旟鼎,西周早期,宝鸡市眉县杨家村出土。高77厘米,口径56.5厘米,腹深38.4厘米,重量78.500千克。现藏于陕西历史博物馆。旟,读作“余”。这只大鼎于1972年5月28日在陕西省宝鸡市眉县杨家村出土。当地几位村民在村西北某处取土时,镢头触到硬物,继续深挖发现此鼎。其中一位村民返回村中向支书汇报,其余村民则留守保护现场。支书闻讯当即带人前往,挖出铜鼎抬回村中,并向上级报告。县文管会收到消息随即上报省文管会,并派出两位专家于6月1日抵达杨家村了解情况。经核查,这只大鼎被发现于一个距离地面约1米的坑里,鼎斜插坑内,除这件鼎之外未在坑中发现其他器物。而出土地与旁边李家村一处大型西周遗址相隔不远。后经考古人员清理,在鼎内壁靠近口沿处发现4行共28字铭文。内容大意为,某年八月初,“王姜”将原本赐予某人的“三田”土地收回,转赐予另一个人,“旟”,即这只鼎的主人。而经过历史学家研究,“王姜”应为西周初期康王的王后。发现鼎的时候,学者正在争论西周中期土地所有制。著名学者范文澜认为当时已经土地已经可以交换,时任中国科学院院长的郭沫若认为当时土地依旧为周王所有,其他人不能交换。这只大鼎的铭文出世后,为学界的这场争论提供了重要参考,最终确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当时天下土地依旧归周王所有。周王和他的王后可以随意赐予、收回土地。臣子对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这大鼎为三足圆鼎,敛口折沿,两只立耳分立于口沿两侧,上后下薄,略向外撇。垂腹圜底,下接三只兽蹄形足。立耳外侧饰有两只相对而立的夔龙,口沿下侧六道扉棱,以棱为中界,棱两侧乳钉为目,饰有六只浮雕兽面纹。三只兽蹄形足亦以扉棱为界,饰有三只兽面纹。细密的云雷纹为地。整件器物宏伟硕大,形制浑厚古朴,铭文书写也非常漂亮,一只青铜重器,西周大鼎。再加上铭文重要的学术价值,使其成为陕历博镇馆之宝之一。也是一件大国宝。 都看到这儿了,不点个在看点个赞吗? 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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