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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顿的自由主义理论

 遇事明言 2022-11-23 发布于甘肃

        阿克顿生活的19世纪作为“自由主义的世纪”早已为人所知,但他的自由主义与同时代的自由主义截然不同。阿克顿研究的先驱欣梅尔法夫说“很明显,19世纪的自由主义与阿克顿的热情几乎没有共同性。阿克顿的信仰没有高度的道德正当性,也没有不妥协的原则。麦考利和米尔都是自由主义主导氛围的意识形态代言人,但根据阿克顿的说法,他们不可能有绝对的道德原则,因为他们没有绝对的宗教原则。”还有一位论者这样评价阿克顿:“与英国自由主义者不同,他在处理自由问题时把它……立足于功利主义,他懂得政治生活和宗教生活之间的密切关系”。也就是说,阿克顿的自由主义被认为是极具宗教、道德和伦理色彩的东西。事实上,阿克顿力图兼顾其热衷的天主教信仰和自由主义,但两者往往处于紧张关系。从所谓“自由主义天主教”的立场出发,阿克顿严厉地批评了梵蒂冈的谬论表(1864)和教皇无谬论(1870)的颁布(奥特蒙特主义使教皇权力绝对化,即对教皇皮尤斯九世的权力集中化),这违反了自由主义的定义,他给出了如下的定义。他说:“自由主义归根结底是基于良心的。我们应该靠内在的光生活——选择上帝的声音而不是人的声音。”也就是说,阿克顿的自由主义是以自由为基础的,作为良心这一人类本源义务所支配的领域。“自由是义务的条件,是良心的守护者。自由随着良心的成长而成长。两者的领域(domain)共同成长。……自由的中心和至高目的是良心的支配。……自由是良心易于统治的条件。自由是良心的统治、良心的支配(Reign of Conscience)。”“定义:自由是良心的支配”。在这里,良心作为一种义务,对阿克顿来说,最主要的意义就是“与神的内在对话”。因此,加入教皇无谬论意味着选择教会而不是上帝,从而毁损良心。那么,为了捕捉这种以作为义务的良心为核心的自由主义的特征,与以J·洛克为代表的所谓古典自由主义的渊源经常被视为的辉格(Whig)进行比较是有效的。先从阿克顿对辉格的评价来看。阿克顿在其手稿中说。辉格是“不分君主政体、共和政体、贵族政体或民主政体,渴望自由支配(the reign of liberty)的英国人。……就是那些希望保持自由的人。辉格党首次将自由作为党的宗旨”,“辉格党的基本方针是妥协(compromise)。调停利益冲突,破坏改进,避免任何与相互宽容不相容的绝对教义,平等地承认托里党(the Tories),不迫害失败的党派”阿克顿晚年在剑桥的近代史讲座指出,这种妥协的基本方针正是1688年光荣革命所凝聚的辉格党的本质,他们被利益联系在一起。“他们不是教义,而是人的结合。对同伴的忠心往往比对真理的忠心更重要。”同时也导致了冲突党派之间的妥协,这体现在对托利和辉格的平等对待上。阿克顿说:“辉格和托利是一种基本和持久的区别”,因为辉格的目标是自由,而“托主义等于否定自由。它支持的是权力、宗教、习俗、财产和权威”。他认为,“托里党除了保留官职和分配社会责任的结合之外,没有别的东西”。

