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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抚养权的归属原则是什么?

 szb法律人 2022-11-26 发布于江苏

稚嫩的胖嘟嘟的小脸天真无邪,一双灵气的眼睛好奇地看着色彩斑斓的世界,见到人便露出清纯无暇的微笑。


这是小明与小红夫妻俩爱的结晶,名叫豆豆,夫妻俩因家庭出身区域,教育背景,生活经历等迥然有异,导致彼此之间“相看二厌”,感情破裂,无法再同在一屋檐下生活。
离婚时,双方对财产分割,债权债务承担无任何异议,唯一争夺的焦点是孩子豆豆的抚养权归属问题,自己的血脉谁也不愿意放手。

孩子的抚养权到底应归谁,此标准是“以有利于小孩成长为原则”。



何为有利于小孩的成长?

即父母在向法院诉讼答辩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释,法院也会根据双方的证据进行综合衡量判定。

01   经济收入水平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小孩的生活,学习,游玩等都需要一定的经济实力予以支撑,应有相应的工资流水或纳税凭证,或外公外婆,爷爷奶奶有经济实力愿意支付小孩的抚养费。

02  一方是否有不良嗜好

若一方经常有酗酒、赌博、夜不归宿等不良行为时,小孩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肯定不利于小孩的成长。

03  陪伴的时间多少

在平时小孩是谁带得多,日久生情,人是有感情的动物,即使是嗷嗷待哺的小孩,谁带得多,肯定也会与谁亲近。

04  两周岁以下儿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05  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06  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都要求直接抚养的,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07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此时孩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在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的,应充分听取孩子对跟随父或母生活的想法。

08  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生活多年的孩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七条规定,如果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09  继父母的孩子抚养权归谁?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五十四条规定,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

10  有两个孩子抚养权如何分呢,此种情况下,正常会以一人一个孩子为原则。

当然,上述原则并非孤立,而是彼此呼应,互相联系的,法院会综合当事人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综合判定,最终决定小孩抚养权的归属。

上述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欢迎大家不吝赐教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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