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公司财务制度,特制定本标准及程序。 第二条 借款及报销审批程序 (1)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凭证”,写明出差时间、地点,借款金额原则按“往返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预计出差天数”计算借款金额,填写好该凭证后,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再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采购材料、设备等借款,必须先编制采购计划单报部门主管、主管副总、总经理审批同意;大额采购要有购销合同,合同必须复印1份,原件送交财务部,以组织资金及按时付款。 (3)其他临时借款,如购置款、业务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二条第一款。 (4)借(领)款操作流程: 经办人填单 部门主管签字 财务审核签字 副总经理批准 总经理批准 出纳办理付款 (5)凡职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 (6)试用人员借支旅差费或临时借款,须由部门主管签字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负有连带责任。 (7)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报账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8)报主管副总及总经理审批时应具备的单据:“采购计划单”或“费用申请单”,原始发票、入库单。在所附凭单上,要有经办人签字,入库单要有保管员和验收员确认合格后的签字;部门经理对照计划审核后签字、财务负责人对凭证真实、合法、内容是否相符确认后签字。 (9)经副总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后交出纳办理付款或开具收据冲减借支款。 第三条 差旅费开支标准及报销审批程序: (1)出差审批:出差人员必须事前填写《出差核准表》呈总经理批准;赴国外出差需经总裁以上领导批准。当总经理不在时,需电话请示同意后可请有权主管的职务代理人代为签批,事后请总经理补签。 (2)借支差旅费:员工因出差需借支差旅费时,经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才能借款。借款人员如原有借款未结清的不得再借。 (一)差旅费报销规定: (1)乘坐交通工具等级和住宿费开支标准 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的,超支部分自理。
(2)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坐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凭票报销。 (3)凡符合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与补助。 (二)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1)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不凭票报销,不分途中和住勤,伙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 40 元; (2)公杂费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 20 元。公杂费用于补助出差人员市内交通、通讯等开支; (3)出差人员当天往返的,按一天计算核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差费。 (三)参加会议、培训和外派的差旅费 (1)工作人员离开本地城区参加会议,培训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凭会议、培训通知及票据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按本办法规定标准报销; (2)参加各种会议或培训学习时,如果会务费或培训费中已经包含住宿费用的,不用报销食宿费用的;不再报销食宿费用及补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凭票据实报销。 (3)部门经理和其他人员出差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因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者,必须事先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据实报销。 (4)根据出差人员事先理好的报销单据,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再报会计对单据全面审核,同时按出差天数填上住勤补贴,然后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能报销。 (5)出差期间发生的个人餐费、洗衣费、饮料费、健身桑拿费、美容美发费等一律由出差人员自负,不能报销。 (6)出差期间的宴请费用不在差旅费中报销,单独列在业务招待费中审批报销。 (7)两人一起出差,同性别者必须住同一间房,住宿等可按职务较高者标准计算。 (8)出差在外期间,一般不对外宴请和对外赠送礼品,如确有需要必须事先请示公司领导。 第四条 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 (1)严格控制使用,总指标不得超过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 (2)先批后支。各部门因业务需要开支招待费时,先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客餐申请单,经总经理或授权人批准后方可开支。 (3)业务招待费参照下列标准执行:
(4)报销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先由经手人签名,注明用途,部门经理加签证实,再报财务及主管副总审核,然后由总经理审批,方能付款报销。 (5)超过标准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或副总审核加签。 第五条 本规定于 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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