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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中的祖父

 冯栎钧是老师 2022-11-09 发布于四川

《童年》是六上要求阅读的整本书,这部前苏联作家马克西姆·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确实很值得一读。

我觉得这本书最值得称道的地方有三:一是真实地反应了当时俄国的现状,第二是人物形象刻画得非常不错;三呢,文中的小主人公很平静地讲述着故事,把评判的权利都交给了读者。

我今天主要想聊一聊的是其中的外祖父。

外祖父这个不讨喜,如果搜索百度的话,出来都是负面的话。自私、讨厌、歇斯底里。


我当然不是要否定外祖父不好的一面。只是觉得,原文读起来感觉“我”对外祖父的情感是极其复杂的。

初次见到他的时候,“我是这样的感受”:“我最不喜欢姥爷,我闻到了他身上的敌意。我有点怕他,还有点好奇。”

那个老头看到女儿的时候是这个样子:

有一个干瘦干瘦的老头儿走在最前面,他穿着一身黑,胡子是金黄色的,鼻子是弯的,眼睛是绿的。

“爸爸!”

母亲深沉而响亮地大喊一声,扑到了他的怀里。

他抱住母亲,抚摸着她的脸,声音很尖地喊着:

“噢,傻孩子,怎么啦?”

从这个小片段当中能看出,这是一位慈爱的父亲,他爱自己的女儿。尽管女儿违背了自己的想法结了婚,丈夫死了又回家来,他还是热情地接纳了她。

这是对女儿,对于儿子来说,他又是一个可怕的父亲。

我被米哈伊尔舅舅摔晕过去之后,醒来是在姥爷的怀里的:

我醒过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姥爷的膝盖上。

他仰着头,摇晃着我,念叨着:

“我们都是上帝的不肖子孙,谁也得不到宽恕,谁也得不到……”

桌子上还点着蜡烛,可窗外的曙色已经很重了。

姥爷低头问我:

“怎么样了?哪儿疼?”

浑身都疼,头很沉,可我不想说。

他那低头的一问,是在乎,可是又不知道怎么更好地表达自己。最终,还是让孙子去睡觉了。没有了下文。

他教“我”写字:

突然,姥爷拍了我一下,兴致勃勃地要教我认字。他手里有一本小小的新书,不知是从哪儿来的。

“来来来,小鬼,你这个高颧骨的家伙,你看看这是什么字?”

我回答了。

“啊,对了!这个呢?”

我又回答。

“不对,混蛋!”

屋子里不停地响起了他的咆哮:

“对了,这个呢?

“不对,混蛋!”

“对了,这个呢”?

“对了,这个呢?

“不对,混蛋!”

姥姥插嘴道:

“老头子,你老实躺会儿吧?”

“你别管我!我教他认字才觉着舒服,否则老是胡思乱想!

姥爷胡思乱想什么呢?想的是这个可怜的小家伙被自己的母亲给抛弃了。读这些文字的时候,情感会非常复杂。我的感觉是祖父很失败,他没有接受过良好的教育,不知道怎么更好地表达情感,儿子不孝顺,女儿不听话,对待被抛弃了外孙情感很复杂。他是一个失败的人,所以也用暴躁的方式来对待着这个世界。高尔基对这个人物的刻画多元而丰富,仅仅用“自私、讨厌”来形容,实在是太不全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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