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可自行变更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城镇职工参保人员首次参保后, 在选择自己的定点医院时 可以选择4家医院。 此外,本市所有定点中医医院、 定点专科医院、 49家定点A类医院、 所有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为参保人员共同的定点医院, 无需选择,可按规定就医。 城镇职工参保人员选择定点医院以后, 可根据自己使用情况, 对自己选定的医院进行变更。 目前参保人员可通过“医保北京”公众号 或“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进行自主办理, 也可通过用人单位进行变更。 定点变更攻略 “医保北京”公众号 1. 选择“医保北京”公众号菜单栏“个人定点查询修改”; 2. 再选择“职工定点查询与修改”; 3. 点击需变更医院右侧的“去修改”; 4. 输入新选定的定点医院; 5. 更改后,点击“继续提交”; 6. 变更申报成功后,次日生效。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1. 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2. 选择“职工个人业务”; 3. 申请“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4. 选择被变更医院; 5. 选择新的定点医院; 6. 变更成功,次日生效。 申报变更后生效时间 申报定点医院修改成功后,将于次日生效。 自主变更时间 网上自主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时间为每月4日至月末最后一天,早六点至晚十点。变更成功后,当日页面不显示,次日生效。 建议广大市民如无紧急需求, 仍可采取原渠道(单位)进行变更, 待系统成熟稳定后, 可提供更加流畅便捷的服务。 来源:医保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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