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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SOGC最新指南: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断、预测、预防和管理

 休斯敦馆 2022-11-21 发布于河南

推荐更新点

1

不建议筛查低风险、血压正常孕妇的蛋白尿。

2

对门诊高血压患者实施家庭血压监测以排除白大衣效应。

3

对慢性高血压患者,不能仅基于血压升高诊断并发子痫前期。

4

评估疑似子痫前期,如条件具备,建议使用血管生成标志物(如可溶性fms样酪氨酸激酶-1 [sFlt-1] 和/或胎盘生长因子 [PlGF])。

5

使用预测模型确定高血压孕妇的不良结局风险。

6

使用临床风险标志物,结合血压、子宫动脉搏动指数和生化指标预测早期子痫前期(如条件具备)。

7

将肥胖作为子痫前期的高危因素,需要用阿司匹林进行预防。

8

鼓励所有孕妇孕期锻炼以预防子痫前期。

9

对所有子痫前期风险孕妇考虑使用高于81mg/d的阿司匹林。

10

为安全转运,应提前优化母胎情况。

11

治疗妊娠期高血压,目标血压从140/90mmHg降为舒张压为85mmHg。

12

对子痫前期考虑在36周后终止妊娠。(文末可领取指南原文)

关键信息

1、妊娠高血压疾病仍然是一种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的重要原因和发病原因,需要密切监测以发现病情快速恶化并综合治疗。

2、在妊娠16周前开始服用低剂量阿司匹林可在很大程度上预防未足月子痫前期。

3、妊娠高血压疾病,特别是子痫前期与长期母体高血压和心血管疾病风险增加有关。

推荐摘要

1、孕前高血压应进行孕前咨询并孕期个体化管理(条件、低)。

2、对于计划妊娠者如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受体阻断剂(ARB),建议使用其他降压药物替代,除非有其他必须指征外(强、低)。

3、早期妊娠,应对患者筛查,至少对子痫前期高危临床风险因素进行筛查(强、中等)。

4、如条件具备,应在11-14周之间采用临床风险因素、子宫动脉搏动指数、PIGF联合筛查子痫前期的发生风险(强、中等)。

5、对于子痫前期风险增加的患者,建议采用低剂量阿司匹林(81-162mg/d)(强、高)睡前服用(强、中等),最好在16周之前(条件、中等)开始,在36周终止使用(条件、低)。

6、对于其他孕妇,不推荐使用低剂量阿司匹林(强、中等)。

7、对于低钙摄入妇女(<900mg/d)建议至少补充500mg/d以预防子痫前期(条件、中等)。

8、对于所有孕妇,不建议以超过加拿大健康成人推荐的剂量补充维生素D来预防子痫前期(条件、中等)。

9、对于所有孕妇,推荐采用锻炼来预防子痫前期(强、中等)。

10、对于子痫前期高风险、超重或肥胖孕妇,推荐饮食控制(降低热量和选择低糖食物)和锻炼(条件、中等)。

11、对于严重高血压或子痫前期(1项以上母体不良状况)应住院治疗(良好实践点)。

12、不建议子痫前期患者卧床(条件,低)。

13、对平均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血压≥90mmHg的患者建议降压治疗(强,中等)。

14、慢高或妊娠期高血压降压治疗的目标血压为舒张压85mmHg(强、中等),对于子痫前期患者目标血压相同(条件,低)。

15、对于孕期或产后出现的严重高血压(即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10mmHg)应采取紧急降压治疗(口服或非肠道)(强,低)。

16、硫酸镁应作为子痫控制以及子痫预防(子痫前期、严重高血压或不良母体状况)的一线治疗药物(强,高)。

17、如血小板减少,阴道分娩前<20×109/L或剖宫产前<50×109/L,或在任何时候如果有过多活动性出血、已知血小板功能障碍、血小板计数迅速下降或凝血障碍时应考虑输注血小板(强,低)。

18、对于慢性高血压,可期待管理至370周,除非有分娩指征(强,非常低)。可以在380- 396周引产,但不应超过400周(有条件,低)。

19、对于妊娠期高血压,可期待管理至370周,除非有分娩指征(强,低)。当高血压在370周之前出现,可以在380-396周启动分娩,但不应超过400周(有条件的,低)。对于370周或更晚出现的妊娠高血压,应讨论分娩(强,中)。

20、对于子痫前期,可考虑从胎儿存活至340周之间期待管理,但仅能在具备极早产儿救治能力的围产中心管理(条件,中等)。在340-356周,应讨论启动分娩,因为能减少母体风险但新生儿风险增加,尤其是在未使用产前类固醇激素情况下(强,中等)。在360-366周时,应考虑分娩(强,中)。370周以上,应建议分娩(强,高)。

21、对高血压患者产后前2周应定期监测血压(良好实践点)。

22、由于可能在产后首次出现子痫前期,那些有新的或恶化的高血压和/或子痫前期症状的患者应相应地评估子痫前期(良好实践点)。

23、对于哺乳期高血压患者,建议使用以下降压药:拉贝洛尔、甲基多巴、硝苯地平、依那普利和卡托普利(条件,低)。

24、应为妊娠期高血压和子痫前期产妇提供临床随访,以确保高血压、临床特征和实验室检查恢复正常(良好实践点)。

25、妊娠高血压和子痫前期妇女可能从干预措施中受益,以降低未来妊娠高血压的再发风险,同时也可从心血管危险因素筛查中获益(条件,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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