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根据各省市发改委、生态厅(局)等官网查找后统计,自2017年以来,环境部及广东、江苏、上海等11省市共出台了碳排放监测、核查、核算、评价、清单编制等18份政策文件。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全部文件。 1、环境部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 (2022 年修订版) 新版核算办法变更 全国电网排放因子调整在核算2021及2022年度碳排放量时,全国电网排因子由0.6101tCO2/MWh调整为最新的0.5810tCO2/MWh。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计算公式变更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是统计期内发电设施各种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加和。 2、广东 广东省企业(单位)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指南 指南规定了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进行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的通用流程、方法和报告规范。本指南适用于本省辖区内企业进行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并指导相关具体行业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规范文件的制定。 广东省企业碳排放核查规范(2021 年修订) 为了保证碳排放核查工作符合广东省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与核查实施细则、广东省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指南等文件所规定的要求,特制订本规范。本文件适用于核查机构对企业层面碳排放进行外部核查,也适用于企业进行内部核查。 3、江苏 江苏省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规范化操作指南 本文件规定了江苏省电力和化工行业碳排放重点单位温室气体监测及报告的原则、监测及报告边界与排放源、监测及报告内容、数据质量管理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电力和化工行业使用或掺烧化石燃料的碳排放重点单位的温室气体监测及报告。 电力和化工行业碳排放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核查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对排放单位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查,包括核查准备、核查实施、核查报告三个阶段。核查机构可根据核查工作的实际情况对核查程序进行适当的调整,在核查报告中对调整的理由予以说明。 4、上海 上海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此次印发的指南和核算方法,是国内正式印发的首个系统性的企业层面碳排放核算方法,为科学确定企业碳排放量提供了统一的度量衡,具有广泛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关于调整上海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相关排放因子数值的通知 2022年2月14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调整本市温室气体排放核 算指南相关排放因子数值的通知》,决定将本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和 行业方法中电力、热力的排放因子缺省值进行调整。 采用相关行业方法,核算使用外购电力、热力所导致的排放时,电力排放因子缺省值由 7.88tCO2/104kWh调整为4.2tCO2/104kWh,热力排放因子缺省值由0.11tCO2/GJ调整为0.06tCO2/GJ。 5、海南 海南省规划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 评价技术指南规定了规划环评中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工作流程、内容、方法和要求。明确了海南省规划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范围、术语定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等内容,并详细规定了规划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海南省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 指南以建设项目为核算边界,包括项目生产运行阶段的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净购入电力热力产生的碳排放;改扩建及异地搬迁建设项目,还应针对拟建项目、项目实施前后分别进行核算。 6、浙江 浙江省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查管理办法 监督检查的方式包括现场检查、不定期抽查和调查等。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核查全过程的组织与安排、核查报告质量、现场核查活动规范性、核查机 构的内部管理制度、对核查活动的举报内容。 7、河南 河南省工业企业碳排放核查规范 本标准是在研究分析国家相关标准、技术指南及能源审计方法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工业企业技术水平差异化严重,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复杂的特点,及对本省部分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实践而制定的,规定了实施和管理工业企业碳排 放核查过程、核查实施、核查工作质量保证的通用原则及要求。 8、贵州 贵州省统计局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方案 结合贵州实际,试算全省 2015-2020 年碳排放数据,为全国试算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并在此基础上探索研究建立贵州省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进一步明确核算边界、核算方法、数据来源。 9、广西 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技术指南 现阶段,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服务和指导列入自治区“两高”项目目录范围的火 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展碳排 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鼓励重大专项规划及其他行业建设项目开展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0、青海 青海省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要求 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涵盖范围为发电、石化、化工、建材、 钢铁、有色、造纸、航空等重点排放行业2013至2020年任一年温室气体排放量 达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及以上的企业或其 他经济组织。 其中,发电行业的工作范围应包括《纳入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 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确定的重点排放单位以及 2020 年新增的 重点排放单位。 11、天津 天津市建筑物温室气体排放查技术导则 导则主要技术内容:总则;术语;原则和流程;量化报告;核查方案及实施;核查内容;排放量核算与核查报告;信息管理。 导则适用于天津市第三方核查机构对建筑物开展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外部核查,也适用于建筑物业主或管理单位的内部核查。 12、重庆 重庆市区县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 重庆市已完成2005年、2010年、2012年、2014 年、2015-2018年8个年度 市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为摸清区县(自治县)和开发区碳排放底数,为市级及 区县达峰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建立区县层级统计核算体系,我局组织编制形成《重庆市区县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作为区县温室气体清单编制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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