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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记】

 小羊美川 2022-11-27 发布于湖南

彭刚:《保守与激进——柏克的法国革命观》(上),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2期。

引论

·保守妥协色彩的光荣革命是英国各政治派别共同认可的政治传统。美法革命的冲击使得英国国内主张改革以扩大民主和自由的激进势力崛起,使得辉格党的伯克感到恐惧,“所有事物中,智慧最可怕的就是传染性狂热症,因为在所有敌人中,这是她最不能找到任何一种力量来加以抵拒的

·伯克曾主张英国在美国独立战争中与美和解,他反对法国大革命最为人所知。1790年,写成《法国革命论》,当时法的局势较为平静,但是伯克看到了革命潜藏的破坏性,与主流庆祝法国即将进入君主立宪制的观点不同。推翻旧制度的结果,只能导致暴政。主张崇尚理性、自然权利和人民主权论的启蒙运动在伯克看来是“野蛮哲学”。“法国发生的是一种导致无政府状态的粗鲁尝试,它要使混乱长久化和固定下来”,“仅仅是达成将来更大的恶的手段”。与法国本土的革命进程相比较,伯克比同时代人更早地担心其原则会传到英国

·潘恩在《人权论》中指责伯克。现代有人认为伯克过度关注英国而缺乏对法国的深入了解,只以英国的标准衡量,看到法国革命政治性而忽略最有益的社会层面,几乎是责备法国为何不是第二个英国。然而事实证明伯克的论断很有预见性,拿破仑的强权统治。开近代保守主义之先河。

理论与经验

·伯克认为法国大革命是“哲学革命”,使启蒙思想家有机会将抽象的理论付诸实践,而伯克更注重现实条件对政治过程的制约作用,“环境在现实上赋予每一政治原则以特定色彩和不同后果”,排斥一切不顾具体情势的抽象理论,认为依据抽象原则治理国家是荒谬的,推理的基础是不能建立稳固的利益的

·注重现实环境和偶然机缘的政治家对抽象理论都有排斥心理。问题在于,理论之所以成为理论,正在与它有不受实际所约束的一面。理论不能包容一切现实因素,它必须有所舍弃,必须确立自己的逻辑起点,然后才能自圆其说。Eg.斯密,“经纪人”理论是抽象假设;边沁,功利主义理论

·18世纪启蒙时代的特征在于过于诉诸理性,想要利用理性对万事万物给予整全性的解释。洛克经验主义哲学的认识论,孔迪亚克、爱尔维修的感觉主义,靠向具有确定性的牛顿的自然科学法则,对人的复杂动机和欲望理解过于简单化、机械化,人类丰富的差异性被剥夺了

在普遍信条上建构被理性推导出来的体系,往往导致对现实政治问题做出简单化处理,因为在注重形式、制度、立法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会忽视传统、习俗和常规

·伯克和休谟一样赋予人性中非理性的因素以极重要的位置。人是天性易犯错误的,虽然具备有限的理性,却注定对茫茫的宇宙,对于复杂的政治、社会和历史难以了解。“政治应该适合人性,而不应该适合人的推理。理性知识人性中的一部分,而且绝非其中最大的一部分”妄图一窥天意和自然的全部奥妙,不啻为一种僭越天性的渎神行为

·现实的政治过程变幻诡谲,抽象理论中所设想的手段与目标,措施与结果之间的那种一致性,往往在现实中难以达到。。人性微妙,而社会的目标又极其复杂,所以任何理性的政治设计,都只能是从某一角度思考社会。对人的纯推理能力的怀疑是一切保守主义思想家的共同前提。个人的理性靠不住,只有求诸人类在整个历史中所长期不断累积的共同智慧

·经验的积累远胜过理性的判断,历史上留下来的事物,不需要由理性的裁断赋予合法性。一个政府的合法性并不有待于理论上人民的统一而在于其能长期存在。伯克比同时代的多数哲学家来得更为深刻和现实。伯克反对抽象理论,并不排斥他自己的一些原则性论点。他一般地并不排斥经验论证,即由大量政治实践所总结的理论

