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妇女权益保障法》要求用人单位职场性骚扰制度设计更加明确、具体。 新《妇女权益保障法》要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中,除了《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九个内容,还增加了女职工特殊保护的条款,用人单位应当调整劳动合同条款。 新《妇女权益保障法》新增要求用人单位应定期为女职工安排妇女疾病、乳腺疾病检查以及妇女特殊需要的其它健康检查。 到底妇女“三期”还是“二期”受法律保护,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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