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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读《人世间》:乔春燕的厉害,是你想不到的

 青白眼e1vedie6 2022-11-11 发布于江苏

穷苦的人没有悲伤的权利,有时只能低头认命。但是我们即使生活在沼泽中,也不能失去向上的勇气。

很多人不喜欢《人世间》乔春燕这个人,但我认为她太不简单了,从她身上我们能学到很多。

(一)工作上,她就是“拼命三郎”

春燕本以为凭借两个姐姐分到兵团的资本,不找人就可以分到一个好的工作。然而她大错特错,结果她被分到一家公共浴池,给大老爷们修脚。

她闹心极了,死也不肯从事那么一个职业。但是思前想后,死根本影响不到别人,自己还落一个拒不服从工作分配之名,所以她还是去上班了。

但是她就是有一股不服气的劲头,把这个让人瞧不起的职业做成了极致。她勤奋好学上进,后来无论是普通百姓还是在社会上有点身份的人,都喜欢找她修脚。她因为工作突出,还被评上标兵,当上了干部。

工作上是如此,个人感情上也是讲究实用主义,绝不矫情。既然自己喜欢的秉昆要喜欢自己,那就找一个爱自己的德宝。

(二)感情上,绝不“独恋一棵草”

初三那天晚上,大家都在秉昆家聚餐,有两个人很是引人注目,男性当属最气派的“五四”青年的曹德宝,他还带来了大提琴,很是洋气。

女性当属乔春燕,她一改胖“袋鼠”的形象,乌黑的头发卷出了大波浪,恰到好处地裹着脸颊,披散于双肩。眉毛也拔细了,弯刀柳叶眉,脸也搽了不少粉,显得又白又嫩脸庞也有了几分古典的妩媚。

再看她上身穿的是浅色碎花的红绸面儿紧身小棉袄,下身是一条黑呢裤,脚蹬的是一双高靿靴子。总而言之,用书中的话来说她是“七分妖娆三分性感”,很明显她是有备而来,为了今晚的聚会把自己很是捯饬了一番。

大家都傻傻地看着春燕,这让她很是受用,没白费了一番心思。于是她不无骄傲地对秉昆说:“你也傻看着我干吗?看得人怪不自在的,快向大家介绍我呀!

接下来吕川、赶超等人都围着春燕,想当她的助手;当德宝听秉昆说春燕还没主,并不是众人想象的他们那种关系。于是他心领神会,在大唱春燕赞美诗后,又当起了她的助手。

春燕也确实是能干,为了晚上玩得尽兴,她把秉昆妈赶到自己家里,而她自己一下子搞了很多菜上来。席间,大家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好不快哉。席间为了助兴,曹德宝还讲了一个笑话:

一对年轻人结婚的第二天,新娘子将新郎告到了派出所,说新郎整夜对她耍流氓,而她是绝不愿以后做一个流氓的妻子的,要求派出所把新郎抓起来。

春燕刚把啤酒喝到嘴里,笑得急扭身,扑哧将酒喷在地上,并嘲笑道:“白痴!要是我哪天入了洞房,整晚上耍流氓的肯定就是我!

春燕说了这番话后,书中这样描述:话语铿锵,掷地有声,举座为之愕然。秉昆替他害臊,又不愿被她看出,借口要为大家洗冻梨,起身到外屋去了。

这个笑话把春燕的泼辣、爽朗、外向型的性格刻画得淋漓尽致。很多人包括春燕与秉昆的母亲,都想撮合他俩。

但总是春燕“剃头担子一头热”,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秉昆总是躲着春燕,对她根本没有那种意思。说到底,春燕根本不是她喜欢的类型,当然就成不了他的菜。

当天春燕发现秉昆对她“不来电”时并不生气,她立马就做出选择,投向了向他大献殷勤的曹德宝,并以向他学大提琴为借口来加深感情。并深受这个笑话的启发,她一个晚上就做出了关于自己人生大事的选择:这辈子就跟定曹德宝了。

所以,她故意放出风声说那天晚上德宝把她睡了,其实这都是她编的谎话,反正德宝也喝高了,根本想不起来昨天晚餐发生的事。

春燕这一招就是想让大家认为她与德宝已经“生米已经煮成熟饭”了。后来发生的一切,都不出她的所料,她们真成了夫妻。

(三)家庭上,她选择忍耐与承受

德宝与春燕婚后,当然是春燕当家,德宝在家大气都不敢喘一下。她们生了个儿子牛牛,但资质平庸,性格老实,成绩一般。春燕想不通,自己这么要强的人,却怎么生了这么一个不争气的儿子?

一直以来,乔春燕都比较要强虚荣,她这一辈子都给别人洗脚看尽世态炎凉,尝遍了赚钱的艰辛和苦涩,婚姻关系不幸福,唯一的期待就是孩子能够出人头地。

但牛牛让她太失望了,高考没考上,不敢面对母亲。因为压力很大,为此一度离家出走,这才让乔春燕感到恐慌,最后好不容易才将他找回来,母子才终于坦诚相待打开心结。

春燕也想通了,承认孩子的平庸,人与人毕竟是不一样的,孩子健健康康、孝顺懂事就好。后来在她的筹谋之下,牛牛在火葬场找到了一份工作,虽然没有格外体面,但在春燕看来这是“铁饭碗”,下半辈子基本上有依靠和保障了。

纵观乔春燕的一生,可谓遍尝人间冷暖辛酸,一生要强却被生活一再打回原形;后来人也变得自私自利,也许是她已经找不到当初的自己,毕竟这就是真实的人世间。毕竟“灰姑娘”变成“白雪公主”,只会出现在童话里。您说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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