传统的神圣性

·保守主义强调历史延续性,视传统为长期积累的集体智慧而加以尊崇的观念,是18世纪末思想史上的因素。18世纪法国思想家们关注的并非社会如何演化而来,又该怎样稳定。他们更致力于探究如何去改变它,使其摆脱传统的束缚

与传统割裂并非是否应该,而是是否可能的问题,指出传统不可能也不应该割断,因为其蕴含的人类智慧的渐进积累,是保守主义在思想史上的贡献。但传统中总有对现实进步起着阻碍作用的东西,如何以现实人类生活为依归,最大限度地利用传统,才是真正值得思考的问题

·伯克对于人性持有悲观态度,人的理性天生有限,天性自私,并且本然地就是一种宗教动物,至于是否显得高贵,则有赖于社会的政治和宗教制度

·伯克的契约论独树一帜。把国家和社会完全等同,国家代表了最高的文明价值。而像潘恩这样的自由主义者却不会容忍政治权力扩大到整个社会范围垄断全部文明成就的。他们严格区分国家政府必要的恶与人类生存交流所必需的社会

·洛克没有否认大多数现实政治权力的合法性,他所要防范的是统治者越出正当的界限而破坏个人的自由和财产权。而卢梭赖以重建社会的合乎理性的契约在时间上却是指向未来的,否认了历史上和现存的政权的合法性,从而预示了革命的合理性。伯克认为契约是每个人无可避免非接受不可的,人生而处于政治生活之中,就必须服从既有的契约。于是伯克留给个人的权利和自由的余地就十分有限了。对传统应该谦卑,对集体应该敬畏,否认一己的理性来评判甚而急剧地改变现存社会

·伯克认为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履行对国家的义务,可以弥补人的脆弱性。伯克和卢梭都强调了理性和自利不足以成为人类社会的基础。正是作为社会成员的身份所具备的责任感和义务感,参与公共生活的满足感,才构成了政治社会的坚实基础

·早期自由主义者没有认识到集体的性质绝非个体特性的简单相加。而卢梭和伯克读与集体和国家的带有浪漫主义色彩的崇拜,则明确表明国家与社会远非个人的简单聚合,并揭示了为个人主义所忽视的集体高于个人之上的一面

·伯克思想带有强烈的神学色彩,整个历史发展的进程时顺从上帝意志的,每一个社会是“永恒社会的伟大的原始契约的一个片段”,在历史的神圣进程之中就获得其终极意义。个人和每一世代在共同体之中显得渺小和微不足道,但又只能置身于其中才能体现自己的意义和价值

·卢梭理论的独特意义在于创造了一个新的承罪主体,将原罪由个人转移到历史上的和现存的国家国家与社会的话,伯克则反其道而行之,一开始就将至高无上的神圣性和完满性赋予国家和社会,对社会的崇拜取代了对个人的崇拜。国家是漫长时代里自然地法语滋长形成的。文明的进步、制度演化之趋于复杂化、高级化,都是在一种缓慢得近乎难以觉察的过程中进行的。这是类似于胡克、斯宾塞的有机论的国家观。个人和每一世代渺小无知都在历史进程中得到补偿,只有作为历史锁链的一环才有意义,过去现在和未来是通体相关、不可分割的,神意就在历史的演化中得到体现。个体不过是社会的暂时拥有者和终身租赁者,对于自己从列祖列宗那里接过来,又将传之于子孙后代的这份产业,没有权利可以去挥霍

·人们应该审慎地对待国家存在的不足,决不能梦想以颠覆作为革新的开端,而应该通过改良而非革命,才是消除弊病的正确方法。

《保守与激进——柏克的法国革命观》(下)

对自然权利论的反驳

·启蒙运动政治理论的主要形式是契约论,主旨是自然权利的学说。法国大革命体现出的要旨是,人生而有自然权利,为了保障自然权利的需要才生产了国家,政府是保障人民权利的机关,法律是人民意志的决定,因此个人权利不是国家或社会赐予的,相反地国家乃是为着维护个人权利而建立的。

