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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学”学科研究整体观

 逍遥_书斋 2022-11-26 发布于河南

文 / 陈振濂


内容摘要:与书法史、书法美学、技法与创作话题相比,“书法学”研究一直是一个孤冷的话题,一般书法爱好者和实践者很难参与其间。本文从“书法学”概念的确立、学科构建的三种模式、学科的存在价值、学科建立的基准等视角出发进行梳理,勾画出四十多年来“书法学”学科研究的基本“脚印”。并系统提出了16个学科相关问题。

关键词:书法学 “学科”立场的必要性 “学科”思辩的主要内容

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来,书法艺术获得了史无前例的迅猛发展,无论是技法、风格、创作,还是展览、组织、研讨,各行各业,各持见解,观点不同,彼此攻防互不相让,都有许多热议甚至激烈的辩论。而关于书法史、书法美学、书法批评评论,四十余年来也都有相当数量的“成品”即著述论文问世,形成雄厚积累。

唯有这个“书法学”学科研究,自起步伊始,却一直处于高冷与孤寂的状态而问津者稀。创作实践者对它的抽象理念的定位漠不关心,认为与自己热衷的笔墨形式技巧相比,无甚用处;初学爱好者对它更是极其隔阂陌生,完全听不懂,徒有“何不食肉糜”之讥叹;理论界学术人才又认为应该崇尚“实学”,具体到一人一作一时期一流派的人、事、物,在思维和关注点上明显不适应“学科研究”所必须具备的“凌空”式抽象思辩逻辑演绎,从概念到概念环环相扣互为因果。

殊不知,学科研究恰恰是一个艺术门类思维方式与行为方式还有价值观的最核心的部分。它是书法生存、发展最根本的“动力源”。它好比是书法“诸学”之中的哲学,它的存在,决定了书法领域之分野内外各“诸学”的存在。

但因为我们大部分书法参与者、爱好者甚至部分研究者认识不到这一点,所以,目前它已经逐渐蜕变成为一个主要在高教界因为利益共生休戚相关而引起十分关注的命题。既然创作家不感兴趣;初学者觉得无关痛痒;理论家又认为过于抽象又不涉具体的书法人和事而导致“一脸懵”;只有大学的院长、系主任、教授、博导、学科带头人觉得与自己有点关系——与提高自己的级别、待遇、办学规模、“江湖”身份地位有直接关系,并可以欣然接过来为己所用。

但“书法学”学科,真的只是一个书法高等教育界办学级别的“实操”应用命题吗?它确定不更应该是一个学术理论界与高端创作界关乎思维方式的抽象思辩与架构、追究学理、追求真理的核心学科命题,甚至是最根本的哲学命题吗?

它难道不应该是我们书法界(大多是写字出身)的先知先觉先行者们,检讨、反省、规划书法艺术在过去、现在、将来时,奋然重提当年哈姆雷特“存在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的终极价值观的永恒追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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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书画出版社2018年出版“陈振濂学术著作集”

关于当代“书法学”学科研究,可以划出如下四个命题:

(一)书法确立学科的时代要求

书法本来在初始起步时就是“写字”,它是后来慢慢变成艺术的。在所有的绘画、雕塑、音乐、戏剧、舞蹈、电影电视、曲艺诸项中,像这样拥有独特形式特征的独立门类,是绝无仅有的——即使是民间文艺、工艺美术,当然也是先从实用出发,但那还是一种综合的包罗万象、丰富驳杂的大类属,而与书法之于写字(书写行为)的单一视觉形式与图像关系,仍然有着本质的区别。

从“写字”出发的书法艺术,因了汉字而拥有先天的文化优势。但这又是一柄双刃剑,反过来在建立充分饱满的艺术审美上,却又存在着一个先天不足的劣势。一旦进入超功利、超实用的艺术审美,原有作为起点的“写字”的实用基础本能,会时时冒出来顽强地进行干扰,硬要把作为“视觉艺术形式”及文史背景丰厚的书法,生生地拉回到简单的实用“写字”层面上来。并以人皆习之的拥有最广泛群众基础的“写字”来对“书法”削足就履;来固执懒惰地套用、衡量书法艺术本来极为高端的审美价值观。这种以大众的“人多势众”,碾压专业精英的低端初级的准书法审美,乃是导致当代中国书法界在社会层面上竟遭遇最典型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根源。如果不在审美上有意识地摆脱“写字观”的困扰(这并不妨碍对写字技能的最基本训练必要性的认可),书法永远只能是在一个艺术圈里,作为垫底的“准艺术”“前艺术”式的“三等公民”那种尴尬的存在。