    然而,两者在忽视理论(原理)或重视党派内部基于利益的人事关系方面没有太大差别,如上文所述,彼此在英国国家制度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相辅相成的作用。也就是说,即使不把辉格等同于托利,但在阿克顿眼中,两者是极其相似的。因此,阿克顿承认辉格渴望自由,是历史上第一个以自由为目的的党派,他为英国的政治发展做出了贡献,并对辉格作出了批评的评价。那么,如果把辉格和阿克顿的自由主义进行比较,会是怎样的呢?阿克顿说。即“辉格和自由主义者的区别。洛克……还是……哈灵顿?财产的拥有是人类各项权利的其中最神圣的还是良心”:“我们如何区分辉格和自由主义--前者是实用主义的,分阶段的,愿意妥协的。后者用哲学的方式创造出原理。前者是寻求哲学的政策,后者是寻求政策的哲学。……辉格通过妥协统治。自由主义开始了理念的统治(the reign of ideas)”。也就是说,辉格只是以缺乏理念和普遍性的个别的特殊英伦自由为目的。另一方面,阿克顿所奉行的自由主义将以普遍自由为基础,而不是个别自由。即把基于财产或拥有的权利的辉格看作是局部的英国式的东西,并寻求超越它的基于普遍良心的义务的自由主义。因此,义务先于权利,并以此为自由主义的起点。因此,这种自由主义呈现出以I·康德的定言命法(Kategolisher Imperativ)为基础的义务论自由主义(deontological liberalism)的面貌,但阿克顿是否实际受到康德的影响呢?阿克顿在塑造其良心论时,重视了一位19世纪瑞士神学家的论点,他就是天主教对立面的新教徒A·维奈。维奈把良心看作人类固有的功能和义务的情感。阿克顿接受了这个良心概念,维奈也是康德的解释者,据说阿克顿将维奈的良心论理解为康德的良心论。因此,我们可以承认康德通过维内对阿克顿自由主义的影响。那么,阿克顿在那场辩论中是如何看待康德的?他生前有一个宏大的构想,要描绘一部从古典古代到近代的“自由发展史”,这既是一部自由的发展史,又是一部良心的著作。阿克顿的理解是康德的良心论它代表着18世纪的历史。康德“相信良心可以证明神的存在,而理性是不可能的”,在他的《实践理性批判》中,他主张“良心是神的替代物的无邪统治(Infallible reign of Conscience a substitute for God)”。此外,阿克顿主要理解康德良心论的影响与政治理论的关系,并将康德视为一个思想家,他将康德从基于洛克的财产或财产(property)的政治理论转变为基于良心的理论。也就是说,康德完成了从以洛克为代表的以拥有(财产)作为权利为基础的辉格,向以良心作为阿克顿自己奉行的义务为基础的自由主义的转变。事实上,在阿克顿的手稿中,有如下记载,认为自由主义者同时也是康德主义者。与辉格和托利不同,辉格和托利以实用主义的方式专注于个人和党派事务,“自由主义者,康德主义者(Liberals Kantian)探索一般原则,并了解它如何适用于各种情况”。因此,“他们要求自己和他人做同样的事情,讨厌例外和特权”。然而,阿克顿在支持其义务论自由主义的良心方面,与康德或他影响下的维涅看法不同。阿克顿承认作为康德或维奈义务的良心概念。但他们不能承认他们主张良心的谬误(infallibility of conscience)这一点。当然,阿克顿也曾将“个人对集体、对国家暂时关心的持久的个人优势”和“无谬误的良心理念(the idea of infallible conscience)”作为自由主义的组成部分虽然承认个人的自律,但绝不承认良心的谬误。阿克顿认为。他说:“良心并不是绝对无邪的,它是锻炼的结果”。“遵从自己的良心不应该被指责,因为良心是由经验和历史教训所启蒙的东西”。也就是说,阿克顿在承认个人的自律,即个人应该遵从各自的良心时,注意到个人与经验、历史等事物的密切联系,而绝不把良心的承担者——个人视为原子论上各自为政的孤立存在。个人的“内在良心被提炼为与他人不断相互作用--经验和历史--的产物的契机”。换句话说,康德或维内的良心论是理性主义,而阿克顿的良心论虽然基本认同前者,但对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经验主义也是开放的。因此,阿克顿的自由主义并不一定是义务论式的,它暗示着我们有接受康德的普世主义、理性主义为基础但又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伯克式经验主义或保守主义思维的余地。

