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网站近日发布《全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拟表彰名单公示》。 安徽省共有以下 组织和个人拟获表彰 全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拟表彰名单(安徽省) 合肥市庐阳区海棠街道清华社区居民委员会 黄山市黄山区新明乡猴坑村村民委员会 滁州市琅琊区丰山街道龙池社区居民委员会 泗县泗城镇关庙村村民委员会 金寨县梅山镇青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旌德县白地镇江村村村民委员会 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拟表彰名单(安徽省) 王学初 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兴民社区党委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 丁祖彪 无为市蜀山镇石岗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赵连社 蚌埠市龙子湖区李楼乡朝阳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臧贤伍 淮南市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焦岗湖镇臧巷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宋礼木 当涂县姑孰镇焦家社区党委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 李 娟(女) 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洪庄村村民委员会副主任 吴 军 铜陵市铜官区天井湖社区党委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 张国文 安庆市宜秀区罗岭镇黄梅村党委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张捷睿(女) 休宁县海阳镇横江社区党委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 李 伟 天长市广陵街道天宝社区党总支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 张兆华(女) 阜阳市颍泉区中市街道新建社区党委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 徐建春(女) 宿州市埇桥区南关街道观园社区党总支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 章木蓉(女) 六安市金安区三里桥街道阳光社区党总支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 刘 娟(女) 蒙城县板桥集镇双鹿村党委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王建伟 池州市贵池区梅村镇霄坑村党委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张 敏(女) 宁国市西津街道凤凰社区党委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 公示全文如下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城乡社区治理专项表彰工作的通知》(民电〔2022〕10号),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民政部门逐级推荐和评选的基础上,经全国城乡社区治理专项表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评审委员会”)审核,提出拟表彰的全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31日—11月4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全国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10)58123181、58123061、58123194(传真)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城市社区治理处 邮政编码:100721 附件:1.全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拟表彰名单 2.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拟表彰名单 全国城乡社区治理专项表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 来源:民政部网站、中国民政 [责任编辑:宋雪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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