·自然权利论对准中世纪的君权神授论、自然等级论以及霍布斯式的绝对主义理论。伯克把自然权利论视作导致法国革命的罪魁祸首。探讨抽象权利对于实际生活是毫无意义的,“玄学的虚构”。人在组成公民社会以后,就不可能同时享有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下的权利,二者互不相容。人应该追求个人在国家中的利益,而不是抽象的不可剥夺也不可能证伪的权利。

·伯克的国家观带有功利论的倾向,但又与一般的功利主义立场存在区别。边沁的功利主义出发点是把个人视为趋利避害的理性动物,这是伯克明确加以反对的前提。功利主义作为一种基金的个人主义理论,与伯克对国家和集体的带有神学色彩的尊崇格格不入。

·伯克自始至终将个人置于现实的社会秩序之上,将每一世代置于历史的总体进程之中来考察权利。他着眼的是现实的、社会的而非抽象的、脱离现实社会关系和历史背景的个人。每个社会成员都有权利在社会中获利,这是平等的,但绝不能就此说他们有权获得相等份量的利益或同样由权力参与社会管理

·主流思潮强调个人的权利、意志和自由,但伯克却更注重人的义务、职责和限制。责任不是自愿承担的,公民社会起初虽然可能是人们由于自愿加入的,但一经产生它的延续就受制于一个与社会共存的永恒契约,于是之后的每一个人都要无条件地加入其中。社会不仅有责任保护个人不受他人的不正当干预,还有责任使个人免于他自身粗野无知的情感的控制。该观点颇有深度,有似于卢梭的社会要迫使人自由的意味,二者的共同前提是对个人的不信任和对集体意志、集体理性的过分理性化的推崇。

·事实上,从历史角度看,自然权利论所揭示的自由、平等从没就没有真正存在过,但这并不能成为否定的充分理由。反对者可以认定人的权利本来就是以先天理性原则为基础的,是自明的,无待于事实的肯定。理论的价值正在于它是时间的规范,现实的政治生活只有不断趋向这一理性目标,才是合理的。很多原则并不能从现实政治中推演出来,反而是唯有依据它才有可能符合一般外在人权的纯粹理性原则而建立起一个国家来的法则。而如果像伯克一样,将任何社会状态都视为顺乎天意的一个历史发展阶段,结果就只能满足于现状了。社会政治的演化,唯有依据像自然权利论一样的一定理性规范作为价值参考系,才有进步可言。

贵族政治与大众民主

·伯克理想中的社会是等级分明的,但也强调各等级之间在一定限度内要有流动性。他认为法国贵族有两个重大失误:1.容忍人们传播煽动性思想;2.堵绝了新兴势力进入社会上层的途径,致使两个阶层不能像英国那样互相转化。伯克还为其等级制度赋予了神圣的宗教色彩。统治社会的应该是社会中的天然贵族。

·自然权利论的要点在于认为个人是自己利益最好的裁判者,每个人都有权分享政治权力,有权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社会管理。伯克虽承认人人都有权获取社会为自己提供的利益,但是否认个人有权为自己作出判断,因为人民并能不确切地知道自己的真实利益所在,而且各种利益之间往往又是相互冲突的,这就否定了民主政治的根本前提。伯克对天然贵族实际上是过度美化了。潘恩指责洛克是使得政府不但成为智慧的发明,而且成为智慧的垄断

·伯克强调权力制衡、强调社会中等级的流动性,使他的思想带有一定的自由主义色彩。伯克对卢梭的人民主权论可谓深恶痛绝。任何权威都要收到制约,完全的大众民主是不受控制和调节的。民主与暴政存在很深的关联

