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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高计划”绩效评价的时代价值、体系解析与发展展望

 渐华 2022-11-29 发布于山东

2020年12月,教育部、财政部制定了《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指出,绩效评价是绩效管理的重要部分[1]。2022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中期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了“双高计划”中期绩效评价工作[2],通过绩效评价和绩效管理保证“双高计划”有序推进。

一、“双高计划”绩效评价的时代价值

“双高计划”绩效评价是推进“双高计划”有效开展的重要方式,对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既具有现实价值,又具有深远意义和影响;同时,“双高计划”绩效评价也是新时代教育评价理念在职业教育领域的践行和体现。

(一)现实价值:促进“双高计划”预期目标的实现

《办法》指出,绩效评价目的在于“规范和加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绩效管理,明确责任,提高资金配置效益和使用效率,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作为一种自上而下的项目式推进的职业教育建设方式,绩效评价的介入是实现项目目标和意图的有效途径。根据“双高计划”的推进流程,高职院校首先需要确定建设目标,基于建设目标,高职院校、省级管理部门等各相关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评价,及时纠偏调整,保证预期目标的实现。

(二)长远价值:推进中国式职业教育现代化

以项目开展推进职业教育建设是我国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特点。2019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指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3]。2022年5月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进一步明确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双高计划”恰逢我国职业教育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且“双高计划”建设院校是我国高职教育的“排头兵”,其绩效的各项内容不仅直接指向人才培养质量,还包括我国职业教育新发展道路的各类制度及标准等,“双高计划”的推进肩负着职业教育类型化转型和中国职业教育现代化道路探索的双重使命。作为推进“双高计划”实施的重要抓手,绩效评价承载着衔接“上下而下”的政策意图和“上下而上”的院校推进任务,是推进中国式职业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一环。

(三)实践价值:在职业教育领域体现和践行新的评价理念

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旨在“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4]。《办法》及《通知》充分体现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精神实质。“双高计划”绩效评价强调“扎根中国大地”,既强调职业教育办学过程及成果,又突出探索职业教育现代化的“中国方案”,在发展中构建新的职业教育发展体系;在评价参与主体方面,强调多主体协同的新型治理体系的形成,既注重“双高”院校和专业(群)的自我评价,又注重省级教育管理部门的评价,而且还强调对省级教育管理部门在管理和建设方面的评价,重视发挥省级政府对职业教育的发展职责。因此,“双高计划”绩效评价既是对新时代教育评价精神的体现,更是对一种新的发展思路的践行。

二、“双高计划”绩效评价的体系解析

当前“双高计划”绩效评价体系的设计,以推进“双高计划”预期目标实现为显性目标,以促进我国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为隐性主线,具有三方面特征。

(一)注重评价主体的上下贯通一体化

“上”代表着高度和方向,“下”代表着深度和成果,绩效评价是贯通“政策方向”和“院校办学”的枢纽。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中,教育部和财政部依据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新要求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阶段性任务,确定了“双高计划”的总体目标。总体目标既从数量上确定了“双高计划”的建设规模和对象,又提出了包括“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和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支撑国家重点产业、区域支柱产业发展及引领新时代职业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建设任务,同时还在时间轴上明确了2022和2035年的阶段性发展目标[5]。为此,在“双高计划”绩效评价中,教育部和财政部着重对“方向”和“高度”进行评价。“双高计划”中的实际办学者为高职院校和专业,办学者自评是基础。“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对自身的建设情况与建设绩效进行自评,包括年度自评、中期自评和建设期结束后自评。除了教育部和财政部的评价和建设单位自评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绩效评价也是“双高计划”绩效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要审核学校自评结果,对省内学校自评结果负责”。教育部和财政部通过对“省级管理情况”和“各地建设单位建设情况”两个方面开展对省级建设的评价。省级部门开展的绩效评价发挥着衔接国家两部门评价与建设单位自评的中介作用,这既是由“双高计划”的推进体制机制决定的,又实现了“双高计划”绩效评价的上下贯通一体化;既强化了省级部门的建设职责,又赋予省级部门对高职院校和专业(群)建设绩效的评价之权。

(二)评价指标凸显多维度特点

不论是对高职院校的绩效评价指标,还是对专业(群)的绩效评价指标,均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6]。这些指标既反映着高职办学质量或绩效的内在形成机理,又外在体现着职业教育服务国家战略及促进产业升级的时代使命。产出指标中的数量指标更侧重于职业教育办学要素和条件,包括高职院校产出指标中的高水平双师队伍、人才培养高地、创新服务平台以及专业(群)产出指标中的课程教学资源、实践教学基地、人才培养模式、教材教法等。这些产出指标是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职业教育办学绩效的必要条件和要素。效益指标中所包含的“三个贡献度”则更强调“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的办学实效和实际贡献,既包括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贡献度,又强调职业教育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还凸显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完善的贡献度,这“三个贡献度”外在体现着职业教育对国家战略的支撑和服务水平;而满意度指标则通过不同利益相关主体的满意度来体现社会对“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办学绩效的认可度。

