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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婚前财产投资收益还归个人所有吗

 szb法律人 2022-11-26 发布于江苏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没有稳定可待续性的收入,或家庭没有一定的积蓄是难以维计的,不仅是生活,就是夫妻感情亦是如此。

贫贱夫妻百事哀。虽非真理,但也有一定的道理。有恒产才有恒心,亘古不变之理。夫妻之间更是这样,有了一定的财产才能正常生活,也是维系家庭关系的重要纽带。

结婚必然带来财产的融合,其《民法典》对结婚的财产作了一定的指导性意见,若结婚双方没有对财产作出明确约定,应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结婚前的男女双方就已经积蓄了相应的财产,此时,不因为结婚而将婚前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 1063条明确规定,夫妻婚前财产还是归各个人所有。但是有一问题,即是若一方婚前有100万元,婚前用此款进行投资,此本金或投资收益应如何划分呢?

《民法典》第 1063条规定,该100万元是婚前一方财产,是谁就是谁的,不因结婚而发生财产所有权的改变。但是对于投资收益是否还是属于该方的呢?

应该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从情理上剖析。举例说明,如男方婚前有100万元,婚后,男方用此款进行投资,也有了收益,除其之外男方没有任何其他收入来源,而女方一直在家相夫教子,此时,若该收益还是男方的,对女方是明显不公,权利义务也极不对等,若收益没有女方的,女方为何要在家辛勤劳作呢。结婚也意味着,一方需要放弃些权利,因为双方都在为家而努力奋斗,无优劣之分。

从法理上分析。《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其中第二项明确规定,投资收益应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因为是婚前财产就想当然的认为其投资收益也是婚前个人财产。

若亏损,是否还需要另一方承担呢,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因该婚前款没有收益,当然也不能由另一方来承担债务。当然,本金还是属于婚前个人的,如用此款购买房产也是个人所有,仅是婚前财产形态发生变化而已,不影响财产所有权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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