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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进“场所码”扫码核验工作的通告

 唐人休闲书屋 2022-11-08 发布于安徽

 

为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更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推进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屏障,现就全面推进“场所码”扫码核验工作通告如下:

一、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确定“场所码”使用场所范围(名单见附件1)实现“场所码”全覆盖。无场所码的请立即在“皖事通”APP进行申请。

二、“场所码”应张贴在醒目且便于扫码的位置。

三、加强场所(单位)“入口”管理,提醒和督促进入人员完成扫码,对不能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和儿童,采取反向扫码方式扫描纸质电子健康码、人工登记等途径帮助其完成核验。

四、严格落实场所码查验。坚持“逢进必扫、逢扫必查、逢异必报”。重点场所(单位)要指定专人值守,严格核验通行人员健康状态;发现“场所码”异常人员,严禁其进入场所,“红码”、“黄码”人员立即报告属地乡镇(街道)疫情指挥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核酸采样或检测证明的人员不得进入重点场所。

五、对未设置“场所码”、未落实扫码验码通行的场所,一经查实依法给予停业等处罚措施。对不配合扫码,强行进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予以治安处罚,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阜阳市颍州区新冠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9日

附件1 :“场所码”使用场所范围

1、重点社会服务和管理机构:医疗机构、政务服务机构、养(敬)老院、学校、幼儿园等。

2、重点商贸场所: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饮场所等。

3、重点服务业场所:会展、旅游景点(区)、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馆、酒店宾馆等。

4、重点公共场所: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客运站、高速出口(国省干道)、码头、公园、建筑工地等。

5、其他重点场所:居民小区、村民(社区居民)活动中心等。

6、公共交通工具:公交车、客运汽车、出租车、网约车等。7、冷链食品、物流快递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场所。

8、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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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阜阳市颍州区新冠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 | 张雅娴 责编 | 梁范然 审核 | 刘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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