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旧书找到一本捷克革命者伏契克的《绞刑架下的报告》,同龄人一定还记得这位英俊帅气有才无畏的英雄吧?我记得他说小牢房从门到窗是五步,从墙到床是四步;更记得他说每周会发一次带肉丝的浓汤,真的是很动人心弦,不愿意想到他最后真的被处死了。但我一直奇怪他这种死刑犯政治犯怎么会搞到纸笔写作,还想办法把文章送出来公之于众,让大众知道了黑暗的内幕。不应该“不小心”砸断他手指,再“不小心”让他吃错东西哑了声音不能说话,或者干脆说他想越狱打死算完,也可以割断喉管再吊死以儆效尤?还留着他过年?我说出了自己的疑问,于先生就大骂我“最毒妇人心”,我感觉自己挺冤枉,对敌人的仁慈不就算对自己的残忍吗?何况历朝历代都这样做了,关押伏契克的人有点傻缺而已吧。野史公曰:伏契克是叛徒出卖被捕的,最希望他死的终究还是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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