书法作为艺术的审美独立,必须依靠学科体系建设。这个“学科体系”,当然是“艺术(审美)”的,而不是“写字(文化技能)”的。写字是人生最基本的文化技能,只需要师徒式经验授受即可完成。而书法艺术则需要从实践到理论再到教育教学法的一整套有序的体系化学科内容。它是一个自足的精神世界,是一个特殊的“审美”艺术王国。

反过来的涵义是,如果书法不是艺术而只是写字技能,那它不需要学科。但如果我们认定书法是“艺术”,那学科就是它生存的第一条件。就像当裁缝不需要学科但服装设计师要;木匠不需要学科但家具设计师要;泥瓦匠不需要学科但建筑师要。后者的“要”,正是因为它把自己定位为艺术并重视人文精神世界的表现。

只要书法有作为艺术门类的独立性,就必然有了学科的确立。它就有了四梁八柱、天头地脚、东南西北、纵横直曲。纵向是古今前后的五千年时序;横向是东西中外的主客彼此关系。试想想,一个只会写字技能的人,何须知道如许?何须关心如许?

(二)学科构建的三种模式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书法界已经开始有了“学科”意识的初步自觉并进行了关于“学科”的探险。《书法学综论》(1990)、《书法学》上下册(1992)、《书法学学科研究》(1998)以及《书法美学》《书法史》各有七八种。这些,都是早期筚路蓝缕的初始阶段的成果。但当时书法才刚刚苏醒,还没有相对雄厚的积累。先不说思想深度与高度,当时有能力把书法知识(常识)作秩序化系统化组织排列,使它有章可循,已经是非常艰难而难能可贵的了。

而审时度势,就当时初起恢复伊始的书法现状看来,好高骛远的书法哲学类内容,显然也不是那个时代之所需,反而令书法圈中人望而却步。

在一个大家都沉湎于技法的启蒙时代,人们最需要的是简单切用的常识与技法教条,以便确保自己写好字和大致懂书法。于是在书法学科的萌芽初生阶段,取“内容分布型有序知识组合”,便成为学科建设必然的第一站。依书法实践临摹与技法、书法创作风格、历代书论选读、书法史、书法批评史、书法美学与金石碑帖之学、古文字学、古代汉语与古诗词学常识,等等,它几乎是以大学开设课程内容的分布作为依据形态——以古典学问为根基的、“知识”(常识)的书法学。

进入到书法快速发展阶段,随着20世纪90年代前后新型的“展厅文化”和不同理念的书法创作意识、各呈主张的学术流派此起彼伏蜂拥而出的刺激,逼着书法家开始思考书斋以外更宏大更广阔的“专业生存”命题。书法有了个人与社会的内外结合、实践与理论的结合、书法专业本体与古典文史哲或西方现代思潮所代表的学术界的结合的种种思想选择。主观的思想驱动形成的异军突起的“思潮”,渐渐取代了长期以来一般自然生成的客观“现象”。书法学的学科建设,也进入了第二个阶段。开始关注书法知识以外的学术构建层面的内容。比如有书法史学、书法美学、书法社会学、书法心理学、书法文化学、书法行为学、书法风格学、书法技巧与形式、书法形态学、书法哲学,等等,这是一个以现代学术架构(以“西学东渐”为模板)为分类与价值判断的书法学。

