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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两年虚增超46亿后,仍连续亏损

 新行情 2022-11-21 发布于广东

被立案调查一年多后,*ST星星(维权)涉嫌信披违法违规一案定音。

11月20日晚,*ST星星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18日收到证监会送达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证监会指出,经查明,*ST星星涉嫌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少计商誉减值损失等违法事实。

2019年,公司虚增营收14.39亿元,占当期披露营收的22.68%,虚增利润总额11.74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61.20%;2020年,虚增营收32.58亿元,占当期披露营收的39.26%,虚增利润总额16.63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799.51%。

也就是说,在2019年和2020年这两年间,*ST星星共计虚增营收达到46.97亿元,虚增利润总额达到28.37亿元。而从上述两年内财报上看,*ST星星两年营收总额为100.76亿元,虚增部分营收占比近五成。

其中,2019年星星科技子公司江西星星、星星触控等虚构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13.84亿元;2020年星星科技子公司江西星星、星星触控、星星精密等虚构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31.92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两年中,*ST星星在营收巨额造假的情况下,仍录得亏损。2019年和2020年利润总额亏损分别达到13.05亿元和28.26亿元。

处罚决定显示,*ST星星及时任董监高等均受到警告处分并被处以罚款。(一)对星星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的罚款;(二)对刘建勋、潘清寿、刘琅问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50万元的罚款;(三)对杨述明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四)对张绍怀、陈美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的罚款;(五)对李娟、王君、董胜连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的罚款。

同时,证监会拟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刘建勋,时任董事、总经理潘清寿,时任董事刘琅问分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并拟对公司信披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违法情节较为严重的杨述明,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ST星星(此前为星星科技)2003年9月成立于浙江台州,2011年8月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是消费电子视窗防护屏行业首家上市企业。

但从2018年至2021年,公司已经连续4年处于亏损状态。财报显示,今年上半年公司营收仅2.89亿元,同比下降85.63%,净亏损为1.06亿元。

2022年前三季度,*ST星星实现营收4.77亿元,同比下降81.96%;实现净利润8.74亿元,同比增长158.74%。

这家公司此前一度深陷债务问题。不过,今年5月,江西萍乡中院裁定受理了该公司的重整申请。7月10日,通过公开遴选程序,最终遴选出立马车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立马集团”)及其联合体作为公司的重整投资人。

今年7月,立马集团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ST星星重整。投资建设电动车制造产业园,便是*ST星星与立马集团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中的一部分。

此外,立马集团还承诺,在产业园建设完成后的前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电动车相关业务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2亿元,未达到部分由立马集团在第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公布后三个月内向*ST星星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

近期,*ST星星一改颓势,不仅向深交所申请撤销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还计划投建新能源电动车产能。

10月20日,该公司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江西立马车业有限公司(江西立马)与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10月19日签署了《入区投资项目协议书》,拟投资建设新能源电动车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年产能100万辆新能源电动车的整车生产线项目。

*ST星星在20日披露的公告中称,公司判断2019年度及2020年度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所述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另外,公司2020年度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也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所述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换言之,对于此前的财务造假违法违规行为,该公司认定“过关”。

在近期的互动平台中,公司方面称,向深交所申请的撤销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目前正处于提供补充材料阶段。不过,最终行政处罚决定仍需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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