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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攀附“美菱”商标被判赔300万,看驰名商标如何实现跨类保护

 朝九晚九 2022-11-22 发布于北京

近些年来,科技迭代更新,各类产品不断推陈出新,有太多耳熟能详的国民老品牌逐渐消失在大众视野,但也有不少实力不错的老牌企业,迎着机遇焕发出了新的生机,以冰箱著称的“美菱”也是众多老品牌中实力不错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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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美菱公司原名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菱公司)。美菱公司始于1983年,是我国最早生产冰箱的企业之一。经发展,美菱品牌被列入中国最有价值品牌,并通过了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等认证,取得了开拓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美菱冰箱(柜)凭借良好的质量、健全的网络、可靠的性能和优质的服务等优势,更获国家商务部、财政部青睐,连续六次成为国家“家电下乡”工程指定品牌。而早在1997年,“美菱”就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如今的美菱远销110多个国家和地区。

鉴于美菱商标的高知名度和美誉度,不免会引的一些商家想要“傍名牌”、“蹭热度”的情况。
在日常的经营中,美菱公司就曾发现,市面上有四家公司在集成吊顶用铝扣板、浴霸等商品的销售、宣传上使用“美菱”、“美菱Meiling及图”等商标。并且,其中有两家公司还将“美菱”作为企业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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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美菱”系列商标的商标权人,美菱公司岂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权益被侵犯。就此美菱公司以涉嫌商标权侵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上述涉嫌侵犯美菱公司商标权益的四公司起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北京知产法院经审理认为:一、美菱、美菱Meiling及图是驰名商标。原告的'美菱'和“美菱Meiling及图'商标在电冰箱商品上进行了长期、持续、广泛的使用和宣传,在四被告实施被诉侵权行为之前相关商标就已经达到在我国境内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程度,应当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二、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判令四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共同赔偿美菱公司300万元。此外,将“美菱”作为企业字号使用的两家公司还被判令停止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美菱”字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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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产法院审理后被告之一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事实上,这已不是美菱公司第一次挥动商标维权大棒。
2015年,浙江一家企业,因为生产“美菱”牌空调扇,被美菱公司以涉嫌商标侵权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最终,这家企业被判赔偿美菱公司10万元损失。
当然,美菱公司能够在商标维权官司中屡屡获胜,离不开其对商标品牌保护的高度重视。
下面就一起来看一美菱公司的商标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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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查询了解,截至目前,美菱公司名下共有946件商标,包括“美菱”、“MELNG”、“MELN”、“美菱 MELN ”、“美菱 MELNG”、“美菱 MELIN ”、“雅典娜”、“ZHONGKE MEILING”、“中科美菱”等商标,涵盖多个类别,且大部分已注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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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驰名商标被“傍名牌”的案件屡见不鲜。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对企业来说,全面预防商标侵权,被侵权时有法可依,首先要做到拥有注册商标,拥有注册商标意味着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即使遇到侵权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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