21世纪以后的10年,书法作为艺术的概念,通过“展厅文化意识”,已经获得了充分的孵化与发育,并蔚为大观。书法界越来越开始关注书法和书法家自己的生存方式与历史观、本体观。面对我们本来耳熟能详、如数家珍的书法这个对象,我们却不断地反躬自问“书法是什么?”“我是什么?”。对于书法作为艺术的终极关怀,对于我们作为书法人的人生追问,对于书法各种形态表现的价值判断;相比于20世纪80年代热心于如何写好字的技术要求,与世纪之交20年以来热衷于在书法比赛展厅中大显身手的功名欲望希冀,可以说是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面向未来的历史时期。于是,学界精英们开始有了一种充分体现“终极意义追问”的学科式展开的渴望需求,并逐渐形成了以“书法哲学型”为学科建设的新模型:取认识论、方法论、价值观为核心和制高点,层层外射,级级下沉,环环相绕,叠叠相扣。从“形而上”的思想、观念、精神、意识、理路逻辑出发,逐渐走向“形而下”的物质、技术、材料、工具、生活方式与承传方式;像一座超宇宙的宝塔,东南西北各个不同的面向、顶尖地基各级各格不同的分布层次,在一个书法学的学科建设中,体现出唯我们这个新世纪、新时期、新时代才有的,立足于书法艺术领域中而涉及根本的世界观、宇宙观、自然观、历史观问题。当然,目前它还仅仅是个萌芽与开启。

一是平面的“知识分布型”,二是主题的“学理学派型”,三是终极追问的“哲学思辨认识论型”,三个书法学学科研究发展的历史阶段,代表了新时期书法艺术与学术的现实需求和它为自己曾经设定的“学科”涵义与目标。

(三)学科的存在价值

学术思辩与思想张力向过去与未来进行拓展的需要?还是此时此地作为“物质”的现实教育制度需要?

书法学学科为何而起?

如前所述,写毛笔字的掌握技能要求,有经验足矣,完全不需要“学科”。只有进入专业(而不是泛泛的修养与广袤无所不包的学问)的清晰定位,“学科”的价值才呼之欲出。

但这个“价值”也有不同的指向。第一,是应用价值,第二,是思辩价值。

近年来,关于“书法可能升格为一级学科”话题的议论十分热闹。尤其是各大学办学过程中执教的教授、系主任,无不奔走相告、交口称颂。事关专业等级、个人待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招生指标、职称比例,一切都是现实的利益驱动,没有人会忽视这些社会因素的无所不在的巨大作用力。因此,对书法教育,尤其是直接建立在高等教学体制《学科目录》这个外部环境下、努力创造有利于自己发展条件的种种尝试,其实谁都不会轻视忽略。而且,从过去书法是写毛笔字、既不构成专业又不是独立的艺术门类,到现在我们竟可以在国家所严格颁布的《学科目录》内容上一争高下,有能力、有资格为自己心爱的书法谋利益,这的确是一个时代的新变化和新进步。

但是,仅仅是这样持“应用”立场和锱铢必较、利害相较的现实态度,是远远不够的。正视和面对现实的选择态度与立场,当然十分必要。但作一个不恰当的比喻,它只针对当下书法办学的“柴米油盐”“家长里短”。而如果没有“有识者”对未来和未知的探索,没有“仰望星空”,更如没有对学理和“终极真理”的执著追问,书法的发展和未来仍然没有希望。只顾眼前利益甚至鼠目寸光,为小有所得沾沾自喜,这是目前一部分讨论书法升格为一级学科的参与者的相似态度——他们所关心的,是书法高等教育在目前的学科升格中我或我的学校院系可以得到多少好处;至于“学科”本身的含金量,目前研究水平是否有“德不配位”的嫌疑,其实许多人是漠不关心、无关痛痒的。

不把“学科”研究拉到思想、思维、思辩和学理证明上来;不先跳出教育式“应用”的功利价值观的圈子看问题,学科建设仍然看不到希望。具体而言,它应该在思想层面上回答如下十几个问题:

1. 书法需要学科吗?为什么?

2. 书法在古代并没有学科概念,不也发展得好好的,为什么要多此一举、画蛇添足?

3. 书法学科与人文学科之文史哲的关系及与视觉形式、美学表现的关系。伸延向“观赏书法”与“阅读书法”之间的不同学科定位或实践侧重,比如重视视觉印象观感之美术立场与关注文字文辞文句阅读的文史立场之不同问题。

4. 书法学科与艺术学、文艺学诸宏观学科的关系,与音乐、舞蹈、戏剧、影视、绘画、雕塑建筑和艺术设计,如视觉传达、日用品、服装还有动漫等各具体分支子学科之间的关系。

