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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面临的现实困境

 cf沧海风 2022-11-29 发布于黑龙江

一、宏观层面(涉及理念、定位、认识、政策、制度、体制、机制等方面)

一是相关利益主体对产教融合未能形成科学统一的认识,存在认知曲解和定位偏差。地方政府、高校、行业企业和研究机构等多从自身责任担负和利益获取等角度看待产教融合问题,对党和政府关于产教融合的决策部署缺乏科学认知,各方在推进产教融合进程中思想观念各异、持有态度不一、参与程度多样,未能有效形成发展合力。

二是产业学院发展定位模糊。高校与行业企业共同筹建产业学院,区别于传统认识中的高校二级学院。产业学院是具有独立法人的市场主体,同时又是高等教育的职能主体,因此双重主体容易在产业学院的管理机制、功能定位、利益诉求等方面造成冲突。产业学院不仅有高校财政经费的投入,还有企业资本的引入,在办学与育人、教育公益性与资本的逐利性等方面存在矛盾。另外,产业学院在办学过程中,一般采取多元化产权结构,然而对如何界定多方产权仍处于模糊阶段,企业主体资金投入与高校有形资本、无形资本以及未来增值收益分配划分等仍需要科学合理的解决。

三是产业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模糊。产业学院的建设是高校教学改革的一种探索,产业学院的核心内核是要整合各类教学资源推动人才培养向更深层次的发展。高校对产业学院的功能定位在于人才培养,提升学生就业质量和数量,提高学校的知名度美誉度,从而在招生工作、服务社会过程中提高影响力。高校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过程中参照传统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对各个学期的教学计划、课程学时等都做了一个系统的规划,不仅有思想政治类教学,还有公共基础理论课教学,受到总学时的约束,学生实践课程学时有限。而企业作为产业学院建设的主体,吸收高技能的毕业生进入企业工作,为企业发展服务是企业建设产业学院的核心利益驱动,因此企业更多强调的是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

四是产教融合有效支持机制还不够完善。尽管中央已针对产教融合进行决策部署和统筹安排,但地方政府、高校和行业企业等仍未能及时出台针对性、可行性强的配套方案,用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仍然存在。同时,产教融合涉及的产业要素融入高等教育、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相关政策机制仍较为缺乏,如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管理机制、财税用地激励政策等。

五是政府支持不够、制度放开不够。当前,在高校开展工学结合,创新合作模式,深化校企合作,积极鼓励企业参与办学已经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但政府支持力度不够,尤其制度放开不够。在多主体办学模式下,不能赋予高校校企共建产业学院独立的法人地位,就失去了相应的办学权利。这致使高校校企共建产业学院难以实现现代的治理方式和运行机制,直接融资困难及不能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实现自我发展。

六是缺乏冲突解决机制,目标实现难度加大。由于在高校校企共建产业学院中缺乏刚性约束机制,缺乏健全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加之产业学院在运行过程中,各主体之间目标有差异,就会产生利益冲突。由于先天性的缺乏冲突解决机制和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导致冲突难以解决,长期搁置,各方消极应对,各种长期目标难以实现,执行力严重不足。

七是缺乏市场化运行机制。高校校企共建产业学院除具有教学、实习、实训、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能大赛、实践项目开发等基本功能外,同时还兼具生产、科研、技术服务和创业等新生功能,所以其运行成本较高。由于缺乏市场化运行机制,加之过度的依赖政府资源,使得其主要依据上级行政机关的指令办事,造成行政管理干预过多和资源过多的浪费。只有通过市场化运行机制,使得这类学院在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用市场的方式配置资源,避免资源的浪费,并实现自我更新和不断发展,激发多重活力,得以持续健康发展。

二、微观层面(涉及建设、治理、运行、操作等方面)

