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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撰写请求权基础案例研习报告(下)

 单位代码信息 2022-11-07 发布于吉林

撰写请求权基础案例研习报告,除遵循一定的步骤和顺序外,对于法条的理解和运用也很关键。

在案例研习中,解题者主要围绕请求权基础规范展开,但也不可忽略其他法律规范的运用。例如,根据《民法典》第235条,物权人欲主张对于无权占有人的返还原物请求权,须首先确定物权人是谁。于此,关于物权变动的规定(如《民法典》第209条、第224条)或所有权取得的规定(如《民法典》第311条以下),有助于确定物权的归属。此类规范为“辅助性规范”。此外,反对请求权的规定,例如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153条)、诉讼时效的效力(《民法典》第192条第1款),在请求权基础审查的每一阶段都可能涉及。此类规范为“反对性规范”。

撰写案例研习报告须运用各种法律解释方法,展开法律规范的内涵分析,并为正确地进行涵摄奠定基础。涉及的法律解释方法包括文义解释、立法目的解释(历史解释)、体系解释、客观目的解释、合宪性解释等。但在很多疑难案例中,解题者可能发现通过法律解释,案件事实并不能准确涵摄进相关法律规范(尤其是请求权基础规范),即存在立法者规整计划的漏洞(公开的漏洞)。简单的法律解释并不足以应付案例解决,需要借助法律续造方法,包括类推、举重明轻、举轻明重、目的性扩张等。此外,在解释运用法律时,也可能发现虽然案件事实能够涵摄进法律规范,但其实该法律规范的字面含义过宽,根据其目的不宜适用本案,由此发生“隐蔽的漏洞”,须对其进行目的性限缩。

在案例研习中须大量运用法律条文,解题者的法律适用能力得到锻炼,并结合案例留下深刻的印象,非一般教学授课可比。正如王泽鉴教授所言:“背诵记忆法律条文,不求甚解,易于忘记。经由深刻思考,亲身体验应用的条文,将成为法律人生命的法律细胞,终生难忘。”

——本文节选自“德国民商法案例研习译丛”总序(为便于阅读,略去脚注)

 丛书简介 

本套译丛是译介德国民法请求权基础案例研习课的教材,所选取案例涵盖了德国民商法领域的主要问题,可为读者进行德国民商法案例研习提供参考。入选本套译丛的绝大部分案例属于民商法领域的经典案例,都可在德国联邦最高法院民事判例集(BGHZ)中找到原型,是学习民商法的重要素材。本套译丛根据案例教学的实际需要,参考司法实务和学界观点,对这些经典案例进行了重新整理,从学理上、实践上对案例进行研究和解说,以期对国内读者培养法律思维、真正理解法学知识和法律规范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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