(三)绩效评价注重全过程动态监测

“双高计划”绩效评价包括建设单位年度自评、“双高计划”中期绩效评价及实施期结束后的评价。实际上是将预定建设目标、建设过程中的改进评价以及项目实施结束之后的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既通过显性的评价推进及不断斧正“双高计划”的实施开展,又隐性地实现“双高”建设实践、绩效评价开展与绩效形成机理的“三位一体”融合,有效促进“双高计划”预期目标的实现。具体而言,一方面,结合建设单位预先设定的建设目标,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开展年度自评,通过填报年度进展数据及年度自评,不断积累建设进程及成效数据,既有利于监测进展,又有利于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而后,通过中期绩效评价,“突出工作提升,抓好整改,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推进工作为目标,'回头看’才能'向前走’,总结经验,强化示范引领”[7]。在项目实施期结束后,教育部和财政部等通过验收和评价最终建设绩效,为下一期遴选提供依据,并进行相关遴选标准和政策的调整优化。另一方面,“双高计划”的实施推进是一项涉及多主体参与的复杂工程,预期目标的实现需要不同主体的协作推进,然而绩效形成具有其内在机理,并且不同区域、不同单位的建设模式必然存在差异,如何使外在的建设模式和建设实践在以预定建设目标为依据的基础上,遵循绩效形成的内在机理,进而衍生和体现建设模式的特色,需要在建设全过程开展绩效评价,才能有效实现“双高计划”的合目的性、合规律性。

三、“双高计划”绩效评价的发展展望

在现有绩效评价体系的基础上,以时间为轴,以“双高计划”目标落实进程为依据,未来“双高计划”绩效评价需从三方面推进。

(一)突出以新体系和新成果推进中国式职业教育现代化进程的纵深化

根据“双高计划”的建设发展规划,每五年一个周期,2022年在使职业教育成为支撑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力量的同时,要“形成一批有效支撑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制度、标准”;到2035年,“一批高职学校和专业群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引领职业教育实现现代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未来“双高计划”绩效评价要凸显办学成果的引领性和示范性,尤其要突出新时代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的建构,注重两个方面的重心调整:一方面,“双高计划”绩效评价前期的重心在职业教育内部,即主要在于促进职业教育类型化发展的一系列制度及标准的形成;后期的绩效评价重心在外,即主要关注职业教育服务国家战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另一方面,从扎根中国、放眼世界的角度来看,“双高计划”绩效评价前期的重心在于促进我国职业教育的类型化转型发展,构建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发展模式,而后期的重心则应注重以职业教育发展的“中国方案”引领世界职业教育的发展,为世界职业教育的发展贡献“中国智慧”。

(二)以“双高计划”绩效评价助推职业教育区域特色化发展

“双高计划”作为自上而下推进的建设项目,在落实和推进过程中必然需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双高计划”绩效评价在实际开展中,要注重推进和落实模式的特色化,以绩效评价促进形成特色职业教育发展模式。一方面,要注重时间周期的变化与预期目标达成之间的关系。“双高计划”推进过程实际包含着四个时间段,分别为:“双高计划”预期目标的2022年和2035年、“双高计划”的建设周期、“双高计划”绩效评价的周期、“双高计划”预期目标和任务实际落实的周期。其中,“双高计划”建设周期和绩效评价周期体现着项目的推动和开展时间,“双高计划”预期目标的2022年和2035年强调绩效形成的预期时间,而“双高计划”预期目标实际落实周期是质量本身生成和形成的实际时间。前三个时间是文件中的规定时间,但是不同区域、院校及专业各有差异,实际的绩效形成周期必然具有差异,而这种绩效实际形成周期的差异暗含着推进和落实模式的特色化,导向于职业教育发展模式的特色形成。另一方面,区域、高职院校及专业由于基础水平不同等原因,在自上而下推进中需要凸显推进模式的特色化。因而,在开展绩效评价中,要关注项目推进过程中特色模式的形成与衍生。特色是项目建设过程自然衍生出来的,这里所谓的特色模式是治理体系、项目推进的秩序结构及高职院校已有办学基础存在差异的结果。

(三)注重元评价以促进评价体系的不断优化

绩效评价作为推进“双高计划”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对其进行不断优化和调整是提升评价效果及“双高计划”实施效果的重要内容。具体而言,应从三个方面优化“双高计划”的绩效评价。其一,注重对“双高计划”绩效评价体制机制的优化,不断完善评估程序与过程。当前“双高计划”绩效评价以建设单位自评为基础,开展省级评价,并由教育部、财政部组织开展省级管理评价和建设单位评价。随着“双高计划”的纵深推进,一方面要进一步做实做深建设单位自评,以绩效评价的阶段化重心调整为准则,进行自评重心的调整;另一方面,不断提升“双高计划”绩效评价的高度,在教育部和财政部共同指导评价的基础上,引入人社部等相关部委参与,有效引导职业教育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其二,注重对“双高计划”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调整优化。以阶段性重心调整为准则,对“双高计划”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完善。现有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产出”“效益”“满意度”及“管理”等,不同维度占有不同权重,在中期绩效评价中产出的权重占比最多。在未来评价中,应逐步提升“效益”所占比重。对新增任务的建设成效进行全面评价,呈现自评指标的全覆盖[8]。特别要突出学校作为办学主体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突出“教改”和“教研”,在强化办学实效的同时,注重对办学经验的总结提炼,拓展办学经验的“影响范围”和“受益群体”。其三,不断优化“双高计划”绩效评价的工具和方法,尤其要注重在量化数据的基础上开展评价。当今社会已进入数字化时代,对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定性考核固然重要,但量化考评更为科学,尤其是《办法》明确采用自评报告+绩效信息采集表的形式,更充分说明了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要求[9]。为此,应将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于“双高计划”绩效评价的数据收集、数据积累以及数据处理中,将截面数据与长期追踪数据相结合,将静态数据收集与动态数据收集相结合,建立“双高计划”绩效评价数据库,从而有效支撑定性评价,实现绩效评价促进“双高计划”高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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