是产教融合“多元、开放、联动、共赢”的发展格局仍未全面形成。当前,地方政府、校和行业企业在开展产教融合时仍处于“分界合作”,远未达到“跨界一体”的层次。如:各主体功能职责和资源优势未能充分发挥,“各扫门前雪”态势较为普遍;主体间“多向对接”时地位不平等、沟通不顺畅和配合不密切,“校热企冷”或“校冷企热”现象严重,在个别地方因“设备捆绑”出现高校受制于行业企业的问题;相关合作平台或载体匮乏,校企双方均表现出较高的合作意愿,但因没有合适的合作项目或平台而止步。

二是我国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尚处于浅层合作、短期融合阶段。目前产教融合在整体上仍处于有还是没有、多还是少的“量”的“表层”阶段,对发展质量和层次水平的考量还不够深刻和充分。在推动产教深度融合方面,高等教育自身发展质量不高、吸引力不强、社会影响力不大。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已严重影响产教融合相关政策有效落实落地和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亟待科学解决。

三是行政化色彩浓,缺乏现代治理方式,校企利益难共赢。在高校校企共建产业学院的运行机制上,无论是董事会机制,还是理事会机制,都存在过多依靠签订合作协议,依靠契约精神实现协同育人和共同发展的问题,缺乏现代治理方式。由于历史的原因,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把高校看成自己的下级行政单位,高校内部管理行政化色彩也非常浓厚,造成高校也把这类产业学院当成自己的下级行政单位,采用行政化管理手段进行管理。由于行政管理的过多干涉,造成高校校企共建产业学院不能独立决策,甚至损害企业的利益,校企利益难共赢,企业在参与合作过程中积极性下降。最终可能造成其发展后劲不足,具体目标实现难度增加,趋于形式化。

四是缺乏健全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从产权结构上分析,高校校企共建产业学院实质就是采用混合所有制形式建立的实体,这种不同主体多元投资的产权配置结构和经济形式需要建立先进的治理方式和治理结构来保障不同投资主体的利益。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三者权利相互制衡的现代治理结构后,可以保障决策在民主性、科学性、互动性和广泛参与性的基础上进行,可以有效地打破行政管理随意的、过多的干涉,能适应投资主体多元化的需要,保护不同投资主体的利益。

五是校企各层次的合作不平衡。在高校的领导层和企业中的管理层,双方依据各自需要积极合作,引导高校的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目标与企业的需求一致。但在具体的专业层面和企业的业务层面合作紧密度不够。高校各专业缺乏与企业互动的积极性,合作主动性不够,而企业的业务层因为自身的工作压力等,也不愿主动与高校互动,积极合作,导致校企各层次的合作不平衡,校企合作更难以延伸到课程层次中去。在高校校企共建产业学院这种深层次的校企合作模式中,学校和企业能相互融合。把企业先进的文化、现代的管理理念、领先的、创新的技术整体移植到二级产业学院中去,并以现代学徒制等先进的人才培养模式为主要的人才培养模式,实现“多主体”办学,使教师和学生具有“双重身份”, 实现生产、科研、技术服务和创业等价值创造过程转变成价值创造和人才培养的双重过程。实现学校和企业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校企互补,学校寄生在企业中,企业寄生在学校中,双方共同发展、共同进步,谁也离不开谁。最终实现全方位多层次的紧密合作,科学地、持续地培养高等技能型人才。

六是高校服务能力有待提升。在校企共建产业学院两大类功能中,教学、实习、实训、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能大赛、实践项目开发等基本功能需要提高,以适应现代学徒制等先进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和智能校园发展对高校的需要。同时,高校要着力提高生产、科研、技术服务和创业等新生功能,以适应价值创造和人才培养的双重过程的需要,以适应为企业和社会提供服务的需要,并适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需要。使得企业在参与高企共建产业学院建设过程中,得到满意的回报,实现自身的提升。

七是产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困境。产业学院建设过程中,师资队伍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大部分的产业学院都没有完全独立开展和运行发展,往往是“校中院”“院中院”“企中院”的形式存在,对高校的依附性仍旧十分强烈,大部分师资均来源于高校,学术型师资占据了很大的比例。这类教学人员往往有较高的学历,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学经验,但是实践经验较少,对实际操作技术的传授不足。而企业师资虽然在技能操作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但是缺少相应的教学方式方法,导致教学效果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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