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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渐华 2022-11-15 发布于山东

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并随之颁布了《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试行)》,在职教教师中引起强烈反响。有人说“双师型”教师标准让职校教师有了奋斗的标杆,还有人说“双师型”教师认定将开启职教教师队伍建设新纪元。愚以为,这份文件是否会达到相应的目的、是否会带来相应的结果(成为职校教师奋斗的标杆、开启职教教师队伍建设的新纪元),关键还要看文件如何落实,看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和职业院校如何开展“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工作。

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的推出,无疑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认定工作提供了依据,但是综观《通知》和《标准》可以发现,其中有些内容并不严谨,可能会使执行的效果大打折扣。

比如,双师型标准是分类分级的,但有一些要求则是共同的,无论是中职学校教师还是高职学校教师,无论申报哪一层级的“双师型”教师,都必须满足这些共同的要求。而这些共同要求之一是“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见标准第二条),这一点我想很难统一达到要求。因为对一个从教多年、经验丰富的老教师来说做到这一点可能并不难,但对一个入职时间不长,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的年轻教师来说,估计大多数人难以做到。试想一下,职业院校(甚至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的课程思政已经开展了多年,有几个教师敢说自己在专业教学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课程思政经验“模式”?

再比如,《通知》第三条的加强组织实施,提出“认定工作应按照个人申报、组织认定、结果复查的程序具体实施。”在第五条“促进持续发展”中提出“在职务(职称)晋升、教育培训、评先评优等方面应向'双师型’教师倾斜,课时费标准原则上应高于同级别教师岗位。”这样做的出发点无疑是好的,但其结果会不会使“双师型”证书成为职校教师的第二个职称,由此给职校教师造成第二种焦虑和压力?对此应该未雨绸缪,避免出现这样的副作用。

《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颁布和《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试行)》的实施,只是为“双师型”教师认定做出了宏观设计,要想达到预期的目的,还需要开展许多细致的工作。希望广大职教教师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各级教育管理部门也应集思广益,广泛采纳一线教师的意见,把“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做实做优,真正促进职教教师队伍提高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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