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读 内部质量奖罚方案 正文预览 1.目的 规范产品加工、检测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保证产品质量满足客户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海宁市巨丰轴承配件有限公司质量管理。 3.职责 3.1品 质 部:负责公司内部问题分析、判定和解决 3.2责任部门:配合质量问题调查和处理 3.3员 工:配合问题的处理 4.奖励方案: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特设立如下激励项目; 类 别 | 奖励金额 | 对质量问题的处罚金额 | 处罚的金额奖给质量问题发现人(品质人员及管理人员除外)。 | 发现私自、人为的更改工艺文件生产的 | 奖发现人员30元/人次。 | 发现技术文件,包括图纸等错误的 | 奖发现人员30元/人次。 | 下工序发现上工序质量问题的 | 奖发现人员20元/人次。 | 生产团队发现检验员漏检、错检的 | 奖发现人员20元/人次。 | 解决公司产品技术难题,避免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或节约生产成本 | 奖发现人员100元/人次。 |
5.处罚方案: 5.1 生产团队: 序号 | 类别 | 处罚金额 | 1 | 车加工工件不符合图纸要求 | 车加工罚20元/次 | 2 | 私自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工件、模具 | 模具工罚20元/次,团队主管罚5元/次 | 3 | 模具装配、调试后,未经过检验员首件确认,私自开机生产 | 当事人罚20元/次 | 4 | 模具装配调试或修模,开机2小时内尺寸发生质量异常 | 模具工罚20元/次+无偿加班挑选 | 5 | 12小时内生产同一产品尺寸批量不合格 (100pcs及以上为批量) | 模具工罚20元/次+无偿加班挑选 | 6 | 因产品尺寸不合格造成客诉或退货 | 模具工罚30元/次 | 7 | 12小时内生产同一产品外观批量不合格 (200pcs及以上为批量) | 操作工罚20元/次+无偿加班挑选 | 8 | 因产品外观不合格造成客诉或退货 | 操作工罚30元/次+无偿加班挑选 | 9 | 无偿加班返工挑选超过规定时间(2天) | 每超过1天当事人罚5元(上不封顶) | 10 | 产品生产完成后未加盖保护 | 操作工罚20元/次 | 11 | 恶意制造品质事故,包括将明确标识不合格品混入良品中、混料等 | 第一次当事人罚200元/次,第二次开除 | 12 | 同样的质量问题一月内在同一团队, 累计发生达3次 | 团队主管罚5元/次, 品保部长罚5元/次 | 13 | 发生异常后,改善对策未在3小时内提供的 | 团队主管罚20元/次 | 14 | 改善措施提出后未按对策执行的 | 团队主管罚20元/次 |
| 第二方及第三方审核发现重大不合格项的 | 团队主管罚20元/次、品保部长罚50元/次 |
5.2 品质部: 序号 | 类别 | 处罚金额 | 1 | 对产品错检、漏检、检验方法不规范 | 当事人罚30元/次 | 2 | 弄虚作假填写检验记录 | 当事人罚50元/次 | 3 | 检验记录、报告等信息填写错误 | 当事人罚10元/次 | 4 | 发现质量问题不汇报不处理的 | 当事人罚200元/次 | 5 | 被投诉或查有30分钟不在岗,查清原因属于违规情况的 | 当事人罚20元/次 | 6 | 未在规定时间汇报质量问题(发现质量问题1小时内) | 当事人罚20元/次 | 7 | 因工艺更改未及时回收旧版图纸,造成质量异常 | 品保部长罚50元/次 | 8 | 检验后未按规定进行标识,不合格品未标志隔离 | 当事人罚20元/次 | 9 | 第二方及第三方审核发现重大不合格项的 | 责任人30元、品保部长50元/次 |
5.3 管理部 序号 | 类别 | 处罚金额 | 1 | 发放生产用原材料错误的 | 当事人罚20元/次,管理部长罚5元/次 | 2 | 发货产品型号、数量、清单等错误 | 发货员罚30元/次 | 3 | 未经出货检检验即发货 | 发货员罚30元/次 | 4 | 第二方及第三方审核发现重大不合格项的 | 团队主管罚20元/次、品保部长罚50元/次 |
5.4 技术部 序号 | 类别 | 处罚金额 | 1 | 图纸、工艺卡等设计有错误或不齐全等造成质量事故 | 责任人罚100元/人次。审核、批准人员各罚10元/人次。 | 2 | 第二方及第三方审核发现重大不合格项的 | 团队主管罚20元/次、品保部长罚50元/次 |
注:以上处罚细节,只为处罚金额,不含公司损失赔偿额度。 5.5 质量事故分类与赔偿额度 `质 量 事 故 等 级 | 损 失 大 小 | 赔 偿 额 度 | 品质部负责核算质量事故赔偿额度,所有相关责任人需分别100%承担核算出的金额 | 轻微 | 500元以下 | 损失大小的3% | 一般 | 501-5000元 | 损失大小的4% | 严重 | 5001-10000元 | 损失大小的5% | 特大 | 10001元以上 | 公司另行决定 |
注:质量事故为生产团队、技术部及管理部反馈的质量事故。 5.6 处罚调整原则(根据处罚细节中的原处罚金额X对应系数) 序号 | 调 整 原 则 | 对 应 系 数 | 1 | 进厂不满3个月 | 原处罚金额0.5倍 | 2 | 因工作态度或责任心不强造成事故 | 原处罚金额1.5倍 | 3 | 对领导或质检人员进行辱骂威胁者(依情节) | 原处罚金额3倍,情节严重的辞退 | 4 | 私自、人为的更改工艺文件和图纸生产的 | 原处罚金额2倍 | 5 | 发生质量问题主动报告者 | 原处罚金额0.5倍 | 6 | 发生质量问题隐瞒不报者 | 原处罚金额2倍 |
6.奖励、处罚金额管理: 1. 所有质量奖罚制度出现的质量奖励、处罚,由品保部出具依据,奖励以现金和工资发放的形式 ,罚款的金额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2. 品保部每次将奖罚情况公布在品质看板内。 3. 如果涉及开除的情况依据公司管理部规定执行。
本资料名称:内部质量奖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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