·19世纪民主化浪潮不可逆转时,对于大众社会中多数对少数的暴政,多数民主对于个人自由所可能产生的压制的恐惧和防范,在托克维尔、小穆勒等人思想中反映出来,只是两人都肯定民主制度本身的价值和合理性,而伯克则根本否认民主制度的合理性,否认大众民主和个人自由相容的可能性

革命和改良

·伯克与休谟对光荣革命的赞颂不同,认为光荣革命是在势所必行的条件下对传统的暂时偏离,其目的恰恰在于要恢复大宪章中的英国立宪传统。《法国革命论》的主旨在于将法国革命与英国光荣革命进行对比,证明前者合法后者非法

·伯克认为从传统中积累的智慧财富不能被破坏。光荣革命只是护旧而非立新。对传统的和旧制度的美化使得伯克常流露出怀旧的情绪。旧制度虽然存在瑕疵,但是人们应该容忍它,只要它们还没有变成罪恶。我们之所以容忍错误,不是因为热爱这些错误,而是出于对比它们更糟糕的东西的恐惧

·革命之不可取,在于毁坏传统,使社会倒退。在革命中,罪恶的手段一旦被容忍,很快就会变为嗜好。公共利益使得背叛和谋杀合理化,于是公共利益很快便成为了借口。(种种与过去彻底决裂的、摧毁旧制度、旧文化的社会运动、革命都有这个特征),手段本身成了目的。领导革命的人也会因为不得不响应群众呼声因而失去中庸之道和妥协精神,逐渐激烈而丧失他们自身受指导的理性。伯克认为审慎是政治品行中第一位的,革命只有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具备合理性。改良比革命更难,要遵循先例,在传统的框架下进行,最大限度地利用历史传统的材料和理论。成功的改良应该情人难以察觉(随着党派政治的成熟,走马灯地上下任使得权力不稳定性和政策风向可变性迅速增加,政治决策利益短视化、功利化、浅显化,政治家的已经沦为政客,谋饭碗比谋福祉来得更现实,在现代政治社会中改良是越来越难了,除非某国内一党专政或者具有深厚的改良传统)

·伯克倾向于把人类历史中的进步与改善视作自然演化而非人为因素的结果。必要的改良只是为了更好地顺应自然发展的趋势,过多地人为干预,只会破坏这一趋势。自由主义的改良观与伯克的改良观截然不同。

余论

·1792年以后,法国革命情况反转,伯克对于法国革命的攻击得到支持。有人认为法国革命使得英国改革推迟了四十年,反法同盟和英国对法宣战,与伯克都有关系。19世纪中期以后,伯克本人的影响才逐渐消失,而保守主义思想则在英美连绵不绝。伯克相比于一般的保守主义思想,独特的意义在于他充满了宗教式的虔诚,不像休谟一样仅从经验和功利的角度审视国家,而是赋予其神圣性和道德性上的超越意义:“大国家—小社会”。国家不仅是人类智慧的产物,更是每个人和每一世代都通过政治生活和历史进程联系着宇宙的终极意义。

·中国对18世纪西方思想学说的介绍和引进主要偏重于天赋人权和人民主权论,而较少介绍伯克的保守主义思想。“保守”一词在中国长期以来被赋予了反动、复古、抱残守缺的贬义。与英国激进保守双方有一共同认可的政治传统不同,中国的激进主义和保守主义理论前提都是要摧毁对方的立足点,这和法国颇为相似

·梁启超和严复都是反对革命的。他们的改良论与一般自由主义的改良论如出一辙。相信人为 的合乎自然和社会规律的努力能够改善人类政治和社会状况。

·英国的激进与保守是在一个双方都认可的基点上进行对话,从而使得社会发展得以在传统和变革两极之间进行,双方也互相交融,各自带上了对方的理论色彩,使得变革建立在传统基础上的渐进发展道路。18世纪末的君主专制在法国没有留下恢复传统政体的余地,主张改革的政党无法假借它的名义予以恢复,20世纪初中国也是类似,所以改良就无法成为一剂万灵丹。保守主义思想对如何减少革命的破坏性有其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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