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光伏发电项目的最后一篇文章了,是关于所得税的计算。项目位于马来西亚,所以税的部分是按照当地的税收规定来做的计算。曾经有人问如何了解国外的税收情况。如果只是简单的了解情况,通常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网站,都有其所在国的税收简介,也可以去PKF的网站(https://www./publications/)选择下载相关国家的资料,这些资料都是英文的,需要有些英文基础。若要了解更多详细的信息,就要去看各国家的税务局网站了。如果没接触过国际项目,也不用觉得很复杂,只要是国内的税会计算,原理相似,境外项目的税也能轻松搞定。下面我们就来看这个项目的所得税计算。3.对于光伏项目,当地有investment tax allowance benefit(投资税收减免优惠)的政策,即满足条件的投资额可以抵税。 在会计税前利润的基础上加了折旧、绿电补贴的利息收入和10%的管理费。会计折旧是按照项目20年的年限采取的直线折旧法,而税法允许加速折旧。如图一第178行所列,第1年折旧率是34%,第2到第5年是14%,第6年是10%。第176行到180行(黑色方框)就是按照税法折旧率的计算折旧。这也就是为什么要在第172行加回会计折旧,再在180行减掉税法的折旧。绿电补贴的利息收入没有计算在项目公司的会计利润表中,但是税法的规定要交税,所以在税前利润中加上这部分收入。10%的管理费是项目公司支付给关联公司的,这部分跟咱们的税法规定是一样的,不允许税前扣除,所以要把税前利润调增。这三块加减完,就得到了182行的调整后的税前利润。注意,我们做国内项目的所得税计算,如果遇到税法和会计的差异,也是采用类似的方法来做计算的。亏损弥补跟咱们国内所得税计算是一样的,马来西亚的补亏年限好像是7年。
这个项目,从图二能看出来会计上是有利润的。由于税法的加速折旧,导致税法上前6年的税前利润都是亏损的,所以就没有利润能去弥补亏损,见图三第184行到187行(绿色方框)的计算。 通常计算完弥补亏损后,就得到应纳税所得额了。图四中第189行是弥补亏损后的利润,相当于我们的应纳税所得额。ITA的优惠政策,是用投资额来抵减应纳税所得额。这个项目中,允许抵减的投资金额是48,822,000,由于第189行的应纳税所得额是负值,没有可以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所以在193行中,减免额一直为0,直到项目的应纳税额为正值的时候才有抵减。 这个项目好玩的地方就在税上了。由于税法允许加速折旧,在折旧期内,一直是亏损的,不用交税。第6年是折旧的最后一年,税前利润还是负值-964,291,等到第7年提完折旧了,税前利润一下就上来了,变成了3,975,889(见图五红色方框182行)。既然有利润了,就先弥补亏损再交税。第7年弥补亏损后,应纳税所得额还是0,见图五绿色方框的第189行,还是不用交税。由于弥补亏损的年限是7年,到了第12年的时候亏损正好弥补完,第13年就有了392,157元的税前利润,就该交税了。而这个时候因为享受了投资额抵减税的优惠政策,就先去抵减这个上限为48,822,000的投资额(图五黄色方框),结果就是在剩余的项目期限内(8年),一分所得税都没有交,因为投资额没有抵减完。最后一点需要注意的是,所得税是按年度来计算的,而我们做的利润和现金流的测算是季度数据,所以算出年所得税以后,要转换成季度的税金金额,再把第205行的数据引用到利润表中去,这样模型的计算就全部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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