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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直播

 深度链元慈 2022-12-01 发布于广东

  

电商直播,是一种购物方式,在法律上属于商业广告活动,主播根据具体行为还要承担“广告代言人”“广告发布者”或“广告主”的责任。如果消费者买到假货,首先应联系销售者即卖家承担法律责任,主播和电商直播平台也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2016年3月,作为直播电商首创者的蘑菇街 [2]  率先上线视频直播功能 [3]  。之后的5月,淘宝推出了淘宝直播,随后各综合电商、跨境电商、母婴电商正纷纷跳入直播大潮。 [6]

2018年“双12”期间,淘宝直播一晚就帮助贫困县卖出农产品超千万元。

2019年618购物节,淘宝直播带动成交超130亿元。

  

2019年“双11”购物当天,数字上涨到约200亿元。

2019年“双12”的,10余家法院首次尝试以直播的方式进行司法拍卖。其中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直播拍卖,仅一小时,现场成交额就突破亿元。

2019年11月27日,拼多多首次试水直播,吸引了逾10万人观看。 [1]

截至2020年6月,中国电商直播、短视频及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较3月增长均超过5%,电商直播用户规模达3.09亿,较2020年3月增长4430万,规模增速达16.7%,成为上半年增长最快的个人互联网应用。网络零售用户规模达7.49亿,占网民整体的79.7%,市场连续七年保持全球第一,为形成新发展格局提供了重要支撑。

明星直播带货场景矩阵。场景1:下沉代言广告。明星以影响力为品牌背书,让用户产生信任。场景2:花车摆摊叫卖。明星直播拉来了粉丝用户,力图以自己的影响力促成粉丝购买。场景3:品牌商业秀。产品有品质、直播间有用户,但由于缺乏剧本,明星类似做了一场商业秀,成交波动随机。场景4:品牌商业秀+卖货场。优秀的剧本使主播自然地连接了用户与产品,不仅宣传了产品,还促成了出货,即品效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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