5. 书法学科的内生结构如文字载体、线条语言表达、形式图像以及风格流派之间的主次秩序关系。

6. 书法学科构成中先天存在的五体书规定及书体、字体(或字法笔法)互为制约、互相催生的关系。

7. 学科视野下观照普通实用书写、日常书写行为与特定的书法艺术形式表现精神传导的关系。

8. 书法学科构架中的理论与实践、临摹与创作、继承与创新、技法与抒情、实用与审美的各种范畴的纵横交错的关系。

9. 书法作为学科的认识论前提、价值观基准、方法论运用还有世界观、历史观诸问题。

10. 书法学作为学科研究的不同切入角度,比如上述三种“知识型”“学理型”“哲学型”学科所呈现的不同指向。

11. 书法学中的传统关联学科的联结与互为映照以及学术科目的架构方式:古汉语语言学、古文字学、古文献学、古器物学、古典文学、金石学、碑帖学、鉴定收藏之学、考古与博物馆学,还有甲骨学、简牍学、敦煌学,直到广义上的新学“书法文字学”等的学科内容。

12. 书法学作为学科的宇宙观、对象观:即核心与外围以及它如同建筑一般的四梁八柱、塔顶基座所代表的各支撑学科内容问题。

13. 书法学学科视野中的海外经验如日本“前卫派”“墨象派”、法国“书法画”、德国“抽象表现主义”、美国“行动画派”等从中国书法立场上进行的学科定位与“误读”式解说。

14. 书法学学科中的文字研究的世界性,即以“汉字”取得中心地位,并与少数民族文字如古代的契丹文、西夏文,及今天之满、维、藏、蒙文字,以及日本假名、韩国谚文、越南字喃,更涉及古罗马、古埃及、古印度、古波斯文字和今天的英、法、德、俄、西班牙,还有阿拉伯诸系统文字的表形文字、标音文字与拼写文字等在中国书法中可能的学科定位。

15. 书法学学科中的五体书、“手书文字”与古代的龙凤鸟篆、花体杂篆与近代以来的印刷字、装饰美术字之间的现象存在与学科分析问题。

16. 学理的“书法学”与应用的“书法学”:基于思想逻辑演绎与分析归纳的、思辩的“书法学”,与作为行为规范制定游戏规则之人人必须遵从的实际操作的“书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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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振濂各类学术著作书影

(四)学科规则建立的比较基准

有了“书法学”学科,就有了书法作为艺术的“是”与“不是”,即“属”与“非属”的判断标准。可能作品很优秀,但不是书法;也可能作品很平庸、艺术上不值一观,但它的性质却是书法。在“是”与“不是”之间,判断的依据不是优劣、高下、精粗,而是它的事实属性。学科立场要告诉我们的是“事实判断”,而不是“价值判断”。比如,我们面对当代书法创作实践中显现出来的两个非常典型的例子,就可以尝试进行学科立场层面上的“事实判断”。

1.“现代派”的异书法现象

从改革开放初打开国门大量引进西方学术和艺术的特殊时期开始,古老的书法就面对着一个如何对自身进行时代性改造的挑战。在过去,书法就是“写字”,有无艺术属性,也暧昧不清。外国并没有书法,于是权宜之计,先引进最近似或距离最短、形貌相似的西方抽象画形式,图像是非文字也非具象的,行为过程是运动的。在当年百花齐放、观念更新的大时代中,人们惊讶于抽象点线块面竟可以如此放纵和肆无忌惮且坚决拒绝(书法)原有的约束,这大大解放了我们曾经的习惯认知;于是便把它迅速搬抄过来并贴上书法“创新”的动人标签,一时风靡天下,人人奉为时尚。当时并没有“学科”研究高质量的思想武器,自然也不知道应该如何去定位它。贬斥的深恶痛绝指为“野狐禅”“走江湖的”;赞成的不遗余力推为“代表未来”,是“书法的革命”。

但没过多久,一阵风过后,渐渐销声匿迹,热衷者锐减。究其原因,这样肆意消除汉字约束的“现代派”当然可以逞一时之快,但终究是因为没有书法艺术必须具备的文字基础和没有传统文化滋养,在“学科”层面上首先会遇到严厉追问,猝不及防,从而昙花一现,遭到书法界有识之士的本能拒绝。但凡有一定严肃性的,可以成为书法创新潮流中的一朵小浪花;而大多粗制滥造的泛滥无谓之作,则成为主流书法艺术学科躯体中偶尔出现的癣疥之疾。