    那么,阿克顿实际上是如何看待保守主义的呢?保守主义阿克顿对保守主义绝不会像他自己的自由主义一样系统地论述,但他可以在手稿中找到关于保守主义的争论。首先在与自由主义的比较中叙述如下。“保守主义的原则是利己主义。自由主义就是慷慨。那么阶级不可能是慷慨的。它的兴趣在于自己的利益。自由主义不是由阶级决定的,它涉及个人的事情”。这是一个以平等的个人为前提的与普遍的自由主义相比,保守主义是特定统治阶级的特权维护,具有极强的党派性。下面的描述也与这种党派性有关。“保守主义的观点——自由是一个削弱的国家,一个被损害集中的权力,一个处于动荡状态的东西。关注国家的利益,即关注抽象的、国际性的、脱离党派利益的公平中立的原理而被削弱的利益”。“保守主义是基于自我利益、情感、偏见甚至迷信的。它似乎只是一种病态的精神存在。”“保守主义--保存宗教、道德、财产和正义。我们绝不能允许任何一个保守主义处于危险之中。君王党派、资本家、神职人员和贵族的保守主义都不具有任何科学性质。它不是不受党派影响的公平的东西”:那么这种赤裸裸的党派性是保守主义的唯一特征吗?阿克顿还说。“连续性法(Law of continuity)。这是保守主义的基础,它不同于非连续性的绝对主义。这也是对死者统治的意义”。这种连续性法,在总体上对保守主义持批判态度的阿克顿看来,是对自由主义持亲和态度的保守主义的基础。阿克顿关注连续性法的讨论,与手稿不同,在公开发表的讨论中也可以看到。那是阿克顿最晚年的,但却是关于18世纪德国罗马法学家、主导历史法学的F·萨维尼的讨论。首先是阿克顿对萨维尼历史法学的概述。“至高无上的立法者不是政府,而是民族。法律和语言一样,来源于民族的远古自然(primitive nature)、经验,构成了其认同感的一部分。立法中的深思熟虑不在于确认什么是最好的,而在于与习惯相协调。法律是被发现的东西而不是制造出来的。因为与连续出现的事物(successive emergences)相适应的处理方法,已经潜藏在普通民众的良心(public conscience)中,必须从先例中展开。法律和国家制度是由恒定的和原始的源泉引导的持续性发展的。准备未来的力量和创造过去的力量是一样的。法学家的作用是忠实地跟踪它,并跟随它,而不是强行地为它的力量提供理由。”。阿克顿将主张这种历史法学的萨维尼与18世纪法国的天主教、国王党派、对法国革命的反革命思想家J·德·梅斯特尔进行比较。两者都“让未来从属于过去”。这对于德·梅斯特尔来说是有用的,可以作为绝对主义(absolutism)和神权政治(theocracy)的论据。但对萨维尼来说,这恰恰是一个反向意义上有用的论据。萨维尼没有像德·梅斯特尔那样追求绝对主义或神权政治等隐藏的目的。萨维尼“生者不是自己的主人”的教义确实可以成为这两种说法的依据。然而,他一方面排斥了力学上的固定性(mechanical fixity),也就是上述手稿中引用的“非连续的绝对主义”,另一方面,他认识到“任何经过成长过程而产生的东西在继续成长的同时都会遭受转变(modification)”。阿克顿称其为“连续性理论(theory of continuity)”,并将其视为“与绝对主义相区别的保守主义的基础”。萨维尼并不是第一个提出上述所谓历史观念的“连续性法”或“连续性理论”的人。阿克顿认为萨维尼的先驱是E·伯克,他是近代保守主义的始祖,他是17世纪德国哲学家G·莱布尼茨9),他发现了“连续性定律”(lex continui)。

    伯克是自由主义者和保守主义者的两个方面。他在手稿中说。“要用两种方式来看待伯克,即作为自由主义者的伯克,作为保守主义者的伯克(Add.Mss.4965)”。这里将伯克称为continuist的原因如下。也就是说,除了伯克之外,其他保守主义者都具有连续性这一历史观念,而“伯克只是因为这个才成为保守主义者。而且,这也发展了他的原理的其余部分,使他成为第一级保守主义者,第一级自由主义者”。因此,结合对伯克的描述和对萨维尼的讨论,可以说,如果自由主义者阿克顿是一个只以“连续性”观念为基础的保守主义,那么他肯定是允许的。正如我们在经济社会观上所看到的,阿克顿的自由主义特征如下。也就是说,它既以极具伦理性的康德式义务论或理性主义自由主义为基础,又以伯克式的“连续性”这一历史观念为基础,向保守主义(经验主义)开放。总之,这毕竟是自由主义,并不与保守主义相融合,但可以理解为保守主义的补充。然而,从自由主义的立场出发,阿克顿对同时代即19世纪后半期社会的各种现象持批判态度。我想在最后特别提到他的经济社会观。如前所述,阿克顿的自由主义基于良心,良心是与所有或财产对立的,但绝不是轻视或否定后者。虽然承认财产是自由的基础,但它始终受到国家的干涉,始终是政策的对象。”“财产是形成社会的工具。但它创造了不平等的法律和不公平的自由。这种不平等,这种不公平,会慢慢地被良心纠正”。

