏晋南北朝是尚书吏部,隋唐以后文官归吏部、武官归兵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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