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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培:诗歌是秘密的火光(2)

 置身于宁静 2022-11-04 发布于浙江

  写诗,是跟生活结缘罢。不能说诗人特别能或者特别会生活,但生活一定跟诗歌,跟某种程度的诗意结下了不解之缘。谢谢你提问中的“缘”字。
  阚:我看你谈到喜欢的诗人和诗歌就特别激动,还随身带着手抄的摘记(这事儿大家一般都只在小时候干过)。讲座上你向读者介绍的也大多是别人的诗歌,那么你自己最得意的作品是哪些呢?

  庞:我最得意的作品是一部分写诗的经验。一首题目叫做《雨》的为数12行的小诗,甚至是一首只有四行的短诗:《一阵江风》。

  我们先看《雨》
  
  雨慌乱地下着
  仿佛一个女孩子不知所措
  突然尝到亲吻的滋味……
  
  在窗玻璃上,
  在乌云、相聚、局促的爱抚,
  磨损的手指间,雨
  
  充满离别的惊恐——
  树。男人的裸体
  露出暗褐色的疤痕。
  ——(1993)
  
  然后,我再给你念那首《一阵江风》:
  
  这时候一阵江风
  吹向远处的青山、芦苇岸滩
  江流汩汩,有时波平如镜——
  我毕生的努力都在这股轻风里
  ——(2004)

  这两首诗,之间相隔了十一年。一个诗人,想要完好地走好他生命中的十一年,应该说极为复杂,也很不容易。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做到的。只能说是热爱吧。热爱生、热爱死,热爱自然万物生命中的一切。两首诗,前者是我31岁那年的作品,背景是我在广州当记者,夜里住在一个环境荒凉的单身寝室。已经记不清当天夜里是不是真的下了雨。而后者,我写它已经四十二岁了,我写得更短,更加简约了。如果可能,我甚至想要只字不留。诗人常常会有那种超绝体验。我一语不发,我就成就了一首了不起的诗。这两首诗,一首写雨,一首写风。所谓“风雨人生”吧。写的都是爱。一首写到了离别,另一首是关于宽宥。苏东坡曾言,“天下风分四等,第一等好风是江风……”他把海风放在最次要地位,这是题外话。实际上看到一首好诗,不管诗的作者是谁,我有时绝对会比那首诗的作者还要激动!我时常会有这方面的体验。这方面想说的话实在太多了……

  阚:你给自己找到一个最有诗意的笔名:庞培。那个沉睡千年的古城,因灾难而得以保存,它保持着千年前的容颜而与今天的人们相逢。我想,“庞培”本身就是一首诗。它给了你灵感对吗?

  庞:所有文字都给了我灵感。这个笔名也概不例外。这没有什么特别的。1979年的某一天,那时的我,已经开始最初的文字涂鸦,有一天在县图书馆,翻阅一本当月的《钟山》杂志,看到一篇解释和介绍那座意大利古城的文字,立即就一见钟情,从此应用至今。同一年,也是《钟山》杂志,刊出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老天!我就像回到了恐龙时代一样,我化了整整两个下午把这篇小说手抄了一遍带回家,反复阅读。至今我对于茨威格仍有跟别的优秀作家不一样的感情。假设有人问我怎样才能成为一名作家,我会这样作答:“你在十七岁那年,找一部6万字的特别喜欢的小说,手抄一篇!”我认为这是有关作家问世的奥秘的实情。谁也解释不了这其中的疯狂。作家是由疯癫起步的。我以为,相比较我那个笔名的由来,我与斯蒂汾·茨威格的这一层渊源更能说明问题,这正是你所说的“千年前的容颜”与“今天”。对于一名圣徒,手抄一遍《圣经》并不算要求过高吧。

  阚:马叙曾说,你的文字一直具有低语的品质。你应该是感情特别绵密而内敛的人吧?“低语”这个姿态我琢磨着似乎很有意味?

  庞:《低语》是我第一本书的书名。它是散文、随笔、日记、思想札记,也是诗。1996年由作家出版社出版。它一直有着读者方面很好的反馈。几乎是我的书在读者群中寻觅到最佳知音的一本书。目前早已绝版了。网上书店据说开出了高价索售。2006年我旅行到了新疆,正是在我写作《低语》并且经出版社编辑之手推出的那个月份:8月,我住在吐鲁番市火车站附近一家小旅馆,像往常一样,下午闲逛到当地的书店。我在一整排书架的最底层一栏,一眼认出来还有一本十年前的我自己的书!仍旧是当年的售价。十年后又回到我手跟前,这真是冥冥中的一次相遇。从此我在国内任何书店再也没看到过自己的这本白色和靛蓝封面的书。我一直以此类事当作生命中的幸福际遇。作者在书店里看见自己的书,跟自己的书在一个陌生世界里相邂逅,这是十分美妙的经历!这精神的火花有着不一样的绚丽动人的图案,对我而言,我跟这本题为《低语》的书之间有过一次类似一夜情的奇遇,无怨无悔。至于我平日里的感情方式,还是把它交付给一本可能的新旧著作——一本书吧。

  阚:你写《日出之歌》,写《人到后半夜》、《在离别中》,诗里都是绵密的生活细节,一切生活细节都染浸着情感印痕。我比较喜欢这种言之有物的诗。但是现在有不少现代诗,可能过于追求陌生化效果,或者根本就是故弄玄虚,设密码似地,让人不知所云。诗歌的美,不外乎语言、意象、意境等元素,但最终打动人的是诗人的情感。过多的炫技大概对诗歌的魅力有害无益吧。

  庞:诗如果好,确有魅力的话,怎么样都行。炫技或者无技巧,多抑或少,全都一样,只要一首好诗成立就行了。如今有人跟你说什么“这份炫技是否有害诗歌的魅力”,这基本是变着法子在骂诗。古往今来人们一直是以如许腔调发泄对诗、对艺术的误解!这根本毫无新意!诗就意味着不落俗套、卓然独立,仿佛初升的星星,你如何在整个浩淼的星际丈量出它的方位和星座?而说出一颗星星的准确位置又跟这颗星星在人类眼睛中的亮光有什么必要的关联呢?它闪烁。它明亮。它璀璨。这就足够了。或者说,“言之有物”了。实际上相比较言之有物这样的说法,我更喜欢“言之无物”。有了言,物的有无实在是无关宏旨。反过来说,物之有无,人真的难以界定。关键在于“言”。至于“设密码似的,让人不知所云”——窃下深以为让人不知所云绝对是诗歌的一种很重要的职责,诗的用途恰恰在于某种程度的不知所云——跟一般的散文恰恰相反。恋人,很难等同于婚姻中的那名“内人”吧。反过来说,婚后多年,自己的伴侣仍在某种程度上占有恋人般的魅力或想像,这也不是完全不可能——这是婚姻的诗意之一吧。
  阚:对你而言,好诗的标准是怎样的?

  庞:有时候,会有那么一点“不知所云”。

  我始终对语言深怀敬畏。因此,谈到标准,有点像试图去言说大海的潮涨朝落,一方面特别清晰,一方面,也有含混朦胧的部分。

  对我而言:特别清晰的那部分是:朴素深刻。

  一首好诗会说出一部分人类社会共有的经验。在思想上,是人类理性一次小小却不失辉煌的胜利。

  一首好诗,能帮助人们更好地相爱。

  阚:据说你喜欢英国诗歌?但诗是不可译的,我们该如何阅读外国诗歌的呢?你的诗歌创作,是更多扎根于唐诗宋词元曲呢,还是更多受西方经典诗歌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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