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律师究竟能干什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〇一为了辩论赛的事,曾专门向一个辩论高手请教过,他说: 打辩论的高手遇到一个辩题的时候,他想出的前十个辩论角度,是一定要扔掉的。因为这算常规思路,自己能想到,对手一定也能预料到,一定会设计好怎么反驳你。一旦自己按照常规套路走,不就整好钻进对方的圈套里,那注定会死得很难看。〇二实际上,刑事辩护领域,这种思维模型同样可以大发神威。律师看完卷宗,很快就能发现5、6、7、8个问题,甚至更多。而拿着这些轻易发现的漏洞,直接上法庭,或者和法官沟通,能实现预期目的吗?借鉴棋手思维一一往深处多想几步,就会发现原先看到的所谓漏洞,可能根本就不是什么漏洞。对方抛出这些漏洞的目的,就是扰乱敌军、吸引火力,掩护真正漏洞——暗度陈仓,偷袭我们。大概是人家根本就不担心被攻击,或许已经想好的反击方案。那就是像辩论高手那样,把发现的前十个漏洞全部放过,集中精力找到第11个漏洞,或许这个漏洞才是控方最担心我们看到的,也是隐藏最深的漏洞。因为这一个隐藏漏洞,或许就救下了一条人命,又或许会还一个人清白。〇三之前曾办理过一个贩卖运输毒品的案件,涉及毒品27公斤,当场查获14包毒品。凌晨一点多,派出所民警从被告人家中搜出毒品,随手放在了警车后备箱,上午八点上班时,负责保管毒品的警员开始对毒品做扣押、称量、封存等手续。几十公斤的毒品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几名被告人判处死刑,基本上是板上钉钉的事。结果也确实如此:一审法院判处三名被告人中的两个死刑立即执行,一名死刑缓期执行。 二审时,律师改变思路,不在乎局限于非法证据的排除、自首情节的认定,而是仅仅抓住一个问题——毒品没有及时扣押,有可能被调换。根据有问题的物证毒品做出来的毒品含量鉴定意见,更不得作为定案依据。而毒品案件中,如果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必须有毒品含量鉴定意见。相反,如果没有毒品含量鉴定意见,就不得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〇四放掉轻易找到的辩点,向前多走几步,往深处多想几层,找到最隐蔽的那个“点”,或者才能破除控方“金钟罩”。 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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