2.“写字派”的准书法现象

与“现代派”书法相对应的,是“写字派”书法。“现代派”是离经叛道、妄言革命,而“写字派”则是保守僵化、循规蹈矩、不思进取。这与书法作为艺术的遗传基因的先天不足所导致的认识误区有密切关系。是它与身俱来、难以摆脱的致命局限。

书法的最基础行为,首先即是“写字”,于是在书法经过了五千年历史变迁以后,我们仍然习惯于认定:书法只是“写字”,是靠写字来完成、寄寓、承载其审美艺术表达的目的。这个判断在表面上看似无大错,但却是一个认识上的“陷阱”。

第一,书法艺术当然从写字出发,但这是它的出发点、起跑线而不是目标。混淆“出发点”(起)和“目标”(终)的不同定位,使“书法艺术”审美与美学表现目的与“写字”实用目的,自有书法以来即长时间纠缠不清——误指写毛笔字为“书法”,或陋称“书法”就是“写毛笔字”的,曾经一直困扰着我们,令我们无法摆脱其认知上的谬误。如果不是因为近现代以来书法毛笔字被逼着退出实用文字应用舞台,如果不是80年代后书法作为视觉观赏艺术进入“展厅文化”时代,我们可能到现在还找不到理清其中纠缠的有效方法。

第二,就“写字”本身而论,时势变迁,环境变异,此字与彼字也完全不同甚至截然相反。从甲骨文时代到秦时代,“写字”是写甲金文与秦篆秦简;但今天“写字”写的却是楷书中的汉字简化字规范字。如果今天语文课习字课在写甲金篆隶,当然不会被认为是在正确地“写字”。于是,过去几千年“写字”的概念是囊括篆隶楷行草周秦汉晋唐而全覆盖;今天“写字”只是缩水为一个千万分之一的正楷简化字规范字,同样是“字”的概念指代,相去霄壤,岂可相提并论?

于是,长期“写字”与“书法”不分的弊端、与同样长期养成的“惯性思维”,导致了对书法艺术,尤其是作为艺术审美的书法艺术,产生了严重的狭窄化、固执化的认知与理解定势。以实用的写字行为的极其片面和局部微渺,来代替书法艺术审美应有的极广大整体与高深,还有丰富。如果不站在学科立场上对之进行纠正梳理,粗糙幼稚地以己度人、以偏概全,以写字“工具思维”代替书法“艺术审美思维”,这样的错误认识,害了多少本来有希望在书法领域里可以以出众才华而大有作为的人才!

依据当前书法的生存态势,站在书法学科建设与研究的层面上进行条分缕析,则[异书法]的“现代派”只是一个局部的枝节的存在,对整个经历几千年直到当代书法史的庞大“躯体”而言,如前所述,即使偶尔甚嚣尘上,呼风唤雨,成一时气候,其实也只是“癣疥之疾”。本身作品成功率极低且水平发挥极不稳定是一个原因,而且大部分书法受众有能力、有度量接受另类作品的则属凤毛麟角——长期形成的对书法作为稳定文化形态的认知定势,会促使人本能地排斥这种离经叛道的怪诞之举。但客观地说:对书法界已有的固化懒惰现状在思想观念层面的冲击与方法运用得别出心裁,也有歪打正着、“无心插柳柳成行”的特别效果而不失局部的积极作用。

但真正有可能动摇书法艺术生存基础的,却是大面积的、群众基础雄厚的[准书法]的“写字派”所普遍存在的幼稚而肤浅狭隘的书法认知观。把书法等同于“写字”,只见其表不问其里,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有意无意地混淆表面行为相似,却性质、目标完全不同的两个精神世界;更利用大部分初学者的粗浅认识,有意识以高就低,从而用“写字”覆盖“书法”,更使“书法艺术”成为以“写字”炫技,即坠落、变质成为刻板固定的冷冰冰的工具技能的表达,反而严重忽略了艺术应有的丰富审美精神世界。这才是当代书法美育、美学所面对的困境,或更高一层作为顶层设计的书法学学科建设所必须直面的艰巨的时代任务和使命。

陈振濂 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书法家协会顾问

(本文原载《美术观察》2022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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