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书法研究】当代书法作品中的“书中书”视觉艺术——以刘洪彪、王金泉作品为例(下) ■朱丙夫

 朝歌淇水悠悠 2022-11-28 发布于河南

2020年11月11日《书法报》第43期26、27版

责编:李金豹 邮箱:sfbs1@163.com




图片

当代书法作品中的“书中书”视觉艺术

——以刘洪彪、王金泉作品为例(下)

朱丙夫

  清包世臣《艺舟双楫》说:“字画疏处可使走马,密处不使透风,常计白以当黑,奇趣乃出。”历代书家对“计白当黑”的认识,是认为“白”与“黑”同等重要。书法作品“黑”表现在“实”,“白”表现在“虚”;“实”为形、为体,“虚”为神、为气。所以书法作品的“黑”是“虚”的载体,“白”是“实”的灵魂。魂不附体则无神,体无气则生命终无。人们常说,这幅作品密不透气,说明书法作品虚的重要性。无气,作品何以谈生命?

  当代作品中出现的“书中书”,其经营的位置没有固定或者说固化,而是随章赋形,突出于“巧”。根据作品布局谋篇的需要,通过书家巧妙经营,使整幅作品达到和谐统一。它们出现的位置,时而在篇首,时而在篇中,时而在篇尾。无论出现在何处,这种经营位置的不确定性,都是书家审美情趣的需要所选择的结果,也是观赏者的激情催化剂,从而在欣赏时产生情感上的共鸣。这种移情作用在美学家朱光潜的《谈美书简》中这样表述:“人在聚精会神中观照一个对象(自然或艺术作品)时,由物我两忘达到物我同一,把人的生命和情趣'外射’或移注到对象里去,使本来只有物理的东西也显得有人情。”所以“书中书”是书家提高书法作品感染力的重要手段之一。

  三是书法作品的形制安排。“书中书”在书法作品中诞生,是书家对书法作品审美意识的总体需求。“书中书”形制不同,在书法作品中所表达的书法语汇也不尽相同。形制不同构成的块状图形也各异,这种块状图形与行间文字的不同块面图形的组合,从而产生了抑扬顿挫的视觉动感。刘勰在《文心雕龙》说:“夫文象列而结绳移,鸟迹明而书契作,斯乃言语之体貌,而文章之宅宇也。”文字之象,始于结绳记事,仓颉造字,通过观察鸟兽的足迹而初造文字。换句话说,就是文字之初,法天地之象。

图片

刘洪彪作品

  透视当代书家刘洪彪、王金泉等的作品,发现他们所采取的方式也各不相同。刘洪彪大部分采用有规律的几何图形,诸如正方形、长方形等较多;而王金泉则不拘形式,根据整体布局的需求进行补白,以达到整幅作品空间的虚实对比。2018年,笔者首次拜读到王金泉的书法作品时,就提到“书中书”这个概念。当时,王金泉先生感到好奇,因此他对“书中书”产生了兴趣。在王金泉先生看来,作品中所形成的“书中书”不是刻意而为,而是看到成形作品留有大量空白,觉得整体性失重,于是信手拈来“书中书”,以力求达到“无意于佳乃佳”的效果。

  这种形制,无论书家有心还是无意,都是极力表现传统美学意蕴的延伸。大家都知道“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这种太极四象最初离不开图像说,由此揭示宇宙生命中的阴阳互变规律。一幅书法作品的创作也是将阴阳互变规律寓于其中。一位书家在展示文字“墨”的同时,也留意着“白”的存在,阴阳互变规律不言而喻。白,因为黑而存在,黑,因为白而彰显。白处有黑,黑处有白,黑白互存。

图片

刘洪彪作品

  三、“书中书”对书法艺术审美的总体要求

  “书中书”作为书法作品表现形式的一种探索,毋庸置疑,是随着展厅实体书法作品的展览应运而生的。它在大幅作品中呈现,给人以“小家碧玉”的温馨,我们在阅读中获得了大美不言的愉悦感。

  根据当前书家的探索情况看来,“书中书”对书法作品的艺术审美有以下约定俗成的书法作品章法。

  一是“自然和谐”的原则。中国古代书法理论家将书法作品艺术美分为自然美和雕饰美,以追求“道法自然”美作为书法艺术的最高境界。明孙文融在《书画题跋》中说:“凡书贵有天趣。”也是对书法自然美的极力推崇。清翁方纲在《复初斋文集》中强调:“画家亦曰,逸品在神品之上,故太璞不完,胜于雕琢也。”书家通过线条的锤炼、技法的娴熟、结字的欹侧、墨法的变化及章法的精心安排,使书法作品由生到熟,由人工的雕琢美到天然的自然美过程,最后达到自然和谐美。