    此外,阿克顿也不否认财富的意义,但他认为与自由相比,它是一种二义性的东西,基于这样的认识,他批判地看待亚当·斯密。“亚当·斯密的政治理念本质上是自由主义的。为什么这么说呢,是因为和专制国家作对的缘故。但终究不是自由主义的。因为它只告诉我们什么使国家富足。他不承认财富必须为自由而牺牲,自由的道德目的优先于财富的物质目的。他产生了以下自由主义的常见理念。即无动于衷的国家,缺乏对宗教,道德,教育,摆脱贫困和健康的关心,自由放任主义(Lassez-faire)。现在我们正在纠正这种极端的论点。”“亚当·斯密不提供关于财富分配的讨论。只讲财富的获取”。这样的阿克顿是如何看待现实经济社会的呢?他这样描述19世纪下半叶经济社会中大众的贫困状况。“关于公民自由和社会秩序的旧观念对人民大众没有好处。财富的增长也没有缓解他们的匮乏。知识的发展也使他们停留在难以挽救的无知状态。宗教虽然繁荣,但未能向他们传播。这种法律告诉了一个只由上流社会创造的社会,对贫民来说最好的是生不出来,次要的是死在孩童中,并默认他们生活在悲惨、犯罪和痛苦中。”而苦于贫困的他们正是丧失了自由。“自由的障碍不仅仅是政治和社会的压迫,还有贫穷和无知”。“饥饿的地方没有自由。……自由的理论寻求救济贫民的有力努力。这不仅仅是为了安全、人类爱心和宗教。也是为了自由。”阿克顿并不否认“大众参与政治和参与财富分配”来解决这种情况。也就是说,他认识到民主(政治参与)和社会主义(财富分配)之间的密切联系。首先,他批评所谓人民主权万能的大众民主(追求财富和舒适的多数人的专制而不是自己的自由),同时应该承认与自由并存的民主。的自由。没有强有力的民主就没有自由”。就目前的社会主义而言,所谓极权主义社会主义是扼杀自由的,“社会主义是自由的所有敌人中最坏的。本世纪看到了自由曾经遭遇过的最大的敌人——社会主义的发展”,同时批评说,“基督者必须憎恨财富的积累。促进穷人的平安。偏爱公平分配。因此,某种形式的社会主义显然是基督教的”,对与基督教亲和的社会主义持积极态度。这样,阿克顿承认了他对民主和社会主义的两义态度,在他的理解中,民主和社会主义就是,当它们的不良形式互相变成大众行使绝对权力的手段时,自由就被扼杀了。因此,在始终坚持自由的阿克顿,即使允许大众参与政治和促进财富分配,也要“'纠正和控制’正在转移到大众手中的权力”。

        在阿克顿生活的19世纪后半期,为了解决工业革命的进展带来的社会急速变动导致的工人阶级贫困化,自由主义也迫在眉睫是因为。可以说阿克顿也愿意承担,但这毕竟是被动的。也就是说,虽然19世纪被称为自由主义的世纪,但现在自由主义整体处于守势,即将迎来寒冬时代。不仅是社会主义,民族主义等极权主义的各种主义也在抬头,这些都必然会对自由构成威胁。在这种情况下,阿克顿试图坚守以良心为核心的自由。他于1902年去世,此后的时代对自由主义来说是一系列的苦难。然而,在阿克顿,自由只是一个道德目的,而不是实现任何目的的手段。在一个政治社会中,这并不是达到更高政治目的的手段,它本身就是一个至高无上的政治目的。这种自由观实际上也继承到了文章开头提到的哈耶克的身上。他把自由视为和阿克顿一样的目的,认为自由是一种道德原则,必须作为“它本身的一种价值”而受到尊敬,必须“顽固地信奉为一种极端的理念,使其对物质利益也没有妥协的余地”。阿克顿的自由主义精神仍然存在于20世纪的伟大的自由主义者之中,他们穿越了左右极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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