  “书中书”不是所有的书法作品都能呈现的,而是根据作品布白的需要而定,以达到主体与局部相互映衬的作用,使整幅作品实中有虚,和谐自然。

图片

刘洪彪作品

  二是“动静结合”的原则。中国汉字是世界所特有的,因此而产生的书法美是其他国家文字所无法比拟的。我们书写汉字的最初表现形式为汉字的静态美。从书体上来看,清刘熙载在《艺概·书概》中作了精辟论述:“正书居静以治动,草书居动以治静。”一幅优秀的书法作品是动静完美结合的产物。书法作品的动态主要表现在书家以纸为载体、以笔为工具凸显书写过程中线条的张力。通过字内空间、行内空间、墨法空间以及章法空间等产生的视觉效应,使作品气息上的变化产生如同音乐律动一样的美。所以人们将书法喻为无声的音乐。

  我们从当代书家刘洪彪、王金泉所创作的书法作品来看,无论使用什么颜色的墨,他们都有一个共性,即“相似相融”。黑色让人文静,红色让人躁动。

  除此之外,动静结合的原则还表现在当代书家将“真、草、隶、篆、行”划分为动态字和静态字。“真、隶、篆”为静态字,“行、草”为动态字,这种划分已得到书法界的广泛认同,这也是对汉字字体艺术表现形态的深入认识。依据书写的节奏感和线条的张力所产生的视觉效果将“五体书”划分为静态字和动态字也更具有准确性、直观性。其实,从书体上划分为动、静,书法史早已有之,清刘熙载在《艺概·书概》中说:“书凡两种:篆、分、正为一种,皆详而静者也;行、草为一种,皆简而动者也。”当代书家的观点与此种观点也基本一致。

  当代书家刘洪彪、王金泉创作的作品多以行草书体出现,他们惯用的布局安排是作品主体部分在字体上用行草书,而“书中书”多为楷、隶,以求动静结合。

图片

刘洪彪作品

  三是“虚实映衬”的原则。书法作品的虚实关系,在中国传统哲学思想中表现为阴阳理论。《道德经》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世间万物阴阳相抱而生,生生不息。当代书家胡抗美曾言:“在章法的处理中,阴阳对比关系是其根本守则,正是凭借各种各样的丰富对比关系,书法不仅完成了自我形式语言的构建,也完成了对阴阳观念及宇宙万物运行法则最为直接的表达。”书法作品的虚实关系不仅表现在用笔的虚实、章法空间的虚实,而且也表现在用墨的虚实关系上。

  随着社会发展,人们生活的需要,书法作品的价值观也在不断地转化,它由传统的书写实用性转化为实用性与艺术性的综合体现。书法作品作为艺术品,书家们为了突出它的视觉效果的装饰性,在墨法上改变了传统单一的墨色,将一幅作品融入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墨色,极大地丰富了书法作品的色彩,提升了书法作品的欣赏价值。

  纵观当代书家刘洪彪、王金泉的作品,他们的主体部分用黑色的墨汁书写,而“书中书”则为朱红的墨汁所书,达到相互映衬的艺术效果,不仅如此,而且还进一步体现在作品主体部分形制为长方形,而“书中书”则为正方形,或者反之。值得一提的是,王金泉的作品在艺术处理方式上则有所不同,他的“书中书”形式感更显示出“无意于佳乃佳”的境界。其作品中的“书中书”不像刘洪彪作品那么规整,主要表现在“书中书”没有起首章和姓名章的严格章法,也没有主体与局部(指“书中书”)字体上的琢磨,仅仅表现在黑色和朱墨上的差异、整体大字与局部小字的差异、章法上空间疏与密的对比。当代书家对“书中书”的笔墨经营,正如宋代书家米芾所说:“要须如小字,锋势备全,都无刻意做作乃佳。”“书中书”较作品的主体部分而言,均属小字,虽然不同书家的“书中书”在书法作品中所表现的形式不同,但赋予书法作品的美学意蕴是高度一致的,可谓殊途同归。

  “书中书”作为当代书家对传统章法探索的一种新形式,值得当下书坛关注。它为书法作品创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我们探索作品形式拓展了